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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丨山东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9-04 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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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丨山东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环保网获悉,日前,山东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环保网获悉,日前,山东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全面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快绿色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双赢,推动形成节能与绿色发展新模式,为建设生态文明青岛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降低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8%。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10%、11%和15%。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各30个。全社会人均生活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降低2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全市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6 8%、6%和2%。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船舶、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各区、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不再列出)

(二)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培育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和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海洋+”“互联网+”“标准化+”在制造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互联网+”先导作用,打造互联网工业领军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

(三)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努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2%左右,天然气提高到7%至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到6%,油品消费稳定在15%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等)

三、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加强工业节能。拓展“工业绿动力”计划实施范围,加快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新型水煤浆锅炉和太阳能集热系统等。在工业领域应用,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新能源高效利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活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树立行业标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2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2.强化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推进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加快工程施工绿色化进程。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扎实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绿色化改造。落实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及数据应用。探索建立建筑节能市场机制,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PPP等节能服务新模式。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等)

3.促进交通运输节能。提升运输装备大型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以公交都市建设为契机,发展现代有轨电车等中低运量的公共交通工具。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将绿色低碳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融入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养护全过程,围绕一批重大工程建设应用,全面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向纵深发展。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稳妥有序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广泛应用公路节能新技术,推广路面材料再生和废旧资源再利用技术。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在2015年基础上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8%、10%、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深化实施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管理。规范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汇总、审核、统计、分析、上报,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公共机构要率先淘汰符合报废条件的老旧车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探索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改新途径。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

5.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等)

6.推进农业农村节能。鼓励引导农机具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标准化渔船,发展节能型设施农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用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

7.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结合国家开展的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百户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机关事务局等)

8.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推进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定期测试工作,加强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二)实施节能“七大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工程,分行业制定能效标杆指南,科学评价企业节能水平和节能效果,提高企业节能科学管理水平。终端产品能效提升工程,加快高效电机、变压器推广应用,制定在用低效设备淘汰路线图,推动用能设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广应用高效环保锅炉,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突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四大领域,重点突破中高温高效太阳能集热、光热发电、太阳能冷热联供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工业化利用。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工程,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发挥能源消费监测、节能管理、节能服务等作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加快高效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在市政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工程,围绕高效锅炉、高效电机、高效配电变压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产品、新能源运输工具、大气治理、水处理等重点领域,大力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