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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12-30 16: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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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宁波市计划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宁波市计划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节能降耗工作决策部署,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市节能办牵头起草了《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送审稿)

前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当前,全球气候变暖日趋严峻,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节能已成为有效保障能源安全、源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宁波是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产业基地,能源消费需求巨大。同时宁波能源资源贫乏,石油、煤、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均需要从市外输入,做好节能工作对宁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宁波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关键期,能源资源需求保持刚性增长,必须以节能降碳为重要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本规划根据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节能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狠抓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完成了浙江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率达到17.12%,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402吨标煤/万元(2015价),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约为4702万吨标准煤。全省重点监测的36项主要耗能产品中,炼油、火电(热电)等单位能耗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钢铁、石化等传统高能耗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2020年吨钢综合能耗降至528.9千克标煤/吨,下降4.9%;电厂火力发电综合能耗降至284.1克标煤/千瓦时,下降0.8%;单位烧碱生产交流电耗降至2196.4千瓦时/吨,下降3.5%;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降至720.9千克标煤/吨,下降1.2%。其中镇海炼化、万华氯碱分别成为国家乙烯、烧碱行业的能效领跑者。

2、能源消费结构加速优化

积极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煤质管控工作,加快燃煤锅(窑)炉淘汰、能效提升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全市煤炭一次能源消费占比下降3.7个百分点,降至35.0%;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上升0.88个百分点,提升至1.9%;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1.17个百分点,提升至4.6%。2020年末,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占比29.79%,比2015年提升10个百分点,其中光伏装机达270.62万千瓦,是2015年的26.4倍;垃圾发电装机24.86万千瓦,比2015年增长了1倍。

3、能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加强能耗双控目标管理。建立目标预警和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奖惩办法,建立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大力开展节能专项督查。强化节能审查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全过程规范节能审查流程,对重点项目实施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未有效落实、能耗等量置换未按期完成的高耗能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强化能评制度刚性约束和闭环管理。推进区域能评改革,加强日常监管,实现区域能耗双控、办事效率“双提升”。深化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出台节能量确定和监测办法,编制石化等行业用能确权规范,探索市场化用能新机制。

4、节能重点工程全面推进

“十三五”期间,市级审核确认重点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51个,总投资10.9亿元,节能量56.9万吨标准煤。开展热电行业能效提升专项行动,推进热电企业加快实施抽凝改背压节能改造和次高温次高压机组改造工作。对石化、造纸等重点行业创新开展系统节能诊断,深挖节能空间,形成系统优化项目计划73个,实施后可实现节能量35.4万吨标煤。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效率提升工程,淘汰192家企业落后电机12057台。开展“低散乱污”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制造业“两小企业”和工业区块(行业)治理提升工作,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908家,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7978家。

5、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工业领域累计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30家、绿色产业链管理企业3家、绿色工业园区3个、绿色设计产品达到80个、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4个,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建筑领域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280万平方米,新增节能示范建筑项目10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62万平方米。交通领域超额完成“十三五”计划目标,完成绿色交通城市创建,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降低3%以上。公共机构领域,创建2家全国能效领跑者和10家国家级、28家省级、31家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行政中心信息化集中机房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6、节能制度基础明显夯实

编制《宁波市能源》(白皮书)、《宁波工业产业能效》,出台《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宁波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宁波市“十三五”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能工作政策体系。修订《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节能领域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累计投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1.78亿元。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加大能源监察工作力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对热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专项监察,开展能源监察回头看,跟踪企业违法违规用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十三五”期间,完成486家重点用能企业现场监察,对100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7、循环经济发展纵深推进

“十三五”期间,全市围绕节能降碳、节水与中水回用、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机电设备回收利用与再制造、循环产业链等六大领域,全面实施工业循环经济“611”工程。工业循环经济重点建设项目20个,100家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其中17家企业被列入省级示范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1100个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10个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其中有5个园区被列入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终期验收,基本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相融并进。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宁波市节能工作面临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对节能工作提出新要求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能源消耗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耗是二氧化碳排放最主要的来源。节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坚定不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节能的源头把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目前我市以石化、化工为代表的“两高”行业产能规模仍呈扩张态势,能源资源需求保持刚性增长。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如何抑制不合理的能源消费需求,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优化能源资源配置,统筹推进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成为节能工作新要求。

2、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给节能工作带来新契机

能源新技术与现代信息、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成熟,新型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技术有望突破,能源利用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日益丰富,将带来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化。各国纷纷抢占能源技术进步先机,谋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竞争制高点。全球产业合作格局加速重构,国际分工体系全面调整,“双循环”体系建设和产业升级转型快速推进。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十四五”期间是我市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我市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占比仍较高,缺少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如何有效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通过新旧动能转换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效水平成为新契机。

3、能源系统数字化改革为节能工作提供新思路

在万物互联的数字时代,数字变革正在对经济社会各领域产生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当前我市能源管理数字化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加快智慧能源建设,将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贯穿能效提升全过程各方面,以数字化手段推进能源治理的改革创新、制度重塑,打造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实现管理、监测、调控系统联动,推动能源消费管理流程再造、数字化变革,提供节能管理量化闭环解决方案。到“十四五”末,宁波智慧能源服务系统可实现对全市“煤电油气热、源网荷储用”全品种、全流程在线动态监管,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能源运行监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用能权确权登记及预算管理、节能监察等典型场景应用,为深度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提供数字支撑。

二、“十四五”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为重点,坚持节能优先方针,坚持系统观念,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强化节能能力体系建设,统筹运用法制、标准、市场和技术等手段,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能源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和能源管理数字化改革,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引导相结合

强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发挥好节能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政府在规划顶层设计、制度政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调控作用,为节能工作提供稳定有效的制度和政策环境。结合市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重点用能企业的主体作用,完善节能市场机制,深化用能权交易改革,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把节能转化为用能企业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

2、坚持用能约束与服务发展相结合

把节能提效作为满足能源消费增长的最优先来源,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重点产品能效水平。既要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确保完成能耗强度约束性目标,又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确保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管理相结合

坚持节能工作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进能源管理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大幅提升管理高效性和科学性。

4、坚持节能与降碳控制工作相结合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现全面节约战略,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有效控制碳排放。倡导终端消费优先利用清洁能源,大力提高电力、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用户端使用的比例。鼓励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综合能效和低碳化水平。

5、坚持精准施策与协同管理相结合

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落实专项补助资金、能源价格优惠政策。根据各地区、各有关行业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精准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主要任务

将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一)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严格控制地方煤炭消费总量,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实施电代油、电代煤等终端电能替代,推进终端用户电能替代。积极探索开展工业园区、未来社区综合能源服务,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1、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严格控制新增地方耗煤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稳妥有序推进非电用煤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工业余热和垃圾焚烧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2、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

积极布局建设城乡天然气管网,不断提高管网覆盖率,大力培育用户市场。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产业园区等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在有冷、热、电需求的物流仓储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能源负荷中心,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在能耗较高的有色、纺织等行业,鼓励采用天然气满足新增用能需求。积极推广富氧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天然气高效利用技术。

3、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深化“光伏+”建筑、园区、交通、户用、旅游、机关公共事业等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的谋划论证和建设实施工作,按照“海上风电+海上牧场+陆上基地”模式,重点推进象山1#海上风电一期、二期项目、涂茨海上风电等项目,积极谋划推进深远海海上发电项目。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高耗能行业的应用。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680万千瓦以上。

4、推进终端用户电能替代

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持续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和有序利用水平。

5、探索开展综合能源服务

依托热电联产企业在工业园区开展一体化电冷热气供应、多能协同供应、综合梯级利用,以及低品位余热利用等综合能源服务。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消纳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依托未来社区低碳场景落地城乡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集中供热(冷)和微电网系统。

(二)构建高效绿色循环低碳现代工业体系

到 2025年,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电力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制造业高效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5%以上。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以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数据中心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已建“两高”项目接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纳入用能预算管理。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节能审查准入关,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能耗平衡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性标准,将“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控制标准降至0.52吨标准煤/万元,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2、持续提升重点通用设备系统能效

围绕电机、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系统,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开展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一是提升电机系统能效。开展存量电机节能改造。鼓励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工业行业开展电机系统节能诊断,评估水泵、风机等电机驱动设备能效水平和节能潜力,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落后低效电机,对低效运行的水泵、风机等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大高效节能电机应用力度。细分负载特性及不同工况,针对风机、水泵、压缩机、机床等通用设备,鼓励采用2级能效及以上的电动机。针对变负荷运行工况,推广2级能效及以上的变频调速永磁电机。针对使用变速箱、耦合器的传动系统,鼓励采用低速直驱和高速直驱式永磁电机。2025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二是提升变压器能效。针对可再生能源电站、轨道交通、数据中心、船用岸电、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兴应用场景,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变压器。开展精细化无功补偿技术、宽幅无弧有载调压、智能分接开关、智能融合终端、状态监测可视化等智慧运维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创新,提高变压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组织开展变压器专项监察,加大对在网运行S9及以下低效变压器的监察力度,推动企业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变压器。加快电网企业变压器能效提升。推动电网企业开展在网运行变压器全面普查,制定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25年,全面淘汰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变压器,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10%,当年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80%以上。

3、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提效改造

聚焦重点用能行业和用能领域,分业施策,分类推进,加快技术推广,强化对标达标,系统提升能效水平。一是加大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基础上,结合我市各行业能源利用实际情况,编制重点行业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以及典型应用案例,组织制定行业关键共性节能低碳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二是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围绕石化、化工、钢铁、造纸等行业,采用热夹点技术和计算机流程模拟技术,对企业的公用工程和换热网络进行能量系统分析优化,提出系统用能整体优化解决方案。重点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创新一批节能降碳关键技术。推广全生命周期、全生产流程、全能源品种的系统优化节能技术。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系统节能诊断,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三是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深入推进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提升。全面落实国家、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要求,聚焦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重点领域和数据中心,逐步建立起全市以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工作体系,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改革清单、政策清单。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到2023年,全市炼油、乙烯、炼铁、炼钢、烧碱等重点行业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为100%。到2025年,全市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产能争取全部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4、统筹提升重点园区综合能效

编制并实施《宁波市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行动方案》,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以企业集中、产业集群,推动工业园区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坚持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加强新建园区循环经济规划设计。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推动存量园区循环化改造提质扩面,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聚焦镇海、北仑等石化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重点围绕余热资源高效利用、工业气体集中供应、氢气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区域能源利用整体评价和能量系统优化试点,提高区域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5、加速提升绿色制造整体水平

聚焦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实施高效低碳产业重塑攻坚行动,加快打造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绿色石化三大万亿级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关键核心节能低碳技术攻关力度,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项以上,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技术中试基地、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梯队,新增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 500家以上。抢抓机遇加快推进能源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智能电网、氢能与燃料电池、储能、光伏高效组件、高效率光储逆变转换器与智能控制系统等新兴产业,抢占低碳发展前沿制高点,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为引领,系统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绿色化改造、清洁生产、能效领跑等行动,切实提升行业绿色化低碳水平。到2025年,累计创建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市级及以上绿色园区20家,力争建成“零碳示范工厂”5家。加快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制造企业及生产环节的退出及高耗能设备的淘汰,有序引导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转移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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