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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相较于土壤修复 监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细分领域有望迎来“早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9-10 0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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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相较于土壤修复 监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细分领域有望迎来“早春”环境修复网讯:国家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等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环境修复网讯:国家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等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

从列入立法规划,到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再到最后出台,历经5年时间,被业界广泛期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终于落地了。这也意味着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的污染防治法已全部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石。

“《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对土壤污染防治产业来说是一大利好。”北京东方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佩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使从事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部门及企业能够有法可依、有路可循,也是引领土壤污染防治产业走上正规化、科学化、完善化道路的纲领性法律。

那么,《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否如业界预期那样将催生万亿市场规模?将给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带来哪些利好?环保企业又该如何提前布局?

土壤修复市场能否达到万亿规模引行业热议

在北京高能时代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总经理魏丽看来,《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对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影响是巨大的,这体现在,一方面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认识上升到空前阶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也由过去被动向主动修复治理转变;另一方面,对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起到推动作用,土壤修复市场有望快速增长,一些在细分领域专业性强的技术企业将脱颖而出。

“过去因为没有立法对开展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的强制要求,又缺乏污染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业主方对土壤修复的主动意识并不强,土壤修复项目大部分出于土地开发需求的被动需要,市场项目总体来说并没有达到很大的产业规模。再加上土壤修复商业模式和产业模式还不够清晰,‘修复+开发’的模式尚未形成完善的产业运作体系,土壤修复行业一直处于一个‘围城困局’,因此投资界对土壤修复企业、项目的投资也相对比较谨慎。”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高杰告诉本刊记者。

高杰预测,《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后,整个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容量将进一步提升,土壤修复从业单位也将纷至沓来,无论是跨界企业还是央企国企,开拓土壤修复市场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整个市场竞争态势将会进一步激烈,资本的大规模介入也将成为趋势。这是行业市场可能出现的一些大变化。

据智研咨询统计,2016年我国土壤修复相关产业的企业数量达到2000家,而2017年这一数量增至2800家;2016年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订单总额为62.9亿元,而2017年这一数字增至240亿元。

多家券商发布的研报纷纷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将进一步释放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华金证券发布的研报预测,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矿区土壤修复、耕地修复三大领域市场空间合计可达5万亿元左右,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投资额与之相比增长空间巨大。

然而,业界也并非是一边倒的看法。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在“防”字,法律条文对预防、监控和责任归属着墨颇多,重在对未来造成新的污染的控制和归责,对当前的存量污染依然有治理经费不足、大面积修复难以负担的问题,并不能释放很大的土壤修复市场空间。

和君咨询资深合伙人李向群告诉本刊记者,整个行业对土壤立法是有一定心理准备的,且在“土十条”发布后,行业经历过一段短暂的热度,但随后企业便发现,土壤治理与修复的大潮并未突然涌现,而是随政府总体政策规划有序推进。

李向群分析称,土壤修复行业可能会因为今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出现并购微热,但不会出现项目潮或者大量企业并购进入土壤修复行业的情况。“经过上半年资本市场寒冬后,环保企业正在日趋冷静,资本市场对环保企业的认知也在日趋冷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主要强调土地的安全利用,从制定法律初衷上就没有要做成大规模的产业,这与市场人士预期的土壤修复市场的春天立即到来,实际上还是有差距的。

第三方监测有望迎来“早春”

我国土壤环境监测起步较晚,与水和大气环境监测相比较,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和力量相对薄弱。

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到《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每十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不难看出,土壤环境监测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引入第三方监测力量也是大势所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记者透露,2016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建设及现在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各部门的监测机构和社会监测机构均参与了相关土壤监测工作,甚至一些社会监测机构已经开始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

“随着土壤环境监测社会力量的不断成熟,在保证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则的情况下,我们将逐步引入社会监测力量参与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上述负责人说。

高杰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国内的第三方监测实验室越来越多,关注土壤修复、环境治理这个板块的监测企业也越来越多,很多之前以“食品监测、大气监测”为主业的企业,也都纷纷布局和拓展土壤监测这个领域。

李向群认为,从水、大气环境治理引入第三方监测的情况来看,未来土壤环境治理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是必然的趋势。但何时开始引入、引入后的规范运营等问题可能在短期内很难快速解决,这部分市场的打开还需要一定时间,但企业将其作为一个业务方向来布局和发展是没有问题的。

“相较于土壤修复,监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细分领域的‘春天’可能会来得更早一些。”薛涛说。

原标题:业内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相较于土壤修复,监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细分领域有望迎来“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