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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路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5-23 1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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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路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深圳市市民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于2011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是深圳市第一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该项目改造前每年空调电费约12

深圳市市民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于2011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是深圳市第一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该项目改造前每年空调电费约1200万元。改造后系统综合节能率21%以上,年节约电费286万元。同时,节省了50%以上的人力检修运维成本。

上述项目正是深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的一个缩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过程中,创立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深圳模式”,初步打造了节能工作“深圳亮点”,基本形成了节能工作“深圳经验”,逐步发挥出引领示范作用。

深圳探路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公共机构节能成果显著

日前,在“走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新时代”采访调研中,记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12月,深圳市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641.46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建筑面积的72%,改造力度全国最大。

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在“十二五”基础上继续下降2.5%、1.53%和3.2%,能效水平日益提升。

深圳公共机构的节能成绩显著,一个重要因素是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实践。据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处长刘巍介绍,深圳率先在全国颁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首创合同能源招标采购模板,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出版首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专著。

据统计,深圳引进社会资金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93个,改造面积1179.62万平方米,节省财政投资4.7亿元,年节电将近1亿度,已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全面实行的领军城市。

破解“立项难”、“招标难”等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是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新模式,是公共机构摆脱财政投资依赖实施节能改造的新途径。近年来,尽管各地公共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从全国总体上看,仍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大部分城市还没有批量推广。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制于观念束缚、政策缺失、职能交叉等因素,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面临“立项难”、“招标难”、“支付难”、“管理难”等突出矛盾。

刘巍表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全是社会投资,较之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发生了根本改变。针对这一实际,需要在合同能源管理的立项上,调整职能,优化流程,变“随机申报”为“自觉申报”,变“严格审批”为“高效服务”,变“日常办理”为“绿色通道”。通过创新审批机制,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高效立项。

据了解,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节能改造,虽然前期无需财政投入,但改造完成后须按合同约定向企业支付节能分享效益,本质上属于政府采购行为。招标采购政策缺失是公共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普遍难题。

“我们把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工程、服务、货物之外的第四种模式纳入到政府招标采购中。坚持公开招标原则,建立统一招标模板,制定统一合同范本,编制统一评标方案,实现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稳妥招标。” 刘巍说。

支付节能分享效益是合同能源管理顺利实施的关键,直接影响节能企业参与项目的积极性。据介绍,深圳通过固化能耗预算,明确支付流程,最终化解支付难题。

在保全程、管长远上下功夫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周期一般为6至10年,时间跨度长;决策、管理、技术人员变动大,合同执行难免会出现波动。刘巍认为,为化解风险,必须坚持在保全程、管长远上下功夫。

谈到健全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实践,刘巍表示,深圳在统筹管理、目标任务、标准规范、实际操作四个层面建立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20多部政策法规,把制度规范贯穿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方方面面,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根据形势变化,深圳不断调整合同能源管理准入条件,扩大适用范围,做到合同节电、节水、节气全面实施,效益分享型、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全面运用。

节能服务企业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主体,没有企业的参与就没有项目的实施,没有服务市场的支撑就没有节能事业的长远持续发展。

“我们积极引导企业创新,以综合节能率为招标采购的核心指标,引导企业积极使用新技术、新产品、新系统。”刘巍表示,“随着深圳合同能源管理的不断发展,节能市场日益壮大,一大批本地优秀节能企业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已立足深圳、服务全国。”

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