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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8-18 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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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环保网获悉,近日,宜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

环保网获悉,近日,宜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定下了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示范引领日益凸显、营商环境更加优越的五大发展目标。

其中,明确至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工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超70家,建成3至5家智能车间,每年培育2至3家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

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工业设计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智改数转,加大高端智能装备引进的支持力度,开展数字化转型,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线、车间、工厂,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标准化、成套化制造,建设规范、快速、有效的装备生态体系。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积极开展资本经营,通过上市、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更多的行业龙头、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不断增强节能环保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大节能环保企业培训、考察和交流的频次,持续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家眼光和素质,鼓励接班人创新创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宜政办发〔2023〕23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绿色发展”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聚力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要求,扎实提升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构建“两大体系”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发〔2022〕5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宜兴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产业现状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我市主要包含了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等方面。

(一)产业基础

1.产业发展基础雄厚。全市有5000多家环保企业,规上企业270家,从业人员超10万人。2022年完成规上产值311.1亿元,同比增长2.4%。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已形成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服务的完整产业链,主要涵盖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置、噪声控制和仪器仪表五大领域。环科园形成了以检测、监测、培训、孵化、交易、展示等全链条支撑体系,是中国环保产业最集中、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密集的产业集聚区。目前,我市已有13家企业入选国家工信部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2.细分领域优势明显。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充分发挥“小而精”的特点和优势,培育了一批细分领域的赛道尖兵。我市水污染防治产品在国内水处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超40%,湿式电除尘(雾)器的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第一,催化焚烧技术占领全国顺酐行业废气处理90%以上的市场份额;部分环保企业在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化工废水处理行业成为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明星企业。目前,产业已创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4家。

3.创新研发资源集聚。我市节能环保领域先后与国内外300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累计建成各级各类研发平台162家。目前拥有院士工作站1家,博士后工作站7家,高新技术企业21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有效发明专利956件。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承担建设中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水环境技术与装备),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唯一的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环科园成为首批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成功落户全国首家环保产业院士协同创新中心。

4.产业生态不断优化。连续多年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智慧环保高峰论坛、环保产业协作配套对接会、环保创新创业大赛“三大品牌活动”,汇集了众多院士、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推动项目、人才、资金和产业融合发展。要素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建设了国际环保展示中心、中国宜兴国际环保城等技术、产品的展示、交易平台,创建了黑马营、卓易软件园、鹏鹞智造园、国合基地等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联合湖北理工学院建成全国环保专业人才培训基地。金融支撑体系持续发力,宜兴环科园成为人民金服普惠金融国首家试点单位,宜兴市相继成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首发环保产业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

5.开放合作成效显著。我市环科园和芬兰拉赫蒂商务科学园、韩国仁川科技园、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结为友好园区,与国际水协、韩国环境保全协会等国际环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和德国、丹麦、芬兰、荷兰等国家合作建立了13个国际清洁技术对接中心,承担了中新、中韩等5个国与国合作项目。我市环保企业分别与美国PARC研究中心、以色列魏兹曼研究院联合成立了创新研究院,弗劳恩霍夫中德环保智能制造合作平台、国合沙利文智慧环保咨询中心、韩国海拓宾智能空气悬浮风机及压缩机生产等中外合作项目先后落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拓展国际市场,重点推动建设了中国东盟环保科技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宜兴)、中非和中柬环保技术转移中心、中伊水处理联合研发中心、中新水处理国际创新园区,将环保技术装备和环保服务输往国际市场,70 多家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环保项目的国际合作。

(二)存在不足

与当前国际节能环保产业先进发展水平相比,我市节能环保产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节能环保企业存在低水平同质化现象。二是与材料、生物、物联网、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其他相关领域技术成果融合不够。三是企业核心技术装备掌握不足,特别是“卡脖子”的核心关键技术、设备、材料缺乏。四是协同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缺少中试、生产型研发中心,企业提供综合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仍有待提升。五是新一代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等高端人才仍然短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较少。

(三)面临形势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环境治理从单点治理持续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各行各业注入新鲜血液和价值增量,在环保监测监管、装备智能制造、智能运维、提供智慧化服务等领域显示出巨大潜力。未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向:一是要继续向重点领域发力,攻克一批污染治理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及材料药剂,提高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二是瞄准未来技术发展制高点,打破产业界限,促进分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与节能环保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三是要鼓励以技术为先导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开展区域环境问题集约集成服务、生态价值综合实现方式服务等。四是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专业化水平与综合解决能力,鼓励强强联合,以满足更大尺度空间与复杂环境问题的解决。五是积极拓展国际节能环保市场,通过合作研发、产品销售、直接投资、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海外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和运营,与“一带一路”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分享节能环保产业的成功经验。

二、发展目标

(一)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5年,工业产值达到500亿元。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20家,其中超20亿元企业3-5家,超50亿元的大集团1-2家,新增上市公司2-5家以上。

(二)产业体系日趋完备。水、土、声、气、固、仪及配套产品制造体系更加完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节能环保服务业形成综合竞争新优势,总承包总集成、科技研发等节能环保服务领域持续拓展扩大,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持续涌现,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三)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研发投入持续加大,部分关键共性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5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达到70家以上,建成约5家国家级创新平台。

(四)示范引领日益凸显。形成示范带动、品牌引领的新效应,建成3-5家智能车间,推进5-10个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在水、土、声、气、固方面分别建成一个全国领先的示范标杆工厂(项目),每年培育2-3家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

(五)营商环境更加优越。建设活力迸发、营商便利的新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全面放大集成改革试点效应,加快建成“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

三、重点工程

(一)创新驱动工程。依托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太湖湾科技创新带等重大区域战略,全面融入无锡市“465”现代产业体系和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加快争取节能环保领域的国家重大技术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落户宜兴。推动国家标准技术创新基地(水环境技术与装备)以及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建成国际领先的水环境产业标准化创新平台,在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制定上掌握话语权。围绕江南大学宜兴分校的落地,加快链接,加速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集聚,支持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整合资源,构建创新联合体,破解产业关键性问题。

(二)企业优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工业设计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智改数转,加大高端智能装备引进的支持力度,开展数字化转型,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线、车间、工厂,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标准化、成套化制造,建设规范、快速、有效的装备生态体系。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积极开展资本经营,通过上市、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更多的行业龙头、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不断增强节能环保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大节能环保企业培训、考察和交流的频次,持续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家眼光和素质,鼓励接班人创新创业。

(三)协同推进工程。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项目招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完善推进产业升级与服务化发展的路径措施,推动制度供给突破和优化,深化关键要素的供给,激发企业提升内生动力。大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坚定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主动谋划,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并购和区域兼并重组,实现技术升级。制定兼并重组、企业上市、重大项目、创新驱动、智能改造、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专项政策,切实利用好产业基金和专项资金,实现产业政策聚焦,提升产业政策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率,甘当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营造宽松的商业环境。

(四)示范带动工程。充分发挥“概念水厂”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固废处置中心、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环境医院”重大标杆类示范项目,引导和鼓励宜兴本地节能环保企业参与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实现本地企业“装备采购—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试点示范”,树立行业标杆,推出一批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以及生态产品。针对宜兴节能环保产品多,技术质量参差不齐,知名品牌少的问题,建立宜兴先进节能环保产品名录,由环科园、国家环保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等单位联合本地龙头企业进行联合检验评估,逐渐建立完善优秀产品库,打造“宜兴智造”知名品牌。

四、工作举措

(一)打造科创资源高地。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载体。扶持培育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街区、双创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基础研究,掌握核心专利技术,重点攻克一批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实现成果转化。培育更多的无锡市级以上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环科园)

(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本市节能环保龙头企业、上市公司、优质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高效集约发展,提高发展能级。支持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和实力民企来宜并购,打造宜兴区域性总部,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共赢发展格局。鼓励本市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构建生态圈,组成战略联盟。鼓励中小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兼并重组,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规模总量。(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镇、街道)

(三)培育行业链主龙头。积极培育链主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效应。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或者国家、省、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宜兴节能环保产业“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激励“个转企、小进规”。推动企业立足制造主业,积极拓展工程设计、承包、运营等资质。支持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交易所上市,打造一批制造业500强、民营500强、中国500强乃至世界500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各园区、镇、街道)

(四)构建先进制造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标准技术创新基地(水环境技术与装备),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的制定,掌握行业主动权。强化数智赋能,引导企业开展智改数转绿提,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支持企业创建CNAS或CMA资质实验室,增强企业质量服务能力。打造一批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动环保技术装备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创建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企业,提升高水平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环科园)

(五)强化项目示范引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工业水污染、高难污水处理等领域,以“概念水厂”的前瞻设计理念为蓝本规划建设一批拥有专利技术、可复制性强、适用性广的重点产业化标杆项目率先在宜兴落地,通过解决我市范围内污染防治问题积累先进经验,转化前沿技术。鼓励政府、企业优先采购本市节能环保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扩大环境治理、节能降碳等项目中“宜兴元素”的占比,并积极与国资单位开展项目合作。支持政府统建、企业自建各类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材料、零部件、基础加工、仓储物流等共享中心,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宜兴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用环保集团、环科园)

(六)扩大开放合作窗口。发挥宜兴全国独一无二的环保产业集群优势,加强与环保技术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办好办实“智慧环保”高峰论坛,紧密行业协作,深耕国内市场。培育国际化眼光和全球视野,支持企业参加上海环博会、青岛国际水展、中韩环保企业合作交流会、世界水大会、德国慕尼黑环保展等国内外交流活动,与全球前沿科技和产品同台竞技,取长补短,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借助“一带一路”东风和中欧投资协定的市场机遇,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外开展投资和经营,输出环保技术装备和发展理念,打响宜兴环保的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环科园)

(七)夯实金融保障。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大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力度,推动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助力节能环保企业转型升级。整合现有政银合作产品资金池,针对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设立“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风险补偿基金”,为优质节能环保骨干产业的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积极引导市级各类担保平台给予担保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

(八)集聚人才优势。瞄准破解产业和科研“卡脖子”的紧缺型人才,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国际知名猎头公司合作,链接全球高端人才,齐心协力推进“招才引智”工作,凝心聚力打造节能环保产业人才高地。发挥我市环保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环保人才良性有序流动制度,促进企业行稳致远,共建携手奋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环科园)

(九)搭建高水平合作平台。政府搭台,依托国家级环保行业细分领域专业协会,每年至少高规格、大规模各举办一次专业技术高峰论坛和产业配套协作会。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市场领军人物帮助宜兴环保企业解决发展困扰,开拓发展思路。邀请央企、国企、大型环保企业、上市环保企业、各省环保集团参会,推荐宜兴实力雄厚的优质环保企业路演,力争把宜兴打造成中国环保装备协作配套永久会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环科园)

(十)精准企业服务。对年产值超1亿元或税收超1000万的骨干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在资金、金融、税收、土地服务以及对上争取的各级各类荣誉和项目中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链工作专班力量,由主持环科园党工委(管委会)工作的市领导挂钩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研究制定政策、细化工作举措,凝聚发展合力,确保节能环保产业提档升级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引导。聚焦目标,强化落实,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政策的引领与激励作用,支持本市重点节能环保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兼并重组、做大做精做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

(三)护航企业发展。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于非主观意愿、情节轻微、无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的案件,从宽处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维护企业稳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涉企人员慎重采取人身强制性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

(四)形成反向倒逼。进一步严格绩效评价应用,对列入低效用地的企业,在工业绩效评价时原则上直接评定为D类。同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落实部门联动,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质量、环保、安全、能耗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五)合力协调服务。深化为企服务机制,以“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维度”为着力点,合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着力协调疏通产业发展中的堵点、难点,推动企业做强做优,促进产业转型提升。探索建立优质环保企业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中企业,同一行政执法机关每年检查同一企业不超过1次(举报除外),并且优先推荐各级各类资质荣誉和申报项目。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凸现、新机制新模式转化应用迅速等转型成效明显的典型事例,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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