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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河水污染缘何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4-05-3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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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河水污染缘何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近日,安徽滁河水污染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这一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最后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地方环境应急工作该

近日,安徽滁河水污染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这一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最后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地方环境应急工作该如何改进?本版今日刊登相关文章,从不同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反思。

一道道防线为何层层失守?

◆三乐

安徽省滁州市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相关地方和部门理应层层把关,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污染。然而,一道道防线竟然层层失守,最终导致滁河水体污染、鱼虾死亡。针对这一事件,笔者认为,至少有三方面值得反思。

属地党委政府有没有真重视?平日里,不少地方无论文件上还是口头上,都大谈特谈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视。然而,如果没有真行动真效果,那就是华而不实唱高调、花拳绣腿做样子。当污染物已然进入河道,如果属地党委政府对此次污染事故真重视,相关领导就应该靠前指挥协调,及时联合多部门甚至跨区域形成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尽快消除污染。遗憾的是,此次污染事件发生后数日,当地仍未成立调查组。对摆在面前的污染尚且不管不顾,平时对生态保护工作是否真重视,需要打上问号。

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治污责任意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需要多个职能部门携手发力,不能遇到污染问题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次事件中,在发现污染团后,驷马山引江工程襄河口闸管理所已经将水质非常差的现场照片和死鱼现象做了报告,但相关负责人一句“凭经验”“没问题”显然是敷衍塞责。从另一个角度看,即便没有发生这次事故,相关部门也不能漠视劣质水排入河道,对河道水体异常情况视而不见。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急响应的专业性体现在哪里?纵观此次应急响应过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虽然采取了筑坝封堵措施,但并未有效控制污染,也无法准确全面及时客观地回应群众关切,对下游污染线索盯得不紧、抓得不实。近几年,各地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普遍提升,然而,仍有个别地方危机意识、备战意识不强,应急物资、设备、队伍准备不充分,开展应急演练往往如同演戏,甚至“账面演练”。这一事件也是一个警示:各地应当将工作做在平时,加强应急实操、真演真练,才能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不至于束手无策、忙乱无序。

尽快恢复生境是当前的急迫任务

◆朱德明

安徽省委日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滁河污染治理和追责问责工作。与此同时,位于下游的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正面临河道污染、水质变差、水生态破坏等问题。而且,这条河上还有多个国省考断面,此次事件可能会影响到下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

因此,相关部门在关注上游整改工作的同时,也要关注下游消除危害影响的工作,共同完善上下游及时通报、生境治理恢复、污染损害赔偿等机制,避免“上游污染、下游受害、公众质疑”的被动局面。

要畅通上下游的信息通报机制。上游地区发生污染事件后,在积极采取处置措施的同时,要及时通报下游,以便下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损害。

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恢复生境,减轻污染危害,这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和急迫任务。对受污染的河道加强动态实时监测和全面巡查,污染严重的要落实治理措施,尽快恢复生态、改善水质。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明确受害范围,给下游一个明确的交待。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这一事件产生了较大的舆论影响,对此,相关部门要积极干预,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环境应急管理应做到“三个转变”

◆周长军

汲取安徽滁河水污染事件的教训,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环境应急管理应当做到“三个转变”。

环境应急执法从检查企事业单位有没有编制应急预案,向应急设施、设备有没有落实到位转变。大多数企业自身无编制应急预案的能力,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编制,完成编制任务后,往往将应急预案束之高阁。很多企业对预案要求采取的方法、发生突发事件应当采取的程序、应当备齐的物资等根本不清楚。各地在应急执法帮扶过程中,应当重点检查应急设备、设施到位情况,避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流于形式。

环境应急管理从注重有没有开展应急演练,向有没有通过演练进行科学评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应急预案进一步得到完善转变。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原料、生产产品、生产设备发生重大变化,应急预案却未能及时修订到位。一些企业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但敷衍了事,“一练了之”。笔者认为,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地以及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应急演练过程中,应当邀请环境应急专家库的专家等到场观摩并进行科学评估。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化管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措施的针对性。

环境应急培训从要求人员有没有了解应急知识,向有没有提高处置能力转变。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确实存在应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人身兼多职等现象。一些人员对应急知识还处于了解阶段,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往往会手忙脚乱。笔者认为,环境应急培训应注重提高人员的处置能力。实行“一行业一案”“一企一策”精细化管理,通过编印环境应急方案、操作流程手册等方式,为应急管理处置人员提供经常性的学习参考。通过邀请专家讲课、交流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针对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实战演练,检验学习效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应急应注入更多科学元素

◆石常献

环境应急管理在政府和企业层面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地也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运作机制。但真正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时,远不是预想的那么简单。滁河水污染事故启示我们,环境应急过程中,必须注入更多科技元素,做到科学应急。

依靠应急监测数据与分析结论的科学力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监测的哨兵作用凸显。滁河水污染事件中,缺少的就是准确及时的监测数据和科学的分析结论。如果在残存污水排入襄河前后,有精准的环境监测数据作支撑,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也许就不会导致产生如此严重的污染。

借助专家的智慧。突发环境事故往往有复杂的成因和演进规律,在不利气象条件或其他偶发因素作用下,可能导致污染事件出现更大变数。因此,决策前,要邀请专家充分论证,切忌盲目决策。制定应急预案时,就要考虑到特定排污单位及区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需要哪些专家,演练时让他们适度参与,事故发生时借助专家智慧有效处置污染事件。

汲取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的经验。环境污染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一线、排污单位,基层生态环境监管人员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是处置污染事件的主角。各级环境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知识,熟悉本区域环境质量标准、不同排污单位工艺流程产污节点等。这是环境监管人员的基本功,如果掌握不好,在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就会手足无措。

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是污染防治的三大原则,也是环境应急的基本遵循。 在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科学尤为重要。

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见悟

在滁河水污染事件中,安徽省全椒县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的言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全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3名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也被免职,体现了相关地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但以后如何抓实抓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需要地方认真思考。

任何事物的发生都包含着必然性和偶然性。此次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生态环境保护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地方部分干部时不时出现满嘴跑火车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不足、法治意识淡薄。被采访人之所以被舆论关注,就是因为缺少担当意识,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清,没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如果心中装着老百姓,心中装着责任担当,就不至于说出那些让人错愕的话。

二是提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污染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本可避免,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地方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突发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肃认真执行,如果事发后相关部门能主动作为走在前,急群众之所急,不盲目决策,也不至于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今天的局面。

三是做好后续信息公开。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此次事件,不能以“免职”作为句号,而应持续向社会公开后续调查进展,不要让“免职”成为化解舆情的“特效药”。接下来,除了公开事件本身后续进展,还要开展当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调查、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调查等,一并向社会公开,回应民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