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节能

中电联:2022年1-7月电力消费情况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3-01-14 21:02:51
热度:

中电联:2022年1-7月电力消费情况1-7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较快;全国27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工业和制造业用电增速低于全社会平均水

1-7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较快;全国27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工业和制造业用电增速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化工和有色行业用电正增长,建材和黑色行业用电负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7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9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其中,7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

分产业看①,1-7月,第一产业用电量6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第二产业用电量32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第三产业用电量85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5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

图1 2021、2022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7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4.3%、-0.1%和11.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26.8%。

二、分地区用电情况

1-7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22845、9481、14361和2615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1.7%、7.5%、4.2%和0.1%。

7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4.6%、10.5%、7.9%和-2.2%。

图2 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5位的省份中,西藏增速为22.1%(其中拉萨同比增长19.6%,拉动西藏用电增长9.2个百分点);安徽增速为10.5%(其中合肥同比增长13.8%,拉动安徽用电增长2.2个百分点);湖北增速为8.8%(其中武汉同比增长9.4%,拉动湖北用电增长2.6个百分点);四川增速为8.5%(其中成都同比增长9.9%,拉动四川用电增长2.1个百分点);青海增速为8.2%(其中西宁同比增长14.2%,拉动青海用电增长8.3个百分点)。其余还有12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云南(8.2%)、宁夏(7.4%)、江西(7.2%)、河南(6.5%)、山西(6.4%)、重庆(6.1%)、湖南(5.4%)、浙江(5.3%)、黑龙江(4.8%)、北京(4.6%)、陕西(4.2%)和内蒙古(3.5%)。

7月份,1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西藏(33.4%)、云南(26.1%)、安徽(17.6%)、重庆(17.0%)、湖北(12.7%)、四川(11.5%)、浙江(11.0%)、青海(11.0%)、上海(10.7%)、江苏(9.4%)、江西(9.0%)、新疆(8.8%)、河南(8.7%)、湖南(8.0%)和宁夏(6.8%)。

三、工业和制造业用电情况

1-7月,全国工业用电量319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4.9%。7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5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0.5%。

1-7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242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3298亿千瓦时,与上年基本持平;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5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量313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26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

7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7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22.1亿千瓦时/天,比上年同期增加3.3亿千瓦时/天。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9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8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51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4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

图3 2021、2022年分月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四、高载能行业用电情况

1-7月,化工行业用电量31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建材行业用电量22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4%;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61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3%;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4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

7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4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建材行业用电量36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48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5%;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

图4 2021、2022年重点行业分月用电量情况

注:

① 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③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④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