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陕西铜川“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推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陕西铜川“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推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6月28日,陕西铜川市政府发布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在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中提到将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
6月28日,陕西铜川市政府发布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在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中提到将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关于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则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详情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打造美丽铜川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5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05万吨、0.125万吨、1.687万吨、3.8474万吨、1.08万吨以内,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15% 和10%。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铜川实施意见》,聚焦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引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产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严禁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项目,严格执行《陕西省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强化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配合)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到2020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0%和45%。(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配合)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兰炭等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加强对煤炭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加快风电开发,规模化发展光伏发电,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继续推行能效对标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全市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降低15%以上,电力、有色、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节能考核体系。(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配合)
(七)强化建筑节能。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到2020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30%。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推动大型公建为主体的节能改造。鼓励支持工业余热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市住建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左右。大力推广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等。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生态物流园区。(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发展委配合)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操作办法,鼓励引导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配合)
(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全面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用能托管型模式,实现合同能源管理新突破。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电桩等设施。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办公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严格执行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材产品。充分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2018年底前,公共机构率先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15年降低10%和11%。(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十二)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开展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建立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为主的评价考核体系。继续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并开展绩效评价。依法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十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市质监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十四)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工程,加快推进华能集中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排。加强市域内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严控漆河、沮河水质。实施重点区域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十五)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红黄牌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配合)
(十六)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执行新注册车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机动车管理环保前置制度,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管。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推进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标准的实施。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
(十七)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雨污管网建设。严格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到2020年,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落实关中地区散煤减量目标任务。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十八)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划定禁养区。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饮用水水源地及水源涵养地等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到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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