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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2022年1-6月电力消费情况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1-14 21: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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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2022年1-6月电力消费情况1-6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较快增长;全国2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工业和制造业当月用电量增速由负转正

1-6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较快增长;全国2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工业和制造业当月用电量增速由负转正;化工和有色行业用电正增长,建材和黑色行业用电负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6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其中,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

分产业看①,1-6月,第一产业用电量5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27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用电量6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

图1 2021、2022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6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2.4%、0.8%和10.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7.7%。

二、分地区用电情况

1-6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8794、7844、12104和2235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1.1%、6.9%、3.5%和0.5%。

6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3.1%、8.6%、5.6%和-0.1%。

图2 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5位的省份中,西藏增速为20.4%(其中拉萨同比增长17.4%,拉动西藏用电增长8.2个百分点);安徽增速为9.0%(其中合肥同比增长10.6%,拉动安徽用电增长1.7个百分点);湖北增速为8.0%(其中武汉同比增长8.0%,拉动武汉用电增长2.2个百分点);四川增速为7.9%(其中乐山同比增长23.9%,拉动四川用电增长2.0个百分点);青海增速为7.7%(其中西宁同比增长13.5%,拉动安徽用电增长7.9个百分点)。其余还有12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宁夏(7.5%)、江西(6.8%)、山西(6.5%)、河南(6.1%)、云南(5.5%)、黑龙江(5.3%)、湖南(4.8%)、北京(4.4%)、浙江(4.1%)、陕西(3.9%)、重庆(3.8%)和内蒙古(3.1%)。

6月份,1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西藏(24.8%)、河南(14.9%)、青海(12.6%)、云南(11.3%)、安徽(10.9%)、宁夏(10.4%)、山西(9.9%)、四川(9.4%)、新疆(7.6%)、河北(7.6%)、山东(7.6%)、湖北(7.0%)、陕西(6.7%)、天津(5.4%)、江苏(5.3%)和内蒙古(5.2%)。

三、工业和制造业用电情况

1-6月,全国工业用电量26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8%。6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48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3%。

1-6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205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13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42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量261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22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

6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7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23.6亿千瓦时/天,比上年同期增加3.1亿千瓦时/天。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9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8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9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4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

图3 2021、2022年分月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四、高载能行业用电情况

1-6月,化工行业用电量2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建材行业用电量188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13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6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

6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4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建材行业用电量36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4%;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3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7%;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6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

图4 2021、2022年重点行业分月用电量情况

注:

① 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③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④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