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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甘肃省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4-14 2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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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甘肃省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详情如下: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详情如下: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现将《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平凉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平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2017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下大力解决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7个国考、省考断面中,泾河八里桥(省考断面)、平镇桥(国考断面)、拦洪坝(省考断面)、长庆桥(国考断面),汭河圣母桥(省考断面)、达溪河告王河村(省考断面)全年综合评价为Ⅲ类,达到了地表水水质考核要求,葫芦河一号桥断面全年综合评价为Ⅴ类,未达到考核要求;市列汭河九公桥断面、崇华公路交界处断面全年综合评价为Ⅲ类,水洛河万泉徐家城断面达标率为41.6%,水质综合评价为Ⅳ类;葫芦河裴麻大桥断面达标率为33%,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全市正常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距国家、省上考核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地表水考核断面不能稳定达标。受上游生态基流减少和沿河集中式治污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等因素影响,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葫芦河一号桥断面仍为Ⅴ类,平镇桥国考断面稳定达标也面临巨大压力。二是城市建成区雨污混流问题比较突出。市、县(区)建成区特别是一些县城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生活污水经雨水口直排,给日常管理带来一定压力。三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提标扩容改造进度缓慢。现有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够专业精细,运行不正常;个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满或将满负荷,处理工艺落后,处理能力和标准亟待提高。四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36个省、市列重点乡镇中,开工及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仅有3个,其余33个尚在前期阶段,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度不快。五是城市中水回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市再生水利用缺乏整体规划,无指导性政策、无激励性措施,推动不力,2017年全市利用城市中水80万吨,回用率仅为4.96%,距离2020年实现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的目标有很大差距。六是个别企业存在偷排漏排行为。个别涉水企业治污设施陈旧、跑冒滴漏问题仍然存在,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设施运行不规范、不正常,偷排漏排行为仍有发生。

二、2018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2018年,境内泾河、汭河、达溪河3条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葫芦河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达到80% 以上,力争达到Ⅲ类水质考核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值内,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在水功能区要求的排放标准之内。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考核断面及点位

各县(区)地表水入境、控制、出境考核断面见表1;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监测点位见表2、表3。

表1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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