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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好戏丨合肥垃圾焚烧PPP项目发布磋商公告 补贴最高限价62.45元/吨
一出好戏丨合肥垃圾焚烧PPP项目发布磋商公告 补贴最高限价62.45元/吨固废网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
固废网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项目预算约14亿元,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特许权协议对项目公司以绩效考核结合绩效付费的方式给予垃圾处理补贴,最高限价62.45元/吨,详情如下: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ZFCZ2120
2、项目名称: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3、项目地点: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垃圾填埋场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5、项目概况:详见采购需求
6、PPP合作模式、项目结构、项目回报机制:详见采购需求
7、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计算),其中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期6个月,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为28年。
8、资金来源:其他
9、项目预算:140278.98万元
10、项目类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11、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
3、供应商或其控股子公司须具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生活垃圾炉排炉技术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4、供应商净资产不少于100(含)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含)(以供应商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负责组织建设或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业绩;
6、本项目产生的飞灰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填埋处理,且符合环保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7月24日上午09:00至2018年07月30日下午17:3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企业报名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服务指南”。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08月02日09:30
2、磋商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43号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联系人:施道胜
电话:0551-63731062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磋商后次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系统打印电子发票。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6、本磋商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光大银行
户名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05275116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合肥市龙泉山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位于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垃圾填埋场原场址上,为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大力推行PPP、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及解决我市未来生活垃圾出路问题,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创新转型升级,践行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市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的目标,计划实施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2、项目位置
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垃圾填埋场。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生产区:主要包括主厂房(含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库、垃圾上料系统、垃圾焚烧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汽机间、除氧间、电控室、高低压配电系统、空压站、检修间、材料库、化学水处理站等)。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4×750吨/日)、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点火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辅助生产区域:主要由物流进口称量、水工设施、油泵房及地下油罐、污水处理站、渗沥液处理站、飞灰固化车间、飞灰及炉渣填埋区等组成;其中水工设施包括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工业及消防水池。物流进口称量区包括物流大门、物流专用通道、地磅房、电子汽车衡等。
生活办公区:包括综合楼、停车场、厂前区广场、厂前集中绿化以及门卫等。
4、特许经营权
由被授权的该项目实施机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成交供应商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及享有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和权利。
5、合作模式、项目结构、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DFBOT”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项目合同承担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
(1)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采用特许经营权加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社会资本方);
(2)成交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需在合肥市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向项目公司注入资本金,成交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出资100%,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向金融机构完成债务融资;
(3)市政府授权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利。在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通过垃圾焚烧发电余电上网销售获的收入。对于售电收入不足覆盖的缺口部分,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特许权协议对项目公司以绩效考核结合绩效付费的方式给予垃圾处理补贴,并提供运营监管,同时按约定代表政府完成相关协调和协助工作;
(4)特许经营期满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形成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政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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