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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就是工作“不到位”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12-08 11: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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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就是工作“不到位”近日记者来到山西煤监局晋中监察分局时,监察执法人员正在党总支书记潘福官的主持下,认真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开展“弘扬‘三老四严&rs

近日记者来到山西煤监局晋中监察分局时,监察执法人员正在党总支书记潘福官的主持下,认真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开展“弘扬‘三老四严’精神,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煤监队伍”大讨论。

潘福官说,省局组织开展的主题大讨论,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王玉普局长提出的相关要求,深挖“三老四严”所蕴含的时代内涵,是凝聚起新时期干事创业精神力量的重要举措。干部队伍通过大讨论,要对思想观念再洗礼,作风再强化,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奋勇开拓,使分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努力推动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成绩不说跑不掉问题不说不得了

晋中辖区煤矿逾百座,分布面广。晋中分局监察执法人员坚持常年从严执法不松劲,利剑高悬,重拳出击,积极参加“利剑”行动、安全“体检”、安全大检查,仅在第一轮“体检”中,就下达执法文书209份,查出重大隐患11条,一般隐患3519条,停止回采工作面14个,停止掘进工作面49个,行政罚款389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2矿矿次。

尽管晋中分局采取了许多措施,全体监察执法人员也付出了艰苦的劳动,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截至目前,辖区共发生8起事故,死亡20人,特别是发生了吕鑫煤业“8.11”滑坡等2起较大煤矿事故、死亡12人,还有3起涉险事故。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办矿主体不实,矿工素质低下,存在“第二采场”和“五假”“五超”现象,风险预控和隐患治理工作不扎实,地方监管安全责任未得到全面落实。

晋中分局局长刘海红并不讳言自身队伍建设方面也存在的问题。他说,总局王玉普局长指出的“大局意识不强、服从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不强,不讲原则、不守规矩”“懒政怠政、作风疲沓,自由主义、不守纪律”“明哲保身,不敢担当、好人主义”等诸多不良风气,卜昌森局长指出的平推平拥、被动应付等10种现象,在分局也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反映在日常工作中,有的监察员思想观念不适应国家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高要求,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工作起来处于被动状态。

“不发生事故才是工作到位,发生了事故就是不到位。”刘海红说,要通过开展“弘扬‘三老四严’精神,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煤监队伍”主题大讨论,进一步强化全省煤监系统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状况被动局面。

深化“主办监察责任制”促进实现“五个转变”

晋中分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认识站位,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创新监察执法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进一步深化“主办监察责任制”,强化监察执法责任落实。将原有“主办监察制”进一步深化为“包保责任制”,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除了负责原有主办监察矿点外,还要负责包保县(区)煤矿安全,全体监察员在原“主办监察制”基础上,必须包保主办矿点安全,并且进一步明确包保责任,知责履责,失职追责。通过包保,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地方监管责任落实。

坚持源头治本,多管齐下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一是突出“一个重点”:严厉打击计划外开采行为。组织开展监察执法“雷霆”、“子夜”行动,对煤矿计划外开采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对煤矿企业处以停产停建整顿不少于一个季度处罚,并起动重大安全隐患追责程序,追究煤矿企业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和有关地方包保该矿安全工作的监管人员、“5人小组”的责任。同时,实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煤矿企业凡存在计划外开采行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将煤矿矿长列入黑名单。

二是监察执法既查隐患又查产生的原因;既对重大隐患进行处罚又实行问责。进一步转变重大隐患治理整改思维,用强化问责手段推动重大隐患整改到位。不仅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重大隐患治理不力也要追究责任。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严厉追究产生隐患的责任和隐患治理责任,发现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不力,倒查责任领导,约谈煤矿企业入其上级主体企业的主要领导,以倒查责任推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做到“三个强化”: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水害防治、强化顶板管理。对16座高突矿井、29座高瓦斯矿井、17水害严重矿井进一步强化灾害治理,高度重视矿井顶板管理,将对矿井顶板管理列入重点监察对象,超前防范,有效预防重大事故。同时,充分运用“体检”成果,对矿井实行差别化监察,对列入C类的“不放心”矿井,加大监察频率。

据介绍,晋中分局拓展思路,不断创新监察,努力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由专职逐步向全员转变,实现安全责任全履盖普及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全员安全责任和法治教育,让职工人人有责任,个个压担子,细化到每个矿工身上,融入到每个职工血液中,切实扭转落实安全责任“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的状况。

二是安全管理由单一的依靠制度约束逐渐向制度+标准转变,推动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在煤矿继续推广“手指口述”、军事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煤矿最低端安全管理薄弱、甚至失控的局面。

三是预防重大事故由隐患排查向风险管控+源头预防转变,实现事故预防超前化。进一步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防范关口前移,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为重点,以采掘接替为切入点,以生产重点环节和时间为节点,排查风险点,对可能产生的隐患和问题超前预警,及早为煤矿出具“药方”。

四是安全警示教育由“平面”教育向“立体”教育转变,实现安全警示教育形象化多样化。通过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现场实地参观事故现场、剖析事故危害、结合事故案例开展专业讲座、让事故责任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教育质量。

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由依靠应急预案向实战演练转变。

潘福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晋中分局党总支将坚决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党组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落实分局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四想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真抓实干者鼓劲,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三军用命,戮力同心,全面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切实扭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