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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9月12省市出台充电新政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10-11 1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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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9月12省市出台充电新政9月,江西赣州石城/定南、安徽阜阳、贵州、贵阳、广东江门、东莞、山东利津、济南、海南五指山、乌鲁木齐、湖南株洲12省市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政。

  9月,江西赣州石城/定南、安徽阜阳、贵州、贵阳、广东江门、东莞、山东利津、济南、海南五指山、乌鲁木齐、湖南株洲12省市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政。

  赣州石城

  近日,赣州石城县政府发布《石城县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17年底,全县建成各类充电桩50根;到2020年底,全县建成充电站1座,各类充电桩200根。

  赣州定南

  近日,赣州定南县发布《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全县建成各类充电桩50根,到2020年底,建成充电站1座,各类充电桩300根,满足超过3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阜阳

  近日,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阜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阜阳市将按照阜阳中心城区加快布局,各县市区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主要景区景点同步推进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4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贵州

  9月19日,贵州省印发的《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贵州省将加快推进充电设施上高速公路,到2018年底,依托省重要城际及跨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43个快充站,并预留扩建条件。贵州省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旅游景区A级申报内容,A级旅游景区须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2018年底,全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对非财政性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标准、接入全省统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直流桩200元/千瓦、交流桩100元/千瓦的标准,由省级财政给予建设企业一次性建桩补贴,市、县级财政参照省级做法给予一定补贴,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为公交等特定行业服务的充电设施0.1元/千瓦时、其它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公用充电设施0.2元/千瓦时的标准,由省级财政根据充电量给予运营补贴。 

  贵阳

  贵阳市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2017年度建设目标的通知》明确,2017年度,贵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保底目标是建设充电桩5500个;争取目标是7000个。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江门

  近日,江门市印发《江门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争取到2020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51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608个。

  东莞

  9月4日,广东东莞市发改局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通知。规划指出,东莞到 2020年电动汽车需求达到 4 万辆。结合公共领域各分类电动汽车的推广数量, 预计至 2020年,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将达到 2.97 万辆,电动汽车占乘用车保有量比例约为1%。

  山东利津

  近日,山东利津县发布《电动汽车充电站(桩)规划征求意见》公告,在2020年底前,城区和重点乡镇规划建设充电站5座。其中城区2座、盐窝镇1座、陈庄镇1座、刁口乡1座。重点在银座、百大等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凤凰广场、东津生态园、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翠园湖、黄河外滩等人口休闲娱乐聚集区,南部新区集中居住区停车场,机关单位等办公场所停车场,陈庄、盐窝等乡镇镇区商业街及人口聚集区,规划建设充电桩2500个。

  海南五指山

  海南省五指山市出台的《五指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将在全市现有的公共停车场、公共场馆、酒店停车场等地建设146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22个,单位专用充电桩68个,用户自用56个。要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地面停车场要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地面专用停车场、公用停车场,原则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规划至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模达到417个。

  同时,还出台配套《五指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细则》,对2016年至2020年市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投资及研发费用,给予30%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支持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建立充电服务分时共享模式,补贴对外运营并接入市级充电基础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标准为0.10元/千瓦时,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不超过200元/年。

  株洲

  株洲市发布的《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任务是17300辆,年度目标分别为2000辆、2400辆、3000辆、4200辆和5700辆。“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充电桩总数14263个,年度目标分别为200个、1200个、2600个、4200个和6063个。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发布的《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市场,建成20座充电站,5183个充电桩。

  济南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2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电价及成品油价调整等情况,确定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沿用去年的标准,收费内容不变。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换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限价为1.45元(含服务费0.60元)。公交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每千瓦时1.35元(含服务费0.60元)。(作者:李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