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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负债下,东实环境募资只为还债,经营集中于东莞一地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11-14 2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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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关于高负债下,东实环境募资只为还债,经营集中于东莞一地的最新消息: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朱莉编许辉9月27日IPO审核状态为中止状态的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实环境)拟在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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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朱莉

编许辉

9月27日IPO审核状态为中止状态的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实环境)拟在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12,500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4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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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东实环境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8.16%、80.16%和77.88%,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1.258亿元、37.981亿元和38.778亿元,公司负债总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

权衡财经iqhcj注意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715亿元、19.424亿元和18.968亿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47%、68.69%和67.80%,主要为质押借款、质押+信用借款和信用借款,2023年长期银行借款余额为20.58亿元,短期银行借款余额3.11亿元,自关联方拆入资金余额4547.5万元,合计24.15亿元,东实环境资金紧缺的风险仍大。2021年-2023年,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9879.17万元、1.25亿元和1.212亿元,报告期合计高达3.4亿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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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环境此次募资的总额仅为2.4亿元,尚不及公司报告期的3.4亿元利息费用,公司以远超可比同行20%将近30%的资产负债率冲刺资本市场,后期或出现业绩翻番,亏损的只是盲目上车的投资者。

东实环境股权结构简单,子公司亏损拖累集团亏损;经营区域超九成集中,毛利率超同行,税补占比大;前五大客户集中,应付生态补偿款高企;多次行政处罚和合同纠纷。

股权结构简单,子公司亏损拖累集团亏损

公司前身东实新能源成立于2013年9月16日,并于2022年9月21日以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5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实集团直接持有东实环境40,000.0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80%,通过东实产投间接持有东实环境10,000.0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20%,为东实环境控股股东。东莞市国资委合计持有东实环境50,000.00万股股份,占比100%,能够对东实环境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为东实环境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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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东欣于2021年8月开始投产,因处于业务开展初期及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导致尚未盈利,截至报告期末,新东欣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1,444.16万元。若新东欣盈利改善情况无法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这与公司2022年股份制改制直接导致了,截至报告期末,东实环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6.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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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东实环境持有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东实城服持有东莞市东凤环境服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东实城服拟将其持有的东凤公司的51%股权无偿转让给东实环境,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东实城服不再持有东凤公司股份,东实环境成为东凤公司的控股股东。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系东实环境的控股子公司,2024年9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应申请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人民币6,243,927.28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经营区域超九成集中,毛利率超同行,税补占比大

东实环境主营业务为市政固废综合服务(垃圾焚烧发电及供热、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填埋场浓缩液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填埋场治理及场地修复)。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填埋场治理及场地修复业务与控股股东东实集团控制的东实开能构成同业竞争,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与实际控制人东莞市国资委控制的利源有机构成同业竞争,但前述同业竞争均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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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显示,东实环境是一家一站式和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立足东莞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2021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151亿元、8.13亿元和9.82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431.69万元、1.47亿元和1.47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东莞地区,东莞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1.54%、88.48%和90.69%。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东莞地区,其收入增长点主要来自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和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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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城管局2019年发布的《东莞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东莞市近期全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预测值约为11,399.64吨,中远期生活垃圾日产生量预测值约为12,566.74吨,餐饮垃圾近期产生量1,012吨/日,远期将达到1,265吨/日。公司所处市场竞争格局较为分散,目前垃圾处理企业数量较多,规模普遍不大,整体产业化水平和市场的集中程度均较低。

东莞市现有东实环境、粤丰环保、东莞市博海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四家环保公司运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东莞市全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垃圾处理能力合计为13,950吨。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98%、43.86%和40.29%,公司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32.26%、34.23%和37.81%。这或与公司的经营区域集中和业绩集中有很大的关系。

报告期内,东实环境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4,022.85万元、5,079.01万元和6,100.0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3.33%、33.25%和38.44%。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各期末金额分别为4,399.72万元、4,020.24万元、3,503.31万元,均为政府补助,且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前五大客户集中,应付生态补偿款高企

报告期内,东实环境每期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08%、61.59%、59.6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15亿元、5.146亿元和5.145亿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87%、18.20%和18.39%,各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主要为应付生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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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东实环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444亿元、3.107亿元和4.093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03%、38.22%和41.66%,应收账款规模总体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电网公司。

2022年3月1日前公司及子公司新东元垃圾焚烧处理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政策,2022年3月1日起享受免征优惠政策;公司餐厨垃圾焚烧产生天然气、公司及子公司新东元发电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00%的优惠政策。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少1,676.55万元,主要原因为新东粤归还农发基金相关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非合并范围关联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12.11万元、3,614.88万元、1,938.33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0.76%、5.31%、2.15%。

多次行政处罚和合同纠纷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实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有50处房屋建筑物(含4处未履行报建手续的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证,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和处以罚款等法律风险,若将来被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因子公司新东欣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2月1日对新东欣处以人民币297,573.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26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就东鹿环境的货车擅自超限行驶对东鹿环境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东环违改字[2019]1556号文件显示,东实环境海心沙项目一、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和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在未完成验收的情况下,于2017年7月1日开始满负荷运行至2018年9月20日。三期项目主体工程分近期、远期建设,近期项目主体工程和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在未完成验收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9日投入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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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东金意绿能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意绿能”或“原告”)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东欣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就欠付项目工程款事项,请求判令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对本案立案受理并进行开庭审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判决。

事关东实环境与北京凯瑞公司、显通公司、朝阳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废矿物油项目造成逾期竣工纠纷,2024年10月8日,东实环境公告了重大诉讼进展,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出具(2024)粤19民终328号《民事判决书》。2024年9月29日,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结果为公司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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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城龙与章尽兰劳务合同纠纷,因劳务合同纠纷,章尽兰(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东实城龙(,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50,000元;被告向原告赔偿购买扫把60元、铲子50元、外套500元、黑色毛衣400元的费用损失;被告向原告支付2023年11月、12月的劳务费7,000元(3500元/月×2个月)。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章尽兰的再审申请,案号为(2024)粤民申7829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再审尚未出具裁决结果。

注册制下,IPO企业更应该注重信披质量,其经营指标能否满足上市要求,后续的可持续经营状况,行文有限,权衡财经iqhcj无法一一指明,本文行文均来自信源,也仅为权衡财经iqhcj提醒利益相关方投资者更应关注的企业风险所在,不作全面的参照。

原文标题:高负债下,东实环境募资只为还债,经营集中于东莞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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