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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美丽宜昌”!湖北宜昌市印发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2-24 1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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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美丽宜昌”!湖北宜昌市印发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环卫网获悉,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

环卫网获悉,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到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标准全面完善,配套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智慧城管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到2024年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升,市容更加有序,环境更加整洁,功能更加完善,群众参与更加深入,城市形象品质全面提升;到2025年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基本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宜昌”。

《方案》还明确以下几点:

全面落实“六净五无四不见”作业标准,开展“深度保洁”行动,做到路面见本色、花草见原色、设施见底色。研究制定《宜昌市环卫工作费用定额》。建立健全环卫企业评估制度。2025年,城区、县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5%、90%。

全面推行横到边纵到底的片区一体化保洁作业模式。开展重点区域环卫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搬家式大扫除。推进“公厕革命”,引进市场主体,全面实施公厕驿站化建改、运营。按照“五化”标准,持续开展背街小巷整治,到2025年,城区实现背街小巷整治全覆盖。

全面建成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并投入运营。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建改垃圾转运站10座。实施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危废中心PPP项目等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80%,城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宜昌城发集团)

标准化改造城区及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居民小区分别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5%、70%、80%,全市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全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攻坚行动,以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社会化为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实现从“作业”到“作品”,再到“艺术品”的跃升,全力打造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样板。

到2023年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标准全面完善,配套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智慧城管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到2024年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升,市容更加有序,环境更加整洁,功能更加完善,群众参与更加深入,城市形象品质全面提升;到2025年底,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基本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宜昌”。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系

1.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全国城管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建立城管部门统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督查机制。街道(乡镇)全面建立城市综合管理“评估保证金”制度。做优“大城管”,完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财政局。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化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职责,加强赋权事项运行监管。建立人员配备、装备更新、执法培训、“乡案县审”、协管人员管理等机制。健全城管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人员和案件信息全部接入省级运管服平台。(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3.推进共建共治共享。落实“社区吹哨、党员报到”,以“多元共治”推动“一体统管”。推进“马路办公”,做实“路长制”,提升“市民随手拍”参与率,推动城区实现“门前四包”全覆盖。建立“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机制,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二)提升市政设施管养质效

1.提升市政设施管养品质。坚持“室外环境、室内标准”,按照同材质、同色系、同工艺的要求,高品质实施维护,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保持100%。贯彻执行《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出台生态地铺石铺装技术导则,推广生态地铺石、砂基砌块等绿色产品。对标云集路、滨江绿道打造一批样板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2.推动市政设施管养提档升级。建立市政设施体检管护制度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控增量、换存量”,在新改扩建及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有序更新新型井盖、雨篦、路缘石、止车石等部件。到2025年,实现全市主次干道新型井盖全覆盖。建立抢修快处机制,力争城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

(三)打造洁净城市

1.提升环卫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六净五无四不见”作业标准,开展“深度保洁”行动,做到路面见本色、花草见原色、设施见底色。研究制定《宜昌市环卫工作费用定额》。建立健全环卫企业评估制度。2025年,城区、县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5%、90%。(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2.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全面推行横到边纵到底的片区一体化保洁作业模式。开展重点区域环卫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搬家式大扫除。推进“公厕革命”,引进市场主体,全面实施公厕驿站化建改、运营。按照“五化”标准,持续开展背街小巷整治,到2025年,城区实现背街小巷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宜昌城发集团)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攻坚

1.完善设施建设。研究出台《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并投入运营。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建改垃圾转运站10座。实施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危废中心PPP项目等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80%,城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宜昌城发集团)

2.提高分类质效。标准化改造城区及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居民小区分别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5%、70%、80%,全市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3.推进群众自治。深入宣传贯彻《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动源头减量、精准分类。开展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群众自治攻坚行动,构建组织筑堡化、参与全面化、监管全程化工作格局。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创建。推动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靓化城市容貌

1.打造“城市客厅”示范区。按照艺术化规划设计、标准化施工建设、精细化运行管理、全民化参与治理的原则,对照“五美”标准,通过共同缔造方式推进“城市客厅”建设。2023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城市客厅”示范区;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城市客厅”示范区50个(城区20个、县市30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2.塑造精致市容。全面开展市容市貌体检,实行市容秩序网格化管理。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开展广告店招、出店占道经营、空中“蜘蛛网”、“千箱万杆万盖”、犬患等专项整治。实施街区“添光溢彩”行动,提升景观照明品质。巩固“清违行动”成果,常态化推进禁违控违。(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工地管理。落实城管、住建、生态环保“三位一体”联合管控建筑工地模式。规范管理在建工地、闲置工地、征迁用地、待开发土地等。建立道路施工审批、监管、巡查、执法闭环运行工作机制。开展施工和道路扬尘、渣土、噪声治理。执行施工围挡4.0标准,打造一批城市景观墙。(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六)推进“停车惠民”

1.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严格落实车位配建标准。推动停车楼建设,在城区打造1处网红停车楼。到2025年,全市配套建设充电桩26000个,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5万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城发集团)

2.优化“全市一个停车场”应用场景。全市停车资源全面接入市级智慧停车平台,新增停车场联网应接尽接。优化升级智慧停车平台,推动“先离场后付费”“无感支付”等功能扩面提质。大力推广“宜昌城市停车”品牌,到2025年智慧停车系统注册人数接近全市小汽车保有量。推行停车资源“错时共享”。(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委宣传部、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宜昌城发集团)

3.规范停车场(位)管理。贯彻落实《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规范设置路内停车位、停车场停车岗亭等配套设施。机动车路内停车全面实施收费管理。加强停车行业信息化监管,全市停车设施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监管,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宜昌城发集团)

(七)推动园林绿化提质升级

1.完善园林管养体系。建立“12345”工作构架,形成园林绿化“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多方监管、建管并重”工作格局。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和管养质量巡查评估机制,推行绿化工程完工后同步移交管养。持续开展“最美阳台”“花园单位”“花园小区”等示范评选活动,推出宜昌园林“花漾时光”活动季。(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2.实施增花添彩行动。实施“增量提质、立体绿化、串园连山、花漾宜昌”行动,建改儿童公园等城市公园,连通滨江、滨河碧道,推进森林步道、城市绿道、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建设。主要交通节点花卉、重要通道花带(花境)应用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城区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不少于300公顷,绿地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全面修复城市“伤疤”。完成城区500余处边坡挡墙覆绿修复。推进围栏护栏、阳台屋顶绿化,各区至少推出屋顶绿化(平屋顶)示范点位、“最美生态围栏”示范点位各1处和阳台亮花推介街道1条。(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八)保障城市安全

1.系统治理城市内涝。推进“无内涝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完成中南路等内涝治理项目,实施葛洲坝等12个排水分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实行联网审批和现场复核。监督项目主体建设雨污分流和截流设施,全面整改雨污分流区混错接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宜昌城发集团)

2.强化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城市运行安全大体检,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道桥涵隧定期检测全覆盖。汇编市政设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书。推进城市燃气“一张网”建设。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建设成果。壮大应急保障队伍,完善极端天气应急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

(九)强化数字赋能

1.推进基础设施数字化。落实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任务,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赋码编码。完成城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专题数据库,构建基础设施全要素综合数据底图。(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加快智慧场景建设。建成以“1+1+N”为总体框架的智慧城管应用体系。推进天眼查项目,构建立体视频综合信息采集平台。推进智慧环卫建设,精准发现、及时调度解决环卫问题。打造智慧市政,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动态监控和高效维护。升级智慧执法系统,以“非现场执法”为突破点,提升城管执法效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完善智慧调度体系。建成运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指挥大厅,实现市级平台与城市综合管理各行业、各县市区应用系统全面对接。用好“掌上城管”,打造全时全域全程实时调度平台,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数据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行动方案+年度任务清单+标准导则+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配套子方案及年度项目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城市综合管理资金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编制作业定额,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治理。

(三)加强宣传发动。夯实街道和社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坚持党员带头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大城众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强规矩、强破冰、强比拼、强闭环、强考核、强队伍、强作风,培养懂城市、会管理、善治理的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效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