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新增光伏装机3.01GW
湖北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新增光伏装机3.01GW: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rdqu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湖北省能源发展的目标之一即促进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煤炭消费比重降低至54%以内,石油、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3.8%和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5%以上。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约34.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810万千瓦,占比达55.3%。
为此,积极推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开发建设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项目,加大地热能资源勘查和技术研发、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努力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其中太阳能方面,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大力推进与公共建筑、户用建筑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相结合的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太阳能热发电,持续推广太阳能供热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稳步实施全省光伏扶贫工程。到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1万千瓦,累计达到35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7440万平方米,累计应用面积达1.5亿平方米。
政策原文如下: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基本动力和关键支撑。为深入推进全省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保障体系,指导我省“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省能源发展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在保障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1、保供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末,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64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5.15%。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6410.8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比“十一五”期末新增1503.1万千瓦。全社会电力消费1665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6%。“两纵两横”为主干的天然气管网设施进一步完善,天然气消费量达到42.5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8.4%。石油消费量2551万吨。
2、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发展迅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249万千瓦,在建装机近50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装机383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59.9%。非水可再生能源合计发电58.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49%。天然气消费占比由1.5%提高至3.4%。煤炭消费占比由63.5%下降至55.9%。
3、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蒲圻电厂、汉川电厂、西塞电厂、猇亭热电、荆门热电、应城热电等一批大型电源点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湖北电网在全国电网中的枢纽地位已经形成,其中500千伏电网建成中部主框架及鄂东受端双环网。省内天然气支干线、支线及联络线和成品油管道建设加快,全省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达1690公里,天然气管道里程达5176公里。城镇天然气设施初具规模,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开始起步。蒙华铁路配套疏运系统中的储配煤基地启动前期工作。
4、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2.7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0.1%,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积极推进,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加严格,煤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累计下降28克/千瓦时,2015年全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47.8%、68.3%。
5、普遍服务水平提升。天然气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全省103个县级行政单位中99个已利用天然气,城市燃气居民用户达到300多万户。农网升级改造成效显著,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下降45%,209万户农村居民“低电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加快,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97兆瓦,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6034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1320万平方米。
(二)“十三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能源市场将迎来深刻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将在深度调整中不均衡复苏,国际能源格局面临重大调整,呈现能源供需宽松化、能源格局多极化、能源结构低碳化、能源系统智能化、国际竞争复杂化五大趋势。
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新增长点不断涌现。能源消费将保持低速平稳增长,供需形态深刻变化,能源结构调整、体制改革迎来重要窗口期,国际合作迈向更高水平,能源发展进入改革和创新驱动的新阶段。
从省内看,“十三五”能源发展既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部崛起新十年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在我省深入实施,为我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北煤南运、川气东送、西气东输、配电网建设改造等国家能源战略的全面推进,将进一步夯实我省能源保障基础;清洁煤电、新能源、现代电网、先进储能、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技术创新不断突破,有利于我省加快转换能源发展动力,培育新增长点;电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将逐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我省能源市场活力;非化石能源消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考核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我省推进能源绿色发展,加快能源结构双重替代进程,更好地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另一方面,受煤、油、气等自然资源禀赋限制及水电大规模外送影响,我省能源对外依存度仍将长期处于高位,能源供应安全保障依然面临较大压力;我省天然气发展相对滞后,风、光资源条件不优,清洁能源增量有限,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困难较大;我省工业结构偏重,单位产品能耗与国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推进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全省人均用能用电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三线”思维,坚持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能源保障为根本、以优化结构为目标、以创新驱动为动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助力“五个湖北”建设,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更加注重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根据国家新出台的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符合省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总体部署,全面深化我省能源行业体制改革,推动能源市场建设,解决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强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深化能源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构建规划、政策、标准、监管“四位一体”能源管理新机制。
2、更加注重清洁低碳和节能降耗。加快清洁低碳能源供应能力建设,提高天然气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强煤炭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在能源行业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应用。推进重点领域实施先进能效标准,不断降低全社会能耗水平。推广新型用能方式,推进能源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积极利用低品位能源,挖潜提效。
3、更加注重多能互补和集约高效。加强新增用能区域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现有集中用能区域能源综合利用改造,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优化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源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余热、余压以及工业副产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
4、更加注重科技引领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通过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重大示范工程及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全省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开展战略性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加强我省优势能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重点区域产业层次。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促进能源与信息深度融合,发展分布式能源、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等新模式和新业态。
(三)发展目标。
1、能源保障供应能力稳步提升。能源领域累计完成投资约3000亿元,发电总装机达8400万千瓦,新增油气管道长度3000公里左右,新增炼油能力50万吨。建成全国能源通道汇集中心、重要的区域能源资源集散中心和储备基地。
2、控制能源消费取得积极进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速2.88%以内。煤炭消费量1.31亿吨,石油消费量3159万吨,天然气消费量90亿立方米。全社会用电量23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6.7%。
3、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煤炭消费比重降低至54%以内,石油、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3.8%和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5%以上。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约34.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810万千瓦,占比达55.3%。
4、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内。
5、能源环保低碳进程加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9.5%。煤炭生产退出国民经济产业序列。具备改造条件的2043万千瓦煤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6、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用电量达到3900千瓦时,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县级以上城市100%实现天然气利用,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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