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近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指出,推
近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指出,推广运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行动,切实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认真落实好《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参加第二批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活动,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和宣传教育,推进进校园、进医院、进社会。
开展2024年度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坚持应创全成,对已经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的,要按照新导则进行升级。根据国管局发布的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做好宣传推介。积极参加公共机构领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遴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无废机关”“无废校园”建设,助推“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全省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理念,强化资源全面节约,突出节能降耗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发展。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持续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促进全省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生活方式。
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聚焦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组织实施节约能源、水、粮食等资源活动。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抓好电、油、气等能源节约,对标辽宁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完成能源消费年度下降指标。推广运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行动,切实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认真落实好《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参加第二批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活动,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和宣传教育,推进进校园、进医院、进社会。
三、强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提升数据治理水平
认真做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组织实施,推动全省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做好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部署应用,做到平台全覆盖,实现公共机构用电数据自动采集,加快用水、用气数据源对接,提升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质量与效率。深化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价值挖掘应用,探索将数据作为政策标准制定、考核评价、示范创建等活动的重要支撑。开展202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和节约能源资源评价工作。
四、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持续优化用能结构
持续研究开展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结构优化,减少煤炭等化石燃料消费,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清洁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持续推广采购新能源、绿色清洁能源汽车,增加新能源汽车占比,具备条件情况下,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加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评选,推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应用。
五、鼓励应用市场化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
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和《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公节组〔2021〕1号)的政策落地落实,坚持数字赋能,推进科技节能、数据节能、项目节能落地,推进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选树合同能源、合同节水典型项目,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有成效的项目技术,召开座谈交流推进会,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落地。推广合同节水服务模式,遴选优秀合同节水案例,扩大开展合同节水规模。
六、树立节能降碳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认真执行修订后《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做好国管局2024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回头看”抽查评价准备,确保抽查全部验收通过。开展2024年度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坚持应创全成,对已经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的,要按照新导则进行升级。根据国管局发布的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做好宣传推介。积极参加公共机构领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遴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无废机关”“无废校园”建设,助推“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七、弘扬勤俭节约文化,涵养绿色低碳风尚
推广使用新华网“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新媒体平台”,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培养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开展节能降碳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国管局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在全省校园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和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普及工作。
八、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夯实节能工作基础
研究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贯彻《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级标准《绿色学校评价导则》《绿色场馆评价导则》《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管理指南》。贯彻《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扭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是资产运行耗费这一关键,将节能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相贯通,发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优势和特点,推动公共机构在养成绿色出行、节电节水、“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习惯方面走在前列,高质量完成2024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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