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金华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金华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12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公开
12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
本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婺城区内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企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和考核标准以及审核发证。
原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单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2023年8月20日起实施。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美化城市环境,推进“无废城市”创建,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DB33/T 1166-2019)、《生活垃圾收运技术规程》(CJJ 205-2013)等标准,依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婺城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企业管理办法(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芙苑路158号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5610717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
联系人:宋星云
联系电话:0579-82356079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
重庆加强主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遏制疫情扩散蔓延2024-08-19
-
上海杨浦区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生活垃圾如何处置?专人专车专运2024-08-19
-
温州延迟上班、复工和开学时间:机关单位2月9日起上班2024-08-19
-
多地禁止城区居民户外遛狗,农村只能院内圈养2024-08-19
-
(聚焦疫情防控)上海组建专业队伍上门收取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2024-08-19
-
接种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2024-08-19
-
(聚焦疫情防控)内蒙古行政事业单位将实行弹性工作制2024-08-19
-
山东省捐赠的寿光蔬菜已交付给武汉市发改委、商务局等单位2024-08-19
-
中国环境报社等4单位发起禁食野生动物立法建议2024-08-19
-
《福州市主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市政排水工程移交管理办法》印发!2023-12-13
-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全文发布!2023-12-13
-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发布!2023-12-08
-
五部门公布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2023-12-07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履约监管研究2023-12-04
-
《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文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