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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连云港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5-23 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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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连云港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连云港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于近日印发,达到水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连云港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于近日印发,达到水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9.42%、9.51%、6.85%、6.71%。2018年,除2017年结转的18个工程项目外(投资20.84亿元),全市将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城乡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能力建设”7大类共计104个重点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49.74亿元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市两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要求,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根据省、市政府签订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我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2018年度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地表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2个国考、省考断面中,优Ⅲ类水比例分别达到83.3%、72.7%以上;国考、省考断面全部达标,全面消除劣Ⅴ类。全市省考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目标详见表1。

重污染入海河流水质明显好转,大浦河、排淡河、龙王河、沙汪河、朱稽河、范河等河流主要污染指标大幅好转,力争年底前消除劣Ⅴ类;其余主要入海河流巩固改善成效,水质不下降,确保不出现新的Ⅴ类重污染水体。重污染入海河流水质改善目标见表2。

2、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市区建成区11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到90%以上,主要内河水质有所改善。

3、饮用水源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4、地下水。地下水质量考核点水质级别保持稳定,7个地下水国控点水质均须达到极差以上级别,极差比例为0%。

5、近岸海域。近岸海域水质较2017年明显改善,12个测点优良(一、二类)比例达58.3%以上,其中9个国控点水质优良比例达66.7%以上。具体水质断面(点位)考核目标见附件1。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9.42%、9.51%、6.85%、6.71%。

注:重点工程减排量比例COD70%以上,氨氮6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依据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制定实施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方案,淘汰小型冶金、重组整治化工企业18家,化解船舶过剩产能30万载重吨,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一批相对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发布的《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及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266号)和我市“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等要求,全面完成列入苏环办〔2017〕266号文的16家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实施完成纺织、有色金属、农药、焦化、电镀和染料颜料制造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市环保局、经信委牵头,发改委等参与)

3、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重点推进德邦复合肥、双菱化工等企业搬迁。(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建设局等参与)

4、加强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定期更新工业集聚区档案资料信息。全面开展市级、县级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完善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推进市级、县级工业聚集区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赣榆金源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灌南化工园区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二期提升改造及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等建设,年底前所有市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及污水自动在线监控。推进4家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实施化工企业污水全面达标计划,加强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提升改造,企业废水必须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停产治理。严格环境准入,实施化工园区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强化环境硬约束,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和中重度污染化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区域控制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参与)

(二)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5、加强城区及县城、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进度,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异地)年底前投入运行。进一步提高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年底前,各县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市区大浦、墟沟、恒隆、东海西湖、灌南城东等5家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上半年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设施运行及验收工作。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末端增加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市建设局牵头)

6、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城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加快花果山街道、板浦镇、宁海街道、云台山景区污水截流管网工程建设,完善各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至2018年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3%、83%左右。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城区要推进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建设局牵头)

7、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取缔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点,启动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提升项目建设,提升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2018年年底前,城市及各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8、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参与)

9、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61个行政村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省级验收任务。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水系沟通、河塘疏浚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535万立方米,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水美乡村建设工作。(市建设局、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农委、财政局、爱卫办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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