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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9-08 09: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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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固废网讯:固废网获悉,日前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生活

固废网讯:固废网获悉,日前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70%。要求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西安“四分类”要求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统计、选型和采购;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11月底前开展大件生活垃圾拆分中心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工作;相关区县加快推进五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12月底前完成西安首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二、三、四餐厨垃圾处理厂选址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7〕50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西咸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高新区、浐灞生态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居民社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5%;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运、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实行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四个环节”分类处置,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主要任务安排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

9月上旬,召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制定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并完成动员部署。

(二)设立工作协调机构。

1.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并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列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参照市级协调机构的设置,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

2.学习先进城市经验,成立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督导及考评工作。

3.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组织业务培训。

9月初,市城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完成全市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市直机关及市级相关部门完成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完成对本辖区街道(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中、省驻市单位、驻市部队完成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9月底前,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的编写,分批次完成市属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等活动;市旅发委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等相关社会服务行业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家政公司等相关社会服务行业分别完成家政服务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分步推进实施。

全市在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51所、示范单位96个、示范小区96个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范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9月份,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居民家庭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居民家庭和单位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全面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五)配套硬件设备。

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我市“四分类”要求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统计、选型和采购;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的设置由其责任部门落实;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市城管局负责绿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11月底前开展大件生活垃圾拆分中心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工作;相关区县加快推进五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12月底前完成我市首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二、三、四餐厨垃圾处理厂选址工作。

(六)完善规章制度。

9月中旬,完成《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起草,按立法程序提请相关机构审议。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出台后,对拒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市人大、市政协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协商议政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

(七)开展检查考评。

9月起,市、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街道(镇)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牵头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单位检查、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9月中旬,完成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的制定。9月起市区两级根据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对各区、街道、社区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占比5%)。

(八)广泛宣传发动。

市委宣传部协调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生活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市城管局9月中旬出台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方案,指导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开展宣教工作。市城管局牵头建设开放式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对市民群众进行体验式宣教。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购置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大篷车”,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宣教活动。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组织街道(镇)、社区的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市城管局11月底前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视频的制作,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九)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市区两级要结合全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按照考评结果,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并颁发奖牌,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协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督促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掌握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收集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市级部门需要提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的事项;实行办公例会和月报制度,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等。

(二)加强资金保障。

市城管局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采购、统一布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运输车辆和分类垃圾桶等硬件设施,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其它经费按市、区现行财政体制予以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

市环保局负责有毒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市城管局负责绿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市商务局会同市城管局研究推进“两网融合”(两网:再生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收运网)的具体措施;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建立完善大件生活垃圾拆分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基础设施;市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商务、市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政策扶持,为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监督考评。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专业考核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综合考评。各级各部门要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