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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遂宁168件案件全部办结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12-14 13: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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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遂宁168件案件全部办结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累计交办遂宁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共168件,其中群众来信举报120件、来电举报48件。168件案件中,涉及环境问题2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累计交办遂宁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共168件,其中群众来信举报120件、来电举报48件。168件案件中,涉及环境问题246个、在全省排第15位,其中重点办理案件有43件。现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从今日起,本网将开设“环保督察回头看”专栏, 以“回头看”的形式对遂宁市处理的环保督察的案件进行回访报道。

遂宁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调查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累计交办遂宁市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共168件,其中群众来信举报120件、来电举报48件。

遂宁市把早办快办作为工作要求,把办好办满意作为工作标准,所有信访件均在当日凌晨2点前实现了“立接立办”。现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截至目前,遂宁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立案处罚32件,罚款金额53万元,共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44人,免职5人,通报6人,调离岗位1人。

累计交办共168件

现已经全部办结

据了解,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累计交办遂宁市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共168件,其中群众来信举报120件、来电举报48件,162件属实,6件不属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遂宁市的案件数量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第14位,占全省案件总数(9053件)的1.87%,低于除成都市外的20个同级市(州)平均数(237件)。

这168件案件中,涉及环境问题246个、在全省排第15位、占全省问题总数(13760个)的1.77%,低于同级市(州)平均数(378个)。重点办理案件共43件,在全省排第13位,占全省总数(1419个)的3.03%,低于同级市(州)平均数(55个)。所有案件现已全部办结。

从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区域分布来看:遂宁市区10件、射洪县42件、船山区30件、大英县21件、遂宁经开区24件、蓬溪县19件、安居区16件、市河东新区6件。射洪县和船山区环保信访举报案件量相对较大。

从来源分布来看:涉及环保综合管理类75件、畜禽养殖类35件、环保基础设施类14件、饮用水源保护类10件、环保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类9件、生态类8件、工业企业类10件、环境质量类7件。环保综合管理类、畜禽养殖类和环保基础设施类问题相对较多。

168件案件中,涉及环境问题共246个。从案件污染类型分布来看:涉及水污染81个、大气污染39个、噪声污染38个、生态破坏7个、垃圾污染15个、油烟污染17个、扬尘污染8个、土壤污染2个、其他问题39个。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是环保信访举报的重点。

遂宁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调查

凌晨2点前“立接立办”

发现问题“立说立改”

为了保证案件办理质量,遂宁市出台了《遂宁市深入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总体方案》及其《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迎接中央环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先后35次召开全市性大会、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级领导也高度重视信访交办件办理,主要领导做到了既挂帅、又出征。

遂宁市还建立了快速办理反应机制,形成“快启办理程序、快核案件实情、快施整改决策、快速追责问责、快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机制,确保在接件后5日内形成案件调查处理正式报告,重点办理案件和不属实案件在接件后7日内按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突出办理质量,遂宁市把早办快办作为工作要求,把办好办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努力在接件、交办、主办、办结、测评、上报六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实现“第一时间分办转发、第一时间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反馈上报”,所有信访件均在当日凌晨2点前实现了“立接立办”。

相关部门回访群众,征求案件办理意见

对于发现的问题,遂宁市也落实了“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对能够马上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说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和期量进度,如期完成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遂宁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调查

立案处罚32件罚款53万

依纪依规严肃问责61人

遂宁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松,问题不整改不罢手,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进展不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目督室会同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问题整改进行督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的、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年度绩效目标分值。

遂宁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调查

遂宁市还建立了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商机制,组成了6个工作组,驻守各县(区)、市直园区,进行蹲点督查督导。市级领导也定期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会商,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遂宁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立案处罚32件,罚款金额53万元,共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44人,免职5人,通报6人,调离岗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