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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4-17 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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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目标为2018年,惠济河砖桥断面、沱河张板桥断面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目标为2018年,惠济河砖桥断面、沱河张板桥断面、大沙河包公庙断面、沱河小王桥断面、包河马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Ⅴ类;东沙河业庙断面、浍河黄口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包河颜集断面氨氮≤3.0毫克/升,其他指标持续稳定达到Ⅴ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6%;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市控断面水质达到目标值要求。详情如下: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商丘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商丘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惠济河砖桥断面、沱河张板桥断面、大沙河包公庙断面、沱河小王桥断面、包河马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Ⅴ类;东沙河业庙断面、浍河黄口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包河颜集断面氨氮≤3.0毫克/升,其他指标持续稳定达到Ⅴ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6%;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市控断面水质达到目标值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有条件的河道完成清淤疏浚工作,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道整洁。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在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或优于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推动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全国重点镇和省界周边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2018年新建、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63万吨/日;新建、改造雨水、污水管网305公里。具体见附件2。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

(2)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自2018年1月1日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2018年,开工建设宁陵县80吨/日、柘城县70吨/日、睢县5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3.强力推进重点河流综合整治。

对水污染严重的虞城县牛河、响河、中心干渠、虬龙沟,睢县利民河,宁陵县和睢阳区清水河进行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河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下排。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实施2018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2018年年底前完成市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

(3)推动工业节水。对电力、化工、钢铁、平板玻璃、石油炼制与焦炭业、食品、造纸、纺织(染整)、皮革、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按照河南省水效领跑者行动方案制定商丘市实施办法,发布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4)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督促各县(市、区)完善并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方案,完成2018年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

(5)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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