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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与中亚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合作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4-05-28 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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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与中亚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合作贴有“中国制造”标识的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户用电源、太阳能空调早已走进中亚国家的千家万户。然而,随着各国对新能源的日益重视和

贴有“中国制造”标识的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户用电源、太阳能空调早已走进中亚国家的千家万户。然而,随着各国对新能源的日益重视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家间相互交流合作的愿望也愈加迫切,由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新疆中亚科技经济信息中心举办的第五期“中亚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国际培训班”此间在乌鲁木齐举行,20多名来自中亚、俄罗斯的太阳能开发、研究、销售人员在新疆“取经”。

新疆与中亚在太阳能开发利用领域加强合作

新疆与中亚国家同处干旱地区,自然条件接近,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得天独厚,新疆同中亚、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开展太阳能开发利用合作极富潜力。

据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聂书玲介绍,中国的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相对成熟,中国研发、生产的很多民用产品在周边国家广泛应用。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各国节能减排意识的提升,中亚国家也开始兴建太阳能电站,并积极向中国学习。此前举办的四期培训班,为中亚、俄罗斯培养了1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一些合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让中亚各国更全面地了解中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现状,以及中国的太阳能产品,促进与中亚、俄罗斯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中国科技部倡导举办了“中亚太阳能电源开发利用技术国际培训班”。自2010年首期开班以来,每年都有20多名从事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产品生产和贸易的专业人员到新疆交流学习。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环保委员会下属科学创新中心代理主任阿季尔霍贾耶夫·舒赫拉特说,乌兹别克斯坦每年有300多个晴天,每年的总太阳能潜力相当于500多亿吨石油提供的能量。2014年,乌兹别克斯坦将与中国企业合作,在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建设100兆瓦光伏电池板生产线,在吉扎克特殊工业区兴建年产5万台太阳能集热器生产企业。

据新疆新能源研究所所长助理阿不来提介绍,近年新疆与中亚国家在太阳能开发利用方面的合作力度持续加大,内容更加充实,还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每年中亚举办的展会、光伏会议,中方都积极参加,新疆的太阳能热水器、光伏组件、热水器工程大量出口,并在中亚形成了专门市场。

新的契机:“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

正在新疆加速建设的“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核心由五大科研中心构成,分别为中亚科学中心、中亚农业中心、中亚生命中心、中亚产业孵化中心、中亚信息技术中心。目前,各中心正在全面建设阶段。据参与中心建设的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所长陈曦介绍,这五大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技术、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新疆科技厅厅长张小雷表示,“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的建设旨在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建立面向中亚区域的科研数据库、环境监测及地震预测等网络,形成集科技信息交流、战略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技术转移、科技培训、成果推广等诸多功能于一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站式”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中心,不断扩大中亚区域科技影响力、辐射力。

阿不来提说,长期以来的经验表明,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很多方面缺乏交流、沟通,很多时候没有搞清楚彼此的需要,只有交流才能更好地开展合作。而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的建立,无疑会使双方加强交流,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人员,相互交流才能发现更多的合作机会

新疆与中亚在光伏领域的合作前景

已经为五届学员授课的阿不来提说,前些年,培训学员关注的是光伏基本常识,后来发展到小型供电系统,如今,五年时间过去了,学员们开始关注光伏电站了,而且提出的问题也越来越专业,很明显,中国与中亚在光伏领域的合作重心已经从光伏产品贸易逐步转向技术层面。

此次培训中,在参观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光伏开发技术、产品之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两名学员提出合作意向,希望从新疆引进技术在各自国家共同生产。其中,一些大型、笨重的产品运输不便,但中亚国家没有核心技术,中方将提供图纸、核心控制系统等,并派遣技术人员前往指导生产。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环保委员会下属科学创新中心代理主任阿季尔霍贾耶夫·舒赫拉特表示,近几年,乌兹别克斯坦将建设几座大型太阳能发电厂、组建光伏电池板生产线、修建节能型住宅、为偏远山区学校建立太阳能发电实验装备等,希望同中国开展更多交流合作。

阿不来提提到,与中亚的合作中,交通运输成本高、物流业滞后、关税较高、光伏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合理、有序的发展。近年,内地省市个别企业的光伏产品以次充好,销售到中亚国家后影响了中国产品的信誉,导致外商只有亲眼看到生产基地才愿意合作。

此外,阿不来提认为,由于各国对产品、技术需求存在一定差异,中国的相关成果在中亚国家的转化也有一定困难,如果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或者研发机构的部分职能转企,将有助于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