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11月份煤价或在下跌中趋稳
11月份煤价或在下跌中趋稳当期(11月1日~11月7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78元/吨,环比下降3元/吨,价格指数连续5期下降,累计跌幅为8元/吨。业內人士认为,导致煤价
当期(11月1日~11月7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78元/吨,环比下降3元/吨,价格指数连续5期下降,累计跌幅为8元/吨。
业內人士认为,导致煤价连续下行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严厉打击煤炭行业哄抬价格和价格垄断行为。为防范煤炭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煤炭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强调,各地尤其是煤炭主产区、主要煤炭港口所在地要立即行动,组织部署检查力量深入开展煤炭价格巡查工作。通知明确,严厉打击煤炭行业哄抬价格和价格垄断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要及时予以提醒告诫,经告诫后仍继续囤积,推动煤炭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二是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各地要密切关注煤炭市场竞争状况,一旦发现下游用煤企业和消费者举报煤炭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煤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切实提高检查的威慑力。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应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以上保供稳价政策的引导作用逐步加强,港口和主产区煤价下跌范围不断扩大。
大秦线检修影响不及预期,港口库存高位运行。大秦线检修进入尾声,然而大秦线沿线港口库存居高不下,其中秦皇岛港库存稳定在700万吨左右,曹妃甸港煤炭库存恢复至300万吨以上,黄骅港库存不断逼近200万吨。先前市场的煤炭供应收紧预期并未出现,市场供需格局暂以宽松为主。
沿海电厂库存持续攀升。近日,六大电力集团沿海电厂库存持续运行于1200万吨以上并不断攀升,11月8日库存量已达到1270万吨左右,刷新了自今年7月14日以来的新高。秦皇岛港锚地船舶已从100艘左右的高位回落至70艘左右。需求端充裕的库存叠加以高性价比长协煤采购为主的策略,使得现货价格承压下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助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健全政府定价规则,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科学公开和透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颁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是对2006年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完善,是成本监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这从宏观上对稳定煤市将产生良好作用。
业內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供需呈现相对宽松的局面,煤价下跌已成必然,但应看到,国内经济走势稳中向好,冬季煤需求旺季临近,煤价将不会大幅下滑。随着沿海市场降价幅度加大,将逐步和产地市场形成倒挂,上游发运积极性下降影响沿海市场供应。随着2018年煤炭贸易长协合同谈判的启动,预计政府将确保煤炭贸易长协合同价格不会太高。总之,11月份煤价或在下跌中逐渐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