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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关于大力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提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5-25 1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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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关于大力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提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民盟河南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提案》做出答复:民盟河南省委会:非常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民盟河南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提案》做出答复:

民盟河南省委会:

非常感谢贵盟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关心支持。贵盟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工作方案》等,制定“1+10+8”政策体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也明确提出,一是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严格落实“两高一低”项目会商联审机制,按照产能置换、“三线一单”、煤炭消费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政策要求,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等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原则上严禁新增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项目及钢铁压延加工)、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铝用碳素、砖瓦窑、铅锌冶炼等行业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钢铁、煤化工、水泥、铝加工、玻璃、耐火材料等行业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加快退出低端低效产能,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实施城市建成区高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和敏感区域、水污染严重地区高污染企业优化布局,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制定方案,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低”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三是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加快推行高能耗、高排放和资源型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减污降碳效能。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和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推广应用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示范技术,建设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园区等。

二、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近年来,我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兰考县入选全国“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印发了《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固体废物政策制度体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建设黄河流域“无废城市”示范区。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危废处置单位。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第一届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强化对生产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具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2〕61号),明确危险废物监管职责,营造严格监管氛围,切实提升监管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发布《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持续提升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和结果应用。

三、积极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节能环保产业是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推动装备制造业协同减污增效的有效路径。为此,我们将深入研究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规范产业发展。在环评等方面优先办理和适当简化,营造良好的营商和市场环境。通过博览会、技术对接会、论坛等形式,集中展示产业发展成果,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支持我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环保产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其运用并购重组、业务创新等方式进行业务拓展,打造河南省乃至全国市场的环保产业综合性领军企业。支持环保领域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大力推进产业创新载体建设。支持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开展共性、关键及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科研力量,加强与知名科研院所在技术层面进行互补性交流合作,及时吸纳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成果,推动省内环保关键技术突破、转化、应用。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