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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4-14 2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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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环保网讯:日前,河南周口印发《周口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如下:周口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

环保网讯:日前,河南周口印发《周口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周口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

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周口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5”系列文件,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质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完成《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度任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完成市政府确定的55个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改善年度目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比例总体高于96%;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其它县(市)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2018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项城市、扶沟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其余县城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道整洁。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城管局、农业局、畜牧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全国重点镇和省界周边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

(2)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各县(市、区)要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水利局、城管局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环保局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2018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2)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2018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

(3)推动工业节水。对电力、化工、钢铁、平板玻璃、石油炼制与焦炭业、食品、造纸、纺织(染整)、皮革、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制定周口市水效领跑者行动方案,发布周口市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4)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督促各县(市、区)完善并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5)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4.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完成灌溉农田综合治理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质监局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2018年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80%以上;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

(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中央、省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动乡村坑塘清淤、蓄水、自净(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单位,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核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环境效益。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动实施。

5.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

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加强内河船舶污染控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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