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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8-02-15 11: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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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今日,江苏泗洪县人民政府发布《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有关文

:今日,江苏泗洪县人民政府发布《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有关文件要求,建设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本期建设容量为500MW。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共划分5个单体项目,项目1至项目4,各10万千瓦,均位于天岗湖乡;项目5,10万千瓦,位于天岗湖乡、峰山乡。基地监测平台数据及监控中心设置在天岗湖1#渔光互补电站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天岗湖区域)。

本基地各项目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优选,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原文件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五个迈上新台阶”,坚守实体经济、推动创新发展的要求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转型发展之路,保护好绿水青山,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推动光伏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进一步优化泗洪县能源结构,加快推动我县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步伐,结合生态高效渔业养殖综合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有关文件要求,建设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本期建设容量为500MW。

(一)工作依据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作为2017年国家确定的10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之一,将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和《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等文件关于光伏领跑基地建设要求,优选投资能力强、业绩丰富、技术先进、对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业参与基地内光伏项目建设。本基地各项目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优选,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各项目基本情况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共划分5个单体项目,项目1至项目4,各10万千瓦,均位于天岗湖乡;项目5,10万千瓦,位于天岗湖乡、峰山乡。基地监测平台数据及监控中心设置在天岗湖1#渔光互补电站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天岗湖区域)。

表1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基本情况表

2、建设要求

为保证渔业生态安全以及渔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光伏组件垂直投影面积占水面(地面)积之比需不高于75%,固定式安装方式下的光伏组件下沿最低点距离正常蓄水位原则上不低于2米;为便于鱼类放流及捕捞作业,天岗湖区域预留5%作为水生植物种植区,香套湖区域预留5%作为鱼类汇集区。为保证湖面周边区域的水质,各项目可设立水生态净化区,通过增殖放流滤食性鱼类、种植水生植物、微生物工程等方式净化水质;鼓励申报企业因地制宜,可采用网箱或者工业化流水养殖等现代化渔业设施和先进的养殖模式;光伏阵列需因地制宜创新设计,外观具有一定的美感。

本示范基地由政府委托的专业渔业公司根据渔业方案采用高效渔业养殖模式统一养殖;在与政府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申报企业也可自行成立渔业公司,根据光伏建设方案优化渔业方案负责渔业养殖,渔业设施投资、养殖及养殖收益权归申报企业所有,渔业养殖水面所有权属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为保证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渔业部分需与电站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申报企业负责建设各项目升压站。考虑到各项目升压站为涉网工程,是基地建设、并网以及验收的关键,是制约基地总体建设进度的“卡脖子”工程,为保证施工进度满足基地总体进度要求,投资企业也可以选择与县政府进行协商,委托政府通过招标共同选择建设单位统一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3、监测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基地监测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以实现对基地建设运行全过程监测,为基地评价提供依据。监测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建设的数据中心,以及在基地内各项目场址建设的光资源、运行数据、小微型系统实证等监测设施,并提供运行监测、实证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

鉴于天岗湖1#渔光互补项目场址建设条件较好、场址集中平整度高、交通便利,将作为基地监测平台建设的依托项目。其中,数据中心建设在天岗湖1#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及相关费用由该项目开发企业负责。基地内各项目负责各自电站内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中心建成后,移交基地办统一管理和运行维护。

(三)基地政策

本基地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88号等文件要求和泗洪县申报承诺进行竞争优选工作,本基地建设提供的主要政策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费用

升压站等等永久性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方式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光伏阵列区土地采用流转方式供企业使用,200元/亩˙年(含青苗及池塘内鱼苗等一次性补偿费),土地租赁费分25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

2)税费

基地光伏阵列所占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2、电网接入及消纳

1)接入系统建设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根据光伏发电基地周边电网基础条件及光伏电站布局规划,泗洪县光伏基地可就近利用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变电站作为汇集站,不需建设新的汇集站。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建设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至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系统变电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

2)消纳保障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

3)补偿措施(略)

3、配套服务

泗洪县政府承诺基地外道路等基础设施由县财政投资建设;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基地内项目竞争性配置和基地监督管理工作。

表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

二、工作组织

(一)政府服务体系

泗洪县政府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爱华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范德珩、县委常委杜陆军、副县长尤洪法、政协副主席、交通局局长陈庆为副组长,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水产局、供电公司、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泗洪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小组,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设置在泗洪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于长贵兼任。

为有效开展基地项目优选工作,泗洪县政府成立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优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优选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优选工作职责

基地优选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江苏省发改委审核监督下,由基地办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优选工作方案具体开展。

泗洪县光伏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等优选工作进行指导。

基地办代表县政府进行本次优选组织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具体工作:组织编写优选工作方案,明确基地各项目用地范围、电网接入条件等,协调组织基地项目投资企业优选工作和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组织申报企业现场考察,提供企业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等。同时协调县监察机关进行优选工作的纪律监督,并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协助编制优选工作方案;受基地办委托,按照国家要求和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确保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勘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为了实现基地建设定位目标,保证基地开发建设有序高效、成果落实,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泗洪县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时已明确的建设任务之外的增加企业负担的其他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工作组构成与职责

为保障优选工作高效开展,在基地优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优选工作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并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优选期间的日常事务。

1、专家组(略)

2、复核组(略)

3、监督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文件、76号文件和88号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企业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报送江苏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相关方无异议后入选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竞争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泗洪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ihong.gov.cn/)发布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http://www.creei.cn/)发布,公告发布后5天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报名时水电总院向报名企业发放竞争优选文件资料。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报名截止后,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在泗洪县政府网站对报名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报名数量进行发布,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发布。

3、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竞争优选文件后,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可在基地办统一组织的时间范围内赴现场考察。

4、递交材料及申报情况公开

申报企业应按泗洪县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逾期提交的概不接收),申报文件递交完成后,由优选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对申报企业的名称、股权、申报电价等信息进行公开。

5、优选

优选工作自截止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后开始,项目优选工作在10天内完成。优选工作在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在相关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专家组开展,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各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条件,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竞争优选文件规定的关键性条件(资格性要求)。

(2)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准入的投资企业由专家组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客观评分并分项目排序。

(3)复核

由复核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专家组优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6、优选结果公示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专家组对基地内各项目的优选排序结果后,报泗洪县光伏基地领导小组,由基地办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基地内各项目入选企业及必要信息。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意见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通过公示的,即作为该项目推荐的投资企业。在确认项目投资企业后5天内,将有关公示情况和最终入选企业的详细信息报送江苏省发改委,并由江苏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如出现经查实后未通过公示的,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项目投资建设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基地办向省发改委和基地所在地政府通报或按照国家失信制度执行相应程序后,按下一名递补并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内容如表3:

表3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入选企业信息表

四、优选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54号文中对申报企业参与优选的基本要求,申报本基地投资建设的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相应承诺:

1、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单个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采用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参与方总数不超过2家,并明确双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投资能力、业绩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申报企业总资产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

3、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持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容量不低于400MW(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5、同一项目、同一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服务一个企业竞争主体;

6、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7、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个标段分阶段支付申报阶段的保证金600万元,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和质量保证金1000万元。申报阶段保证金可以由银行出具保函书面担保,上交基地办,在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向未入选企业退还保函原件。履约保证金由基地办收取,存入专户,项目开工后返还1000万元,并网发电后返还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转为质量保证金,待电站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经评估确认所采用的光伏组件衰减率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8、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应用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9、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10、申报企业承诺在泗洪县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并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开展工作;

11、入选投资企业应承诺建设各自项目升压站。

(二)优选评分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企业评分工作,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4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评分标准表

五、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竞争优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有关应用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文件精神,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基地组织申报和优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对优选工作中的所有个人和行为严格执行54号、76号和88号文件规定,全部参与优选人员全程封闭、接受监督,同时签署了廉政承诺和保密承诺。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察制度要求,严格材料转交、使用、封存,专家库建立与抽选,初评、详评、复核等优选工作程序。

3、公开透明。领跑基地的申报优选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在工作中做到主动公开,将工作方案、申报要求和优选情况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情况公开,在递交材料截止日第二天即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情况;入选情况公开,将入选基地的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开。

泗洪县基地工作联系电话:0527-80820915。

泗洪县基地监督电话:0527-80820918。

江苏省发改委监督电话:025-86598730。

国家能源局监督电话:010-68555840。

六、时间安排

根据优选工作初步安排,2018年2月7日编制完成优选工作方案;2018年2月11日省发改委批复优选工作方案;2018年2月12日公开优选工作方案(简版);2018年2月12日基地政府审定竞争优选文件;2018年2月12日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2018年2月12日-16日企业报名参选;2018年2月17日公布企业报名数量;2018年2月24日-25日现场踏勘答疑;2018年3月14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3月16日公布企业申报情况;2018年3月14日-3月23日企业优选;2018年3月24日-28日优选结果公示;2018年3月29日-31日确认公示结果,依程序发布基地入选名单。

完成优选工作主要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表:

表5 主要工作内容及初步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