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全文 | 湖北省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征求意见
全文 | 湖北省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征求意见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求《荆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
专项规划》(2017-2030)(草案)和
《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之间的关系,适应荆州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推进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我委组织编制的《荆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7—2030)(草案)和《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分别已经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上网公示。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公民个人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5月17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科
联系人:刘虹 传真电话:8213904
邮箱:365081119@qq.com
附件:1.《荆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2017—2030)(草案)(略)
2.《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
2018年5月8日
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适应荆州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
(2)规范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0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3)相关规划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荆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2—2020)
《荆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3年编制)
荆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绿地系统、路网等专项规划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
保护河流、湖泊、湿地、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2)安全为重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安全为出发点,综合采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在雨水径流量控制的同时减少径流污染,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水安全。
(3)因地制宜
结合城市发展及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各区域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科学规划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设施。
第四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集中发挥“蓄、排”方面的优势,加强“渗、滞、净、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推进,建设具有“平原水网特色”的海绵城市。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的要求;
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 70%的要求。
(2)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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