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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5-03 2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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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为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战役,打好碧水攻坚战,结合国家以及湖南省相关工作要求,益阳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为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战役,打好碧水攻坚战,结合国家以及湖南省相关工作要求,益阳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资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域为重点,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

1、加强防治工作的系统谋划。以“可计量、可督办、可考核、可问责”为基本原则,出台《益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全市水污染防治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

2、继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

3、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整治。完成全市化工、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摸底调查,制定重点行业落后生产线淘汰计划。认真落实《湖南省推进水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推动企业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积极推进洞庭湖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完成21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2018年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完成相关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继续开展“环湖利剑”涉企环境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按照“严格查处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的原则实施整改,并督促整治到位。

4、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扩容改造,重点推进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城北、团洲、桃江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加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和稳定达标,全面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推进全市48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完成草尾镇、南大膳镇、兰溪镇、衡龙桥镇、马迹塘镇等10个重点镇、重点流域集镇污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全市乡镇污水处理率达55%。

5、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推进沅江市等县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施改造。加快市本级污泥制陶粒项目和南县污泥处置中心落地建设,力争在年内投产,实现污泥区域统筹处置。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2018 年达到 80%。

6、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18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75%以上,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65%以上。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

7、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等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2018年底前,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50万亩,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4.2%。

8、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8年,完成安化和桃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终期验收。完成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整治村庄135个。

9、治理船舶、港口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2018年起,在全市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加快茅草街、黄茅洲、白沙、甘溪港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站场建设并落实联管制度,跟踪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2018年底,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建设方案50%以上的建设内容。

10、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基本完成1000 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全面拆除和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加强监督监测,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市政供水安全状况按国家要求每季度进行公开。

11、推进重点流域环境治理。2018年底前,柘溪水库、三仙湖、廖家坪水库等纳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保护专项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的湖库,确保基本完成 2018年度及以前的项目。加大大通湖流域、皇家湖流域、桃花江流域、沅江两江七湖流域、志溪河流域污染整治力度,积极申报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推进不达标水体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

12、加强洞庭湖环境整治。按照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总氮、总磷控制为重点,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非法采砂整治、湿地生态修复、农村安全饮水等10大领域治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进大通湖、皇家湖等6大片区集中治理。

13、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已经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再反弹。2018年底前,完成接城堤渠、团洲渠、龙山港渠黑臭水体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80%。

14、防治地下水污染。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用有效措施,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的双层罐更新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渗改造工作。

15、加强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和工作信息报送。按照规范要求,推进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自查报告和各个统计表中涉及的具体项目清单、各类证明文件的电子版台账,真实、准确和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按季度动态更新,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