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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大汇总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7-29 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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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大汇总水处理网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水处理网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几个月以来,全国多个省区响应国家要求,针对各地区自身情况发布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对截止2018年7月19日已发布的所有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垃圾治理、厕所革命以及污水处理相关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希望给您带来思考与启示。

河北省

2月26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方案》中垃圾治理相关重要信息:鼓励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类别分类,实现对可堆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理,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力争2018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2018年县(市、区)行政村村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2019至2020年在上述基础上,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

《方案》中改厕相关重要信息: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结合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推进一批农村厕所旅游化发展,提高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在城镇污水管网可延伸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在平原地区选择使用三格化粪池式或双瓮式厕所;在山区和高寒缺水地区可选择粪尿分集或双坑交替式厕所。对于户内无厕所,习惯使用公厕的村庄改建或新建卫生公共厕所。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厕建设。

《方案》中污水处理相关重要信息: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2018年至2019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方案》中资金投入重要信息: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对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街道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政府财政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免除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出资。

河南省

4月23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前, 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内、其他市县中心城区周边的村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带)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内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经济欠发达县内和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三类区域),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方案》中垃圾治理相关重要信息: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实施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市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省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

《方案》中改厕相关重要信息: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2018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方案》中污水处理相关重要信息: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省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方案》中资金投入重要信息: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辖市、县(市、区)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

吉林省

5月15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18年年底,完成23个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完成3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2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启动30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19个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完成7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3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启动40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阶段性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总体提升。

《方案》中垃圾治理相关重要信息:推进抚松县、东辽县等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村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解决农村垃圾乱堆乱倒、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问题。到2020年,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方案》中改厕相关重要信息: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300户以上村庄,规划建设公共厕所或村委会厕所向群众开放。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集中连片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屯)应建设旅游厕所。开展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新改造8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同步推进既有卫生厕所提标,改善卫生条件。

《方案》中污水处理相关重要信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总结经验,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鼓励城市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着力推进重点镇、辽河等重点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运行。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生态。到2020年,全省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方案》中资金投入重要信息:严格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多渠道融资。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海南省

5月18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地处山区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的村庄,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方案》中垃圾治理相关重要信息:在全省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1000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

《方案》中改厕相关重要信息:2020年,所有乡镇至少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或改造公厕1座。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24.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2018—2020年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

《方案》中污水处理相关重要信息:到2020年完成173个镇及部分农场、林场场部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2018-2020年每年完成15%、40%、45%的任务量。到2020年基本完成2698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540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19年完成944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0年基本完成剩余1214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方案》中资金投入重要信息:建立市县、省级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政府投入体系。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等涉农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云南省

5月27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将对云南省农村地区划分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5种类型村庄,要求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

《方案》中垃圾治理相关重要信息: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原则上每户要有垃圾桶,每村(组)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边远地区和不具备外运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办法,进行源头分类减量,通过卫生填埋、堆肥或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等就近还田或就地处理。到2018年年底,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方案》中改厕相关重要信息: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到2020年,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加油站点、铁路沿线旅游厕所2700座。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到2020年,改造建设250万座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

《方案》中污水处理相关重要信息: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村庄,九大高原湖泊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方案》中资金投入重要信息: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建立省、州(市)和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投入的机制。省级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各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确补助标准。省级对村庄规划编制给予适当补助。对达到验收标准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平均4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要运用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信贷支持。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