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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6-16 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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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环保网获悉,6月15日,四川省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就《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

环保网获悉,6月15日,四川省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就《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规划》提出,强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区地表水水质符合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重要江河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75%,重点考核断面优良比例(排除上游输入型污染后)不低于80%。区域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效率达100%,规划区(含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比例不低于85%,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排放量。持续稳定推进区域河流、水库等水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到2025年,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不低于92%,6项基本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排放量。坚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比例达到省上要求。到2025年,规划区污染耕地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规划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保护和修复并重,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地下水的监测、监控及污染防治。

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探索主导产业低碳发展路径,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资源能源高效集约、淘汰现有落后产能等措施,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领域及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值、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值达到省上下达要求,加快建立碳市场,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效推进。

关于征求《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环保惠民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内江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战略支撑,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牵头起草了《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847385520@qq.com。

二、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公室(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北环路656号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6月15日

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送审稿)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内江市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的重要关口期,是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瞄准“成渝转化中心,甜城创新引擎”总体定位,全力建设成渝地区一流高科技园区,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环保惠民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内江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战略支撑,制定本规划。本规划范围为高桥园区、胜利街道、白马园区。

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保惠民为目标,总结分析了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根据内江高新区存在的机遇和挑战,确定了内江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指标,提出了规划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是内江高新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规划基础

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内江高新区”)于2017年2月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内江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按照新发展理念和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围绕全市“配套成渝、服务成渝”的发展思路以及“沱江流域生态治理与转型创新示范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坚持战略谋划、重点突破、目标管理并重,双管齐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全面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风险防控,创新制度保障,内江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

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全面负责并开展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污染物减排及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及环保手续审批,环保巡查、监督检测、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立起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一)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2020年,内江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1天,优良天数率为91.5%,较2015年提升18.1%,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0%;小青龙河2个监测断面均为Ⅳ类水质。全面完成蟠龙冲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先后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工业固废及废铅蓄电池违规处置专项整治,加强内江市垃圾处理厂地块土壤管控,大力推进垃圾填埋场封场修复;充分利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动态数据,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通过系列举措,掌握了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可控。

三、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积极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2020年,内江高新区削减化学需氧量583.18吨、氨氮95.28吨,较2015年分别削减了47.3%、42.08%,十三五期间内江高新区与东兴区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4292.54吨、氨氮506.75吨,均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成效显著。(内江高新区减排数据与东兴区共享)。

四、环境风险防控安全有效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编制完成《内江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环境安全排查方案。聚焦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加强内江市垃圾处理厂地块管控,开展工业固废及废铅蓄电池违规处置专项整治,建立了内江高新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实现危险废物“产废清晰、收集有序、处置合法、监管有力”。区内6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相关企业扎实开展了应急培训及演练。全区未发生过突发性环境事件,并已具备有效防范及妥善处置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的能力。

五、环境保护社会意识明显增强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积极配合“内江市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实施“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通过会议、标语、LED屏幕、宣传单等途径对百姓、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大力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开展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等环境宣传教育,在场镇主街道、长江大道两侧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横幅,累计派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签订焚烧承诺书近千余份。大力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节约用水等环保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关心水、亲近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风气,取得了良好成效,社会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六、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大力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支撑环保监管,对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4座水库均安装了监控设备进行监控,每月对4座水库以及小青龙河出入境断面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新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1个;开展“双随机”、日常检查、暗查、夜查、案件查处等环境监察执法活动,依法打击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2017-2020年累计办结环境信访件60余件,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第二章 面临形势

在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环保惠民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初现,瞄准“成渝转化中心,甜城创新引擎”总体定位,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川南智慧宜居甜城标杆区,内江高新区应抓住机遇,因势利导,顺势而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科学谋划。

一、存在问题

内江高新区成立以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生态环境质量、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

目前,内江高新区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已达《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但细颗粒物(PM2.5)临标,臭氧浓度有反弹趋势;区内人口密度大,能源消费集中,空气环境质量存在超标风险,大气环境持续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沱江干流水质能够稳定达标,但区内支流、水库水质相对较差,全区河段生态流量匮乏,水环境容量有限,水生态治理及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均存在部分土壤污染亟待治理。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通过宣传引导与政策支持,农村地区秸秆焚烧现象有所好转,但仍存在部分群众环保意识缺乏,农村地区农药、化肥减量效果不明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高,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的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农村环境面貌改善,农村环保工作形式仍为严峻。

3.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现阶段内江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仍有待提高,传统的人工监测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且未配套专业的监测机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仍需加强。

4.大环保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目前虽已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及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制度,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河长制的实施以及环保监管科技手段的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生态红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以及责任追究等重点领域仍需不断完善,强化政府及各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动遵纪守法,社会和公众关心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机遇与挑战

面对国家和省市多重机遇的叠加融合,内江高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总体上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比以往时期更多、更难以预见和把控的风险和挑战。

1.重大机遇

(1)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国家战略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期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重大部署,生态环境建设要继续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发展的总布局,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六项基本原则,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要求定位升级、成渝地区双城圈经济建设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内自同城化发展在提升战略位势、拓展优化发展空间、推动城市功能互补、促进产业错位发展、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等方面迎来重大历史机遇。

(2)成渝双城圈和内自一体化双箭齐发

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出台,成渝双城圈的作用在全国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日益突出。内江高新区是成渝发展主轴重要节点,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处于川南半小时交通圈、成渝两地1小时交通圈内,主要承担“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重要节点城市和成渝特大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中心”任务。成渝双城圈建设为打造成渝双城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给成渝双城及周边城市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构建、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改革开放的深化、高品质生活的创造五大方面都提供了强劲动力。内江高新区要紧紧抓住成渝双城圈和内自一体化的重大机遇,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实现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科技创新为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汽车尾气治理等环保技术、产业。强化工业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引入绿色循环、高效节能、清洁生产、深度治理、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利用智能检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增加污染物在线检测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感知系统。同时2019年,内江市政府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内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力加快形成。这些都为内江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面临挑战

(1)经济转型与结构优化任务艰巨

“十四五”时期,内江高新区现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华电、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等高能耗、高排放产业比重较大,产业布局历史遗留问题多,实现产业低碳转型升级,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任务艰巨。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体量相对较小,工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受全球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加大。

(2)环境质量改善的复杂性和难度加大

“十四五”时期,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将不断提高,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又将涌现一批新的环境问题:CO2的减排压力不减、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治理任务艰巨,全区河段生态流量匮乏导致水质不稳定,风险管控的不确定性增加,部分新型污染物尚缺乏有效控制手段。诸多环境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环境监管的复杂性和技术难度,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从根本上改善依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

(3)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仍需加强。内江高新区现有的生态环境队伍专业技术与装备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量大面广的环保治理工作,环境治理水平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环境监测水平不足,环保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智慧化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精细化、高水平管理水平依然有待提升,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尚不完善,成渝双城经济圈、川南经济区、内自一体化区域联防联治机制仍需健全。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为指引,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目标,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区域生态文明与经济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推进内江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沱江绿色经济发展带打下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引领全区长远发展的战略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让绿色成为城市厚重底色、鲜明特色和持久优势。

2.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让人民群众成为城市绿色发展的积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通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建成新时代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的新模式。

3.统筹协调,防治并重

坚持防治并举、城乡并重,开展流域、区域、城乡协同治理和区域联动,统筹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4.加强宣传,依法治污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加强政策法律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强化全民参与。实行政府引导,明确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治污惩处力度,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稳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生态环境监测与现代化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成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

(1)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区地表水水质符合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重要江河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75%,重点考核断面优良比例(排除上游输入型污染后)不低于80%。区域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效率达100%,规划区(含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比例不低于85%,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排放量。持续稳定推进区域河流、水库等水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到2025年,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不低于92%,6项基本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排放量。坚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

(3)生态保护机制全面建立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比例达到省上要求。到2025年,规划区污染耕地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规划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保护和修复并重,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地下水的监测、监控及污染防治。

(4)绿色转型碳达峰有序推进

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探索主导产业低碳发展路径,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资源能源高效集约、淘汰现有落后产能等措施,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领域及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值、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值达到省上下达要求,加快建立碳市场,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效推进。

2.规划指标

内江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防治与风险防控、绿色低碳发展四个方面29项指标构成。具体规划指标体系如下。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内江高新区将围绕规划总体目标,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把严格落实环境分区管控、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联防联控、突出农村面源治理、提高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等作为重点工作,着力整治群众身边存在与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一、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

1.实施碳达峰行动,努力实现碳中和

(1)做好碳达峰顶层设计,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牵头建立内江高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区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产业发展、能源结构等数据收集,制定科学的行动方案,提出碳排放达峰目标、达峰路线图。明确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业团队,强化碳核查、监测、报告、评估等技术工作,定期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2)鼓励相关行业率先实施碳排放达峰

推动制定建材等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专项方案,坚决遏制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已经或提前实现碳达峰的重点领域及行业制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或降碳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稳中有降。鼓励具备条件的领域及行业、企业率先达峰。到2025年,力争实现煤炭消费和煤电排放达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现碳中和。

2.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1)建立高效利用资源体系

把握好“减少煤炭、限控油气、推广绿电、提升能效”策略,通过能评、环评等手段严格低碳准入,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确保煤炭消费只降不增,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总量占比,全面推进电能替代,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满足全社会新增用能需求,做好用能终端能效管理。

(2)加强节能降耗,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大对节能环保、建材等行业节能改造力度,采用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重大节能工程。加快研究提出重点行业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促进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推进低碳交通,落实绿色交通发展理念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交通运输电气化。引导客运企业加快老旧客运车辆的更新步伐;加大对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支持力度,做好示范推广应用工作,逐步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中天然气车辆的比重,匹配规模适度超前的充换电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区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动能,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1.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

(1)创新驱动发展动能转换,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着力加强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动能,依托内江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创城孵化器等重大孵化载体,进一步深化与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支持在内江高新区设立研究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中试基地等分支机构,加速科技成果与内江高新区产业转化融合。培育创新主体,吸纳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鼓励现有企业向高端核心技术方向发展。

支持内江高新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园、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高桥园区新建孵化空间。依托国家发改委节能环保中心打造节能环保全产业、全业态产业集群。继续承办“内江高新杯”创新创业大赛。

(2)实施传统企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链绿色发展

鼓励引导企业围绕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谋划产业链延伸、推进绿色转型、提升科技含量。以明泰电子、威士凯科技、雄富光电等电子重要企业为主,加大企业清洁生产转型升级力度。实行有毒有害和高VOCs涂料的替代,有条件的企业集群安装VOCs监测“电子围栏”,鼓励建设园区VOCs“绿岛”项目。以节能减排为抓手,鼓励企业采用低氮燃烧,减少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及水耗,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严格污染排放控制,促进产业链绿色发展。

(3)打造绿色产业园区,推进绿色技术

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项目准入的全周期绿色评价,防止出现新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通过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产业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载体,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园区传统产业的绿色化、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转型。以白马园区工业智能化升级、高桥园区服务业扩大开放为思路,形成具有三次产业融合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跨国产业培育平台投入运营,形成总部经济、科技服务等功能型绿色环保产业集群。不断提高低能耗低污染第三产业占比,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化。

2.发展绿色循环型产业体系

(1)扎实推动特色产业体系,助力产业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托制造业优势,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前瞻部署智能制造产业,把握市场需求,以绿色化、高端化、智慧化为导向,以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支持远大筑工、杭萧钢构等绿色环保建筑材料产业的建设,积极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推动传统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转型。

(2)结合乡村振兴,健全绿色农业产业体系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要求,依托农科所和实验基地资源,培育种植农业产品,农业吸引农二代返乡创业,打造集农业观光、农业体验、特色民宿与科普教育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业态。

延伸农业绿色发展产业链,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花萼里”健康产业园项目,建成“文旅+康养+农业”一体的度假酒店、民宿、民俗村、文创中心、文化书廊、康养中心等文旅集聚区。打造内江文旅IP,利用新兴产业开发文旅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充分挖掘本地特色,围绕甜城文化形成知名文旅品牌。建立辐射川南地区的康养中心,优化生态环境,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加强交流合作,保证本地康养产业人才供给,提高康养服务质量,打造高端康养中心。

(3)依托科技优势,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依托白马园区重点打造的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抢占研发设计等行业制高点,引进高端总部企业和研发科技型企业等节能环保产业。依托区域制造优势大力建设高水平污染防治一体化设施,例如有机废气蓄热燃烧、催化燃烧、污染物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制造等。引导开展包括环评、规划、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低能耗咨询服务。发展绿色建筑,引进高端技术,提高环保产业发展水平。

三、协同推进“三水统筹”,全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1)明确水体功能分区,实施流域精细化管理

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优先针对不达标水体小青龙河、蟠龙冲、生产水库、跃进水库、胜利水库、三溪水库等,根据流域的水资源条件及水环境状况,对河道、水库现状区域特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开展水功能区划分及排污口排查工作,明确水功能区单元范围,提出相应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结合《2020年度内江市考核断面清单》(内污防攻坚办〔2020〕3号)下达的水环境污染防治考核目标,明确不同功能区管理要求,制定不同功能区管理措施,实现水环境质量目标精细化管理,切实落实治污责任。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按照提质增效要求,加快实施污水截流和雨污分流改造。落实《内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方案(2021—2023年)》,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争到2022年底,75%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推进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白马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以及配套管网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高排污行业实施综合治理。202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市上下达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3)加强排污口整治,提高排污口监管能力

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确保可行”的原则,扎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提升园区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完成沱江、小青龙河、蟠龙冲排污口排查,全面掌握流域污染物入河情况。加强排污口整治,在排污口分布较多的河段沿途建设排污干管,将污水纳入干管后送至白马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避免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实时监测排污数据,完善常规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措施,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4)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

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制度,继续落实小青龙河等重点流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两手抓,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实现长治久清。实施小青龙河绿地建设项目、蟠龙冲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水质监测,严格落实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实施方案,健全流域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道网格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2.深入开展水生态修复

(1)加强生态建设,恢复河道生境

依托花萼里、小青龙河或城市道路,规划生态廊道和景观绿道,坚持“见缝插绿”的原则,建造提升一批便民舒适的小型绿地公园,构建城市公园绿地五分钟服务圈。在滨河绿地较宽阔的地段规划建设生态廊道,重点建设小青龙河绿地建设项目,保育河道两岸原生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重点流域岸线生态化改造,在常水位以下采用混凝土护坡或浆砌石护坡对护岸进行加固,并设亲水步道,常水位以上至道路标高建设绿化植被缓冲带,营造自然、安全的生态水岸线。

(2)推进生态治理,提高自净能力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人工湿地系统,恢复生态岸线,优化水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大对生产水库、跃进水库、胜利水库、三溪水库等湖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力度,控制湖库富营养化。在污水处理设施末端、重点排污口等处建设水质净化人工湿地,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负荷,促进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推进小青龙河等及重要支流的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河岸缓冲带建设。加大退耕还林、还湿、还草、还河力度,防治水土流失,修复完善河流生态系统。进一步保障现有河岸缓冲带的管理维护,完善护栏等隔离措施,保障河流水生态系统稳定。

3.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

(1)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地下水源保护

开展全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合理布局水质监测点位,对工业园区、内江市垃圾处理厂地块、加油站等地下水污染较严重的区域设置监测点,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推进地下水与地表水、土壤、场地污染协同防治。2024年底前,构建全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到2025年,建立内江高新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全区地下水污染状况。

(2)优化水资源调度,补充河流生态流量

实施水资源调度工程,合理调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建立生态环境用水保障制度,维护河湖水功能区正常功能,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达到常态化补水,提高河道纳污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3)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水资源保护

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坚持工业、城市、农业全面节水。推进建材等重点行业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节水,完善节水器具推广利用,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强化农业节水,加强农村灌区渠防渗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落实内江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用水计量和用水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引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再生水作为河流生态补水,加强水资源保障。完善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系统建设,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深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加强污染物减排,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1)全方位开展VOCs深度治理,推进科技治气

根据《VOCs治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升级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收集处理设备。强化印刷、汽修、机动车、干洗、餐饮、加油站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工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工作,精准查找臭氧污染源头,协同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每年更新内江高新区工业企业VOCs排放清单,建立臭氧前体物排放清单,推进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油品存储和运输推荐使用浮动顶罐,含VOCs的原辅料和产品密闭保存和装卸,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强油气回收整治。

(2)多措并举,加强VOCs和NOx的协同控制

在控制时段上,加大季节性调控措施力度,尤其是针对夏秋季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在污染严重区域重点削减VOCs,协同削减NOx。在减排措施上,对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科学分析不同区域不同时段臭氧污染对NOx和VOCs排放的敏感性,并将其作为区域臭氧污染防治战略的基础,确定最优的NOx和VOCs中长期减排比例及减排量。针对移动源NOx,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机动车工况法检测,落实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并提高环保检验频次,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针对内江高新区NOx排放量最大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

(3)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减排,有效控制复合型污染

目标指标协同,强调总量减排,优化共同前体物减排方案,推动PM2.5和臭氧浓度双下降。控制区域协同,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控制需求以及跨区域远距离传输特性,对现有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划分进行优化调整,在重点控制高桥园区、胜利街道、白马园区的基础上构建区域臭氧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针对各区域的臭氧污染现状制定不同的阶段目标,并对相互影响紧密的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攻坚。控制时段协同,秋冬季开展PM2.5污染防治攻坚时应兼顾O3,夏秋季开展O3污染防治攻坚,同时兼顾PM2.5,在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的同时,降低夏秋季PM2.5浓度,推动全年PM2.5浓度下降。减排措施协同,开展臭氧监测量值传递、大气光化学监测网络构建、臭氧前体物污染源清单构建等工作,确定最优的NOx、VOCs减排比例及减排量。

(4)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

夏季重点控制臭氧,兼顾颗粒物,加强对臭氧前体物VOCs排放企业的管控,按照《重污染天气企业分级标准》补充完善涉气企业的分级管控名单,加强对A、B级企业的督查,强化对C、D级企业的监管,实行错峰生产或停产,并细化各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各工艺环节;冬季重点控制颗粒物,兼顾臭氧,针对重点企业制定“一厂一策”重污染季节应急预案,完善企业错峰生产名单,推动秋冬季错峰生产。

加强联防联控,实现从“点源治理”向“区域综合治理”转变。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持续开展“散乱污”攻坚行动,巩固整治成果。

(5)加大颗粒物治理力度,严控无组织排放

实施绿色施工。依据《内江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和降尘设施,实现管理常态化,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大内江高新区再生水冲洗道路的范围和使用量,实现内江高新区所有主次干道冲洗、洒水100%全覆盖,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完成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普查,实施备案登记和环保标识办理并建立台账。

开展区域秸秆禁烧联合执法检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项目实施,完善秸秆相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覆盖,落实巡查人员和三级“联防联控连责”机制,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构建绿色出行结构

(1)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运输

推进货物运输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货运,推广甩挂运输,鼓励城市货运新能源车辆运输转变;强化公铁连接、城际甩挂与区内配送高效衔接,加大对示范项目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落实对绿色货运的补贴政策,逐步扩大“绿色货车”规模。

(2)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出行结构

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比重,在公交、出租、环卫、公务领域更新及新增车辆中尽量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公交优先战略,在城区各主干道规划出公交专用通道或公交优先通道,实现公交提速。大力推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积极鼓励、引导、规范共享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公共交通与步行和自行车进行接驳换乘的设施条件,构建“公交+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模式,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5%。

(3)探索能源清洁利用方式,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在工业、城市、居民用能以天然气为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和多级综合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结合绿色产业发展加大太阳能、风能、电能、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范围,提高清洁能源及非化石能源的比重。为内江高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五、加强源头分类防控,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重点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污染隐患排查,梳理与土壤污染相关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根据重点企业分布、规模和污染排放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控制名录。利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排查区域内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内江高新区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提出重点行业重金属深度排查整治任务。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风险管控。强化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用地土壤日常监管,加大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巡查力度。

(2)加强工业园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持续开展工业园区土壤环境调查,定期收集工业园区涉重企业信息、涉重或有机污染物排放治理设施、污水处置设施建设等情况,完成数据信息收集、录入与更新。加快摸清园区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掌握园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推进构建工业园区污染综合预警体系,积极推进园区开展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预防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建设,有效防控工业园区环境风险。

(3)推进农业源污染防控

认真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加强灌溉用水环境管理。加大灌溉用水源头污染控制,以小青龙河等重要支流为重点,开展对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大春、小春各一次),防止不符合灌溉标准水质进入农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生物农药、引诱剂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到2025年全面实现化肥使用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强化农资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的资源化处置利用,加强农户废旧农膜回收循环利用宣传,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工作,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85%以上。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建立销售管控体系。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进一步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强化养殖污染巡察监管,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循环综合利用常态化,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

2.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

(1)加快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执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环境准入,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进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2)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分类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立受污染耕地台帐。制定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和修复规划或年度行动计划,对土壤环境的主要风险因素要进行管控,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开展安全利用成效评估,构建耕地保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3.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有效运用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一张图”管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实行分类管理,未达到建设用地标准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2)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严格执行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备制度,督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的拆除企业编制污染防治方案和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以涉重企业用地为重点,加大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力度,掌握疑似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情况,规范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和修复名录并实施动态更新。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的地块,明确污染地块责任主体,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4.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监管工作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和准入制度,严禁未落实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搬迁改造腾退土地转变用途。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象核实增补与基础信息调查质量提升。完成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风险分级和调查数据集成分析。

(2)加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8号)要求,强力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全面整治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涉重金属企业等各类土壤污染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农用地治理修复效果阶段性评估制度,设置评估节点。对修复后的土壤和农产品每3年开展1次检测,保障农用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土壤修复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加强未利用地土壤保护

开展全区未利用地环境质量调查,摸清未利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严格执行未利用土地开发“四禁止”制度,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及时将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信息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新建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空间,对允许开发的未用地要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土壤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未利用地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4)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

加快构建用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联动监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推进试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加快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评估体系,推进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自行监测,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队伍建设,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四川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建设内江高新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健全和完善土壤污染与治理修复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六、积极推进清废行动,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整治

1.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和处置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

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作为各自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2)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确保收集容器的颜色和图文标识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相应数量、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鼓励居民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取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无餐巾纸张”。鼓励各住宅小区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线路,足量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明示承运垃圾种类,须按规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购买保险;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具备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建立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收运单位和责任单位相互监督、新闻媒体和热心市民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严禁工农业固废、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及建筑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规范收集、分类储存、分拣和运输,严格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可回收物收运要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施集中、规范收运。厨余垃圾按照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厨余垃圾收运交付制度,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在交付时对厨余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记录台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密闭收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分定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的方式进行分类收运。

(4)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有害垃圾由各县(市、区)负责,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运输至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可回收物由产生单位(个人)或社会服务企业负责,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利用。厨余垃圾由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社会化服务企业负责,结合各县(市、区)现有厨余垃圾处置实际,进行分类处置。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社会服务企业负责,结合现有处置条件,进行焚烧发电或卫生填埋。

(5)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为基本类型。推广易腐垃圾集中堆肥技术,推进村庄保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细化明确保洁员的职责及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科学规划与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匹配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引导和鼓励在村庄设置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建立以乡镇为基础的县级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具有内江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方法,鼓励采取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2.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

(1)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积极推动农贸市场、餐馆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安装固液分离、油水分离装置,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将厨余垃圾依法收集暂存,并与具备收运资质的社会服务企业签定收运协议。积极推进“光盘行动”,鼓励各餐饮单位通过现金抵扣、优惠券奖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光盘”或打包。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2)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机融合,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服务站点。鼓励建设城市大件垃圾、可回收物等分拣中心,实施预约上门服务,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的回收利用水平。

(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

全面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努力构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以区县为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整体打包,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与内江城乡生活垃圾PPP项目深度融合。统筹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力争2022年实现全区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

3.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利用

(1)源头减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加快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对于一般工业行业,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改进工艺,采用转化效率高的技术,有效减少源头产生量。针对一般固废年产量在500吨以上,而资源化利用率偏低的工业企业,探索工业固废有效利用的途径和措施。

(2)健全机制,提高农业固体废物收集率

巩固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成果,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水肥一体化和喷滴灌等综合技术措施。提高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部分实现循环利用。收集全区范围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减少农业废弃物的乱丢乱放。大力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提倡使用可多次重复利用的农膜,并采用再生造粒技术回收废旧农膜。

(3)多措并举,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及餐厨垃圾

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配置高科技餐厨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设施,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和试点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技术和营运方式,加大对非法处置餐厨垃圾的查处力度。

4.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

严格落实《内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高新环办〔2020〕9号)要求,明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压实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危废申报登记工作,按照产生即申报为原则,逐步扩大申报企业范围,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分别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在此基础上,结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将上述清单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2)加大企业危废减量化力度,落实源头减量主体责任

建议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新建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减量化设施,同时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建设危险废物减量化配套项目,提高企业内部综合利用能力;对年产危险废物大于100吨的已建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将年产生危险废物1吨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含自行利用处置)纳入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落实企业危废管理处置主体责任,鼓励产废单位自行或寻找第三方机构制定企业危险废物减量化方案,产废单位应据此方案开展源头削减工作。

(3)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处置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对辖区内全部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逐步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落实监管责任。将工业园区危废产生量大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监控,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规范建立完善危险废物收运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5.试点“无废城市”建设、创新固体废物管理模式

(1)试点“无废城市”建设

争取“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以学校、小区、公园、商圈、饭店、景区、机关等为重点,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创建“无废城区”。全面压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施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协助“内江市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污泥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信息资源传递与使用,实现城市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培育产业发展“无废城市”新模式。

(2)创新固体废物管理模式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力度,探索建设“固废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污泥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信息资源传递与使用,建立市场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平台与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交换机制,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逐步提升固废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便利化的固体废物综合信息服务,实现城市固体废物精准化管理。建立生态工业园示范区,实现企业之间的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园区内企业间通过共同管理环境事宜和经济事宜,构建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模式,构建物流、能流、信息流建立的循环再利用网,利用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实现部分企业污染“零排放”。

七、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1.加强企业风险防控措施

(1)加强指导监督,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制度

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各工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强化技术性指导并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督促相关企业定期对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管理、废水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自查。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完善污染物拦截、导流、收集和处置的应急工程设施,防止污染物、泄露物等排向外环境。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企一策”,编制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明确救援队伍、应急物质和专家技术支持等,并开展演练活动,从而确保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加强与政府风险防控机构对接。

(2)加强危险品贮存和管理,严防风险事故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强化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根据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建设要求,完善危险废物及危险品的贮存和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留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距离,严格划分生产防火区域,严格按照所定的生产危险区域防火防爆等级进行设备选型和管道敷设,充分考虑风向、安全防护、消防和疏散通道及人货分流等问题。

2.健全工业园区风险管理体系

(1)严控企业准入,强化园区防控体系

加强入园企业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监督入园企业落实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安全治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涉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及时推进隐患治理和防控。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长效机制,将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等重点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参保范围。

落实《内江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明确园区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和监管要求,依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品跨区域运输风险联合管控,共建内江市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及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定期组织园区风险源调查工作,定期派遣执法监察人员对园区内涉及较大重大风险的企业进行应急物资储备监管,建立风险源档案,一源一档,实施动态分类管理。积极培育第三方环境风险评估市场。

(2)防范潜在风险,完善风险应急能力建设

推进园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在白马园区设立有针对性的应急仓库,保证风险事故发生时能提供充足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

3.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1)加强流动风险源监管,及时响应风险事故

除对重点风险企业的风险物质进行全程监控外,还需重点监控危化品运输道路,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跟踪。将车辆载重作为监控因子,确保运输过程不出现泄漏、侧翻等事故,并根据运输物品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及时反馈和应对运输途中发生的风险事故,必要时可以限制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严禁非法倾倒污染物。建立群众举报平台,确保在监管不到位时能有效接收实时反馈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提前做出应对。

(2)建设风险预警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建立以监控中心为核心,区生态环境局牵头,企业联动、群众配合的风险预警体系,并与供水单位建立联动预警机制。对风险源、风险物质进行实时监控,第一时间收集并处理异常信息,并及时进行检查、核实及维修。若维修后监控中心数据仍异常,则由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发布预警信息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级别,确保出现潜在的风险状况时能预防,能控制,能解决。

(3)完善应急响应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强化应急管理措施,依托白马园区,建立园区级截流设施及应急收集池;对园区周边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安装与环境风险防控平台联网的报警检测器,出现异常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指挥平台和相关事故企业;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外,在白马镇增设环境空气应急监测点,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建立智能化环境风险防控平台,将区域风险源、风险物质、风险受体、应急监测、应急指挥、应急物资等信息纳入数据库进行监控及管理;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采取切断污染源头、控制污染水体等措施,及时发布信息,为突发事件处理营造稳定的外部舆论环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严格噪声管控,营造宁静人居环境

1.持续开展社会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商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噪声实施有效管理,推动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探索建立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噪声制度试点,鼓励创建安静小区。严格管理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聚会、集会、体育锻炼等活动和在家庭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娱乐、锻炼以及饲养动物等活动产生的噪声。

(2)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

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加强道路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对投诉较多的道路及建筑物实施“一路一策”,针对性的提出噪声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源,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住建交、生态环境部门、城管和属地镇街职责,鼓励建筑时间超过一年的在建工地推行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智慧工地管理系统联网,鼓励推广降噪新技术。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开展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将噪声扰民投诉与夜间施工作业审核挂钩。

2.严格落实园区及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提升工业园区噪声管理信息化水平

利用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拥有的现有噪声监测、投诉统计、交通干线统计等数据,建立“企业—园区—区级”三级网络噪声基础数据库。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帮助监管部门获取最关键的信息,为相关决策的开展提供依据。

(2)加大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力度

综合园区企业噪声污染特点,针对重点企业及园区道路噪声污染,分批实施环境噪声大数据、噪声地图、低噪声路面等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防治技术。

(3)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应严格执行环评阶段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震动控制技术、低噪声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创新研发及应用示范。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全面达标。

九、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牢筑生态安全格局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加快推进“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实施强制性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一般生态空间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空间,实行共同与差别化的管控措施。按照“三线一单”要求,划定和调整区域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构建完善“生产、生活、生态”高效空间治理体系。

(2)加快重点区域生态系统治理修复

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开展全域自然生态受损情况排查,建立和完善生态修复项目库,明确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任务。重点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加快开展水土流失、工程创面等区域植被的全面修复。加强生态管护与重建,持续推进生态区增绿行动,推进退耕还林,因地制宜实施“补植补造”,恢复裸地、荒地的林草植被,强化森林管护力度。加速实施高桥街道、胜利街道、白马园区人居生态空间增绿工程,强化小青龙河、蟠龙冲等重要水体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湿地生态修复,系统开展小型水体近自然修复工程、全域河道整治修复,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

(3)加速实施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规划建设区域生态廊道和景观绿道,坚持“见缝插绿”的原则,深入推动花萼里湿地公园、小青龙河绿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建造提升一批便民舒适的小型绿地公园,构建城市公园绿地五分钟服务圈。实施生态融合布局,推动景观体系、开放空间和人文活动板块的有机融合,打造一批绿色步道、体育广场等,形成功能复合绿色新空间。

(4)牢筑生态安全格局

优化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本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落实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体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创新古树名木管理机制。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2. 多途径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1)提升生态资源品质

创新运用“公园+”“绿道+”“湿地+”模式,推动生态资源景观化、品质化、艺术化,扩大生态服务产品供给,持续提升区域周边人居商业价值。加快推进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生态标识、品牌建设,创新建立市场化生态产品宣传和交易平台,加强内江造产品营销和品牌推广,不断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2)促进生态资源融合增值

推动生态资源与消费场景融合增值。围绕小青龙河等沿水系绿道、公园资源,通过“绿道+赛事”“公园+旅游”等途径,培育生活场景、消费场景、商业场景,充分释放生态价值的裂变效应,打造“绿道+”经济带,促进经济效益转化。推动生态资源与农商文旅体业态融合增值。推广发展文化创意、农事体验、养生度假等产业,以宜游宜购宜娱宜宿的新场景赋能传统农村升级。

(3)探索建立生态价值转化实现机制

加快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探索,持续跟踪评估区内生态系统的变化。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区域自然生态资源全面清理,拟定自然生态资源清单。加快推进土地、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确权登记,探索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将自然生态资源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4)建立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环境资源权益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不断优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林农粮补等环境经济政策,完善与绩效挂钩的生态建设补偿资金使用机制,提升部门、街道和社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能力。

十、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治理体系建设

1.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瞄准科技前沿,继续提升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以环境应急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补充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强化监测技术支撑。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监测规范和分析方法,开展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预警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实行定期通报和快报工作制度,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2)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助力精细化管理

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代表性强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流域、水库水质动态监测和污染预警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进各部门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

(3)升级执法系统,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

推进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加强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配置环境执法车辆和必要取证及监测设备,建设移动执法系统,优化细化环境执法工作职责和流程,全面提升工作能力。2025年,全区街镇及产业聚集区内设环境监管机构覆盖率100%,环境监察机构、应急机构人员达标率达100%,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覆盖率100%。

(4)加强生态环保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党政干部教育及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创新生态文明教育形式与载体,提升生态文明教育效果,依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课程,发挥课堂主渠道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作用。围绕“环境保护进校园”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资源环境市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2.构建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

(1)创新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现代化环保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四川省的统一部署,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跨部门环保协调机制,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系,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健全监测与监管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监测数据异常、环境投诉、监察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联动,提高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水平。完善环境制度,建立地上地下、水陆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统筹污染要素协同治理、不同区域协同治理。

完善区、街镇、村三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进工业园区、街道环保机构规范设置,提高街道环境监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已有网格作用,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中,实现资源共享,一格多能。建立健全推行河长制等各项制度,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机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设立民间河长、河长监督员等,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沟通协调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督查督导机制等机制建设。

(2)落实党委政府生态环保责任,完善环境管理责任机制

制定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区、街镇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综合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督察各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统计、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3)落实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夯实管理基础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到2025年,全区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完成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到2025年,全面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加大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健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公开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客观、及时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浓厚氛围。多方式、多途径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教育,针对不同受众特点,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素养。全区大型普及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达5-10次/年。

(5)推进形成生态环保正向合力,形成多元共治局面

创建全区环保类枢纽型组织,引导全区环保类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形成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正向合力。打造区级环保宣传微平台,成为集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全民参与于一体的传播交流平台。以大运会为契机,开展系列环保公益活动,引领公众积极传播环保科学知识、参与环境治理、践行绿色生活。

3.创新管理手段

(1)推进生态补偿体制创新,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化、多元化、多层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破坏赔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与政策,同步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创新综合性生态补偿,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以生态指标考核为导向,统筹整合不同类型的生态补偿项目、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资金,探索建立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促进小青龙河、蟠龙冲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2)强化市场手段运用,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继续探索推进排污交易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展环境产权确权,试点创建环境质量、环境容量、企业排污权等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制度,全面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速建立对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行为的监督机制,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构建后果严惩的评价、考核及奖惩制度体系。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健全和创新投资回报机制。提升环保产业持续发展新功能,推进产业融合,增加经营性产业对环保行业的反哺。积极推进“肥瘦搭配”的资源组合开发模式,将环境治理与周边土地开发、供水、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渔业、生态旅游等收益创造能力较强的资源开发项目组合。

第五章 重点项目

内江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新时期国家及省市要求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现状分析,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为重点,提出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规划指标,并在水气土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等主要领域进行了环境问题的系统分析和诊断识别。在此基础上,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提出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项目。

针对规划目标、主要措施和任务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9个,总投资16.17亿元,内江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见表5-1。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评估考核机制

规划实施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规划实施需要政府统筹指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建立各地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细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建议2023年和2025年底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分别进行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环保投融资机制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建立环保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市场进入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的新模式,开展生态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领域,缓解政府资金筹措压力。

探索创新环保优惠/补贴、绿色金融政策,通过明晰产权制度、完善价格制度、强化政府引导带动作用,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环保市场的盈利机制。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质押、预期收益担保等创新贷款业务,突破排污企业和环保产业投融资瓶颈。发展环境保护基金并专业化运作,大力推广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拓宽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实施机制。

进一步强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和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的执行力和权威性,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现场执法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环境执法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引导公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关注和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对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完善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城市空气、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污染事故、环保政策法规、环保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网络媒体平台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