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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8-01 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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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州市18180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详情如下: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财建〔2023〕69号

金华市、衢州市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19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2023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30180万元(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79040)下达给你们,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州市18180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相应增加你市2023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根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财建〔2021〕144号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分配方案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和省水利厅,省级将按规定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

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金华市2023年)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衢州市2023年)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