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节能

150万吨碳排放配额!北京发布通告:开展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7-03 10:02:25
热度:

150万吨碳排放配额!北京发布通告:开展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环保网获悉,6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通知显

环保网获悉,6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通知显示,本次有偿竞价发放的碳排放配额数量为150万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

通告〔2023〕18号

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号)有关规定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3〕5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3年8月1日。

二、发放总量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的碳排放配额数量为150万吨。

三、发放方式

委托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实施。

四、参与人资格

本市2022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及其他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参与人须已完成交易开户等相关工作。

五、申报竞买量

单个重点碳排放单位申报的竞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15%;单个其他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申报的竞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5%, 所有参与竞买的其他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竞买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25%。

六、竞价底价和成交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采用单轮竞价的方式。竞价底价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6月21日期间所有交易日公开交易成交的本市碳排放配额加权平均价。具体价格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测算并公布。

参与人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在申报时间结束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以发放总量内的最低申报价格作为统一最终成交价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目的是支持年度配额清缴工作,参与人竞买所得配额有效期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3〕5号)明确的履约截止日期。

2.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

3.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具体事宜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

  1.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
    2023-06-20
  2.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纳入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及《上海市2022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2023-06-01
  3. 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3-16
  4. 《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23-02-28
  5. 我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达1.95亿吨
    2023-01-14
  6.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
    2023-01-03
  7. 河北省2022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2-12-30
  8. 深圳市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情况和2021年度目标碳强度完成名单
    2022-12-30
  9. 《重庆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12-19
  10. 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2-12-19
  11. 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附控排企业名单)
    2022-12-08
  12. 200万吨!北京市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
    2022-11-06
  13.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2021、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2022-11-04
  14.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11-03
  15. 四川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021、2022年度)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