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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浦东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问题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7-06-16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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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浦东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问题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北极星环保网讯: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为落实新区城镇污水厂污水、污泥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的整改事项,确保

北极星环保网讯: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为落实新区城镇污水厂污水、污泥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的整改事项,确保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重金属稳定达标、污泥安全处置,请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新区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标

2017年8月底前,排查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原因;2017年9月15日前,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沪环规〔2017〕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自〔2017〕117号)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区涉重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

一是开展溯源排查。由新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服务范围内开展溯源排查,通过对泵站、沿线管网等实施跟踪监测,倒查污染源头;同时加强对疑似涉重企业(不锈钢酸洗、表面处理、涂装等行业)的排查,补充完善现有监管企业名单。

二是多手段强化监管。由新区环保市容局牵头,各管委会、镇政府作为落实主体,严格落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要求,对纳入淘汰关闭类的涉重企业,确保企业按时停产关闭,并拆除相关设备;对无法达到新标准的涉重企业,督促企业尽早关停调整;对继续生产的涉重企业,通过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加强抽查抽测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各管委会、镇政府建立属地发现和报告责任机制,避免新增违法涉重企业和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由新区城管执法局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及时启动司法程序。

三是进一步加密监测,及时跟踪整改成效。由新区环保市容局牵头在2017年6月底前,对3家重金属超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周至少2次对污水厂进、出水的重金属因子监测,对海滨污水厂污水泵站进行每周2次重金属因子监测;7-9月,如重金属已能稳定达标排放,对上述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频次可降为每月2次。9月底前,污泥重金属含量超标的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附件2),每月至少开展2次污泥监测。污泥严禁农用,对计划用于园林绿化的污泥,使用前每批次开展监测,重金属超标的必须采取单独填埋、焚烧等安全处置方式。

三、信息报送

从6月1日起,请各有关单位每两周报送一次对涉重企业和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进展情况(附件3),报送形式包括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请各单位于6月5日17:00前完成第一次的情况报送。

原标题:关于落实浦东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问题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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