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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6-16 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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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环保网获悉,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环保网获悉,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行动计划》指出,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围绕氢能、高端能源装备、低碳冶金等领域,加快低碳零碳负碳等技术创新,突破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节能先进装备。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碳效评价,推动一批创新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落实工业碳达峰方案,实施节能降碳“百一”行动,力争平均年节约1%用能量;围绕钢铁、化工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宝武碳中和产业园、化工区绿色低碳示范园。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500项左右。

《行动计划》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夯实,工业增加值超过1.3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5%,制造业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功能地位显著增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8日

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制造强国战略,发挥制造业对全市经济发展和创新转型的基础支撑作用,率先探索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打造高端制造业增长极,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夯实,工业增加值超过1.3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5%,制造业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功能地位显著增强。

——高端制造引领功能大幅提升。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5%,工业劳动生产率超过50万元/人,三大先导产业总规模达1.8万亿元。

——自主创新策源水平显著增强。一批关键领域实现攻关突破,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持续提高,重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2.5%以上。

——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成效明显。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比例达80%以上,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力争达360台/万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

——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形成以领航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的梯队成长体系,卓越制造企业群体不断发展壮大。

二、重点任务

(一)强链升级行动

1.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制订新一轮三大先导产业发展方案,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集成电路关键环节研发攻关,推动下一代技术创新融合发展。布局生物医药基因和细胞治疗、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建设医企协同研究创新平台、产医融合创新基地。瞄准人工智能技术前沿,构建通用大模型,面向垂直领域发展产业生态,建设国际算法创新基地,加快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2.巩固提升重点优势产业。打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4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2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在民用航空、高端船舶、高端医疗器械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积极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电子信息产业能级,建设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发展智慧医疗、精准医疗等生命健康新产业。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爆款产品,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大飞机、航空发动机、LNG船、大型邮轮等产业加快发展,建设全球动力之城。布局大丝束碳纤维、膜材料、复合材料、超导等创新载体,建设新材料中试基地。推出服饰尚品、化妆美品等时尚消费新品,引领消费新潮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3.布局新赛道和未来产业。落实“四个新赛道”“五大未来产业”行动方案,发展区块链、Web3.0等数字新经济,推动元宇宙重大应用,布局碳捕集利用、“氨-氢”、高效储能等绿色低碳领域,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虚拟显示等终端品牌;加速布局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建设张江、临港、大零号湾等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上海科创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闵行区政府)

4.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10条在细分领域具有主导力的标志性产业链,“一链一策”抓好强链补链固链。实施车芯联动工程,提升芯片供给能力,建设电子化学品专区,加强关键材料和部件保链稳链。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计划,每年推进1800个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化工区管委会)

5.培育壮大专业服务机构。放大进口博览会、工业博览会等平台溢出效应,发挥各类专业平台功能,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共进。每年遴选市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20家以上,每年新增市级设计创新中心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二)强基筑底行动

6.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国家和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出台支持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行动方案,开展一批重点攻关任务。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每年实施攻关项目100个以上。到2025年,推动基础零部件产业化、基础材料示范应用、大型工业基础软件研制突破超250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7.建设产业创新载体。加快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提升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能级,在基础部件、先进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市级平台,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20家左右。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开放型创新联合体,每年新引进外资企业研发中心25家,新增国家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8.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累计超过50家。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新增10家左右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围绕高端制造领域制订一批“上海标准”,推动更多企业和产品进入“上海品牌”认证,每年遴选30家左右市级品牌引领和培育示范企业。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

(三)数字蝶变行动

9.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动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快机器人应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实现4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面向工业场景加快部署5G专网、千兆光网、算力平台等,实现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双千兆”网络全覆盖,建设民用航空等领域工业5G专网。用好“算力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0.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实施智能工厂领航计划,制定“一厂一方案”,打造20家标杆性智能工厂、200家示范性智能工厂,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不少于2万台。创新“智评券”,为企业提供评估诊断和改造升级等服务。建设新型智能制造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供需快速匹配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1.深化工业互联网应用赋能。实施“工赋上海”行动计划,打造30个行业性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培育3家左右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梯度培育40家“工赋链主”企业,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组团式服务。加快工业元宇宙创新应用,建设民用航空、时尚消费品等领域工业元宇宙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四)绿色领跑行动

12.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围绕氢能、高端能源装备、低碳冶金等领域,加快低碳零碳负碳等技术创新,突破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节能先进装备。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碳效评价,推动一批创新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

13.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落实工业碳达峰方案,实施节能降碳“百一”行动,力争平均年节约1%用能量;围绕钢铁、化工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宝武碳中和产业园、化工区绿色低碳示范园。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500项左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4.健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评价和示范,创建150家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和15家“零碳”示范单位,形成10条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供应链,培育10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持续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企业成长行动

15.打造一流领航企业。实施领航企业培育计划,新增15家左右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动态培育50家左右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各类制造业总部,支持认定创新型企业总部。推动国有企业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支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16.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加快引进培育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科技型企业,滚动培育50家左右制造业“独角兽”企业、100家左右“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5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0万家。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推动本市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超过10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17.做强“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达到10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达到50个,力争创建10个左右国家级特色集群。(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18.推动中小企业“小升规”。对企业“小升规”提供专项支持和服务,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0家左右。用好“成长券”,推动“小升规”企业发展壮大为“专精特新”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六)空间扩展行动

19.优化重大产业项目空间布局。发挥“产业地图”对投资促进的引导作用,推动制造业“一极三带”布局与城市空间格局相协同。做好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推进建设10个总投资百亿级以上、50个总投资50亿元以上、1000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打造具有显示度的产业地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0.打造重点地区增长极。推动浦东新区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进一步增强对全市制造业的支撑。推动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前沿产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推动“五个新城”深化“一城一名园”建设,嘉定新城、青浦新城、松江新城、奉贤新城工业产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2个百分点以上。推动宝山区、金山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工业产值增量占全市增量比重超过20%。(责任单位: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宝山区政府、金山区政府)

21.建设产业园区2.0版。高标准建设特色产业园区,融合科技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提升软硬件支撑,加快向集群化、生态化、融合化发展,市级特色产业园区达到60个左右。制订“工业上楼”产业分类指引和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园区制造空间垂直化发展,建设功能复合的综合性厂房。(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22.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定期组织开展资源利用效率调查评价,形成低效产业用地清单,以减量化、土地收储、市场化补偿、园区回购等方式,推动低效产业用地退出,导入优质产业项目,各区要加大对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央企、国企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发挥市领导联系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机制作用,依托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级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区配套方案,落实工业稳增长、稳投资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依法加强制造业统计工作,做好企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二)强化要素综合保障

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集聚。建设民用航空、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大数据平台,发挥高质量工业数据集赋能效用。加强要素指标对重大产业项目的应保尽保,每年通过提质增效、存量盘活、城市更新、土地出让等方式,保障产业用地规模不低于1万亩。在符合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条件下探索简化中试项目流程。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作用,加大向先进制造业领域倾斜和聚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提升内外开放水平

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融入全球产业和创新网络。加大吸引和利用制造业外资,完善外资重大项目服务机制,通过“绿色通道”、专员服务制等,支持外资项目加快建设和投产。组织本市制造业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深化长三角重点产业链协作。弘扬上海工业文化,加快建设上海工业博物馆,争创国家级工业博物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

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制造业企业融资需求,扩大制造业信用贷款、融资租赁、中长期贷款规模。探索开展长三角“产业+科技+金融”高水平循环试点。发挥国家和本市政府性产业基金、国有投资基金等作用,强化招商投资联动,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型企业早期发展及后续产业化的支持,持续放大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效应。(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五)加强产业人才支撑。优化产业高峰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工匠等梯次培育结构,加快引进顶尖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工匠学院,支持优秀人才申报“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对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实施专项奖励,推动三大先导产业人才规模化增长,打造高水平产业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