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处理网讯:环保网获悉,日前,北京市通州区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
水处理网讯:环保网获悉,日前,北京市通州区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6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聚焦攻坚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4号)工作要求,以降低全区河流水体污染物浓度为主线,推进各类水污染治理工程,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全面改善我区河流水体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面实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继续推进凤港减河小屯断面、潮白河吴村断面、凉水河许各庄断面、北运河榆林庄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港沟河后元化断面氨氮≤4mg/L,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水标准;继续推进北运河杨洼闸、港沟河里老节制闸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水标准,北运河榆林庄闸、港沟河马头达到Ⅴ类水标准;消除全区黑臭水体;继续推进乡镇水体出境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
二、具体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任务1:年底前,全面实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水务部门排污口调查结果,按照“一口一策”,完成排污口整治。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区财政局等,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任务2:开展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住宅小区排查,加大公共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逐步将具备接入条件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住宅小区的污水管线接入公共排水管网。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任务3:规范生活小区粪便抽运及处理,建立抽运单位管理台账及考核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村粪便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分年度实现生活小区及农村粪便全部处理。
牵头领导:王岩石、张德启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财政局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任务4: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水系治理、海绵型建筑小区等36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配合市级部门完成19项建设工程。
牵头领导:王岩石、阳波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任务5:完成全区拟保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登记的50家规模化养殖场要根据《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畜禽清退任务,并持续推进其他各项任务。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乡镇政府
任务6:以水源地周边为优先方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增完成不低于7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王岩石、张德启
牵头单位:区农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乡镇政府
任务7:以区为单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培育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管理机制。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农委、区种植业中心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等,各乡镇政府
(四)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任务8:按照国家及市环保局要求逐步完成副食品加工、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及陶瓷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任务9:完成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新增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任务10:全面落实《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京政办发〔2017〕33号),年底前,区经济信息化委要建立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企业清单,区农业局要建立符合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台账,并按要求全面落实。
牵头领导:洪家志、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委、区种植业中心、区质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区安全监管局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任务11:完善“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完善核查机制,确保全面完成清退任务。同时,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严禁死灰复燃与异地反弹,确保“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洪家志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区安全监管局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任务12:加大对无证照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年底前,完成1600户无证无照主体查处的目标。
牵头领导:洪家志
牵头单位:通州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安全监管局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任务13:加强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一园一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等,相关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
任务14:加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有机质处理厂等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管理,确保实现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保障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领导:张德启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任务15: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完成8家临时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垃圾渗滤液及洗车水、冲扫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建立废水处理台账及管理制度,严禁污水直接排放。
牵头领导:张德启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加强船舶污染控制
任务16:执行市级部门建立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海事、水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实施市级部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完善工作船、游船码头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接收设施,以及游船停泊区事故溢油、溢液的拦截、回收和清除设施,提高含油污水的接收处置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牵头领导:张德启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
(七)多渠道增加可用水源
任务17: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外的区域,集中建设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安装中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区域,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及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全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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