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炉!
《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炉!水处理网获悉,12月13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雅安市优良水生态环境质量
水处理网获悉,12月13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雅安市优良水生态环境质量更加稳固,助推美丽大渡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升青衣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为雅安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八月
前 言
雅安市地处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结合过渡地带,东邻成都、西连甘孜、南界凉山、北接阿坝,素有“川西咽喉”之称,充沛的水资源、优质的水环境和良好的水生态是雅安的优势资源。“十三五”期间,雅安市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但雅安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成效不稳固、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尚处起步阶段、自然灾害引发的水环境风险尚未有效解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雅安作出的“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重要指示仍有差距。
“十四五”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雅安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多重战略叠加的机遇下,雅安市提出以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为路径,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目标。为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绿色本底,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江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编制《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范围包括:雅安市8个县(区),96个乡镇(街道),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向着“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奋勇拼搏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启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的五年。
第一节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雅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向好,碧水保卫战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生态环境质量治理成效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雅安市2个国考断面、3个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除名山河、两合水河外,青衣江、宝兴河、荥经河、周公河、临溪河等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9个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雅安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重点湖库瀑布沟水库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满足考核要求。
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发力,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十三五”期间,雅安市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15平方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长度223.49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每日。截至2020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1.95万吨每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6%,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3.5%,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59.7%。
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实现水环境保护常态化。全市265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落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四级河(湖)长1778名,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加强河湖管理联合执法,推广设立河道警长、村组护河队、巡河员等管护模式,全市设立河道警长132人,组建护河队251支,设立保洁员1822名。强力推进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四乱”问题130处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发布实施《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进行系统立法,推动村级河(湖)长制度规范化、法制化运行。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源头防治面源污染。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因地制宜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4.25%以上。“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8.68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486。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15%。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在渔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办非法捕捞违法案件55件,查获涉案渔获物570余公斤,行政处罚金额约9.2万元,移送司法17件(移送30人),清理违规网具460余张,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9艘。有效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持续在青衣江流域(青衣江、宝兴河、天全河)、大渡河流域放流鲢、鳙、鲤、鲫、草鱼、大鲵等苗种200余万尾,逐步恢复野生鱼类种群数量。
突出法律法规约束,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从法治层面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出台全省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签署《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青衣江段)检察官志愿者联盟协作配合机制》等文件。与成都、阿坝等10个市(州)及洪雅、九龙等5个县(区)建立了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流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签署22个联防联控协议,形成同域共责、协调协同、信息共享、有序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第二节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雅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小流域水质达标不稳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水生态破坏等问题,与雅安美丽河湖建设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名山区两合水河、名山河流域断面总磷浓度部分月份不能稳定达标,且名山河枯水期水质下降明显。名山区、芦山县等县(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区域内居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突发环境事件储备应急物资缺乏、水质监管能力薄弱等因素影响,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浓度低,尤其是COD浓度不能稳定达到100毫克/升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现象仍存,雨污混排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县(区)的雨污分流改造需持续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整体不高。
水生态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青衣江上游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生态系统脆弱,河道水生态系统抵抗外界干扰能力低。部分地区山地植被分布不均,森林覆盖率较低,土地保水能力差,水土流失较严重。沿河沿江城镇开发建设造成河流自然岸线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电开发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流原水文情势、河道底质和水质,影响了鱼类生境,导致河流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不高。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有待进一步推广,用水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节水灌溉和用水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用水总量大。工业用水效率仍然不高,企业循环水利用率不高,“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水尽其用”的梯级使用格局尚未形成。居民节水意识有待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专栏1雅安市重要水体突出问题
蒲江河流域:两合水河等小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青衣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高发,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河流水系连通性差,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大渡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较弱,水资源调度待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对雅安作出“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素有‘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之称”“生态优势是雅安最突出的优势”“要突出绿色发展”等重要指示,为雅安“十四五”时期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三节面临形势
新形势,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省委、省政府更把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雅安市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提出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发展目标,更需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雅安。
新要求,建设美丽雅安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亟需为美丽雅安建设打下阶段性基础,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高,由流域污染防治向“三水统筹”转变,流域生态保护的任务更为艰巨。“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生态要素,提出“有河有水,有水有鱼,有鱼有草”的治水目标,生态功能遭到破坏的河湖要逐步恢复水生动植物,需要进一步改善群众身边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满足群众的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要求。
新格局,重大战略全面实施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川藏铁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重大战略实施,对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出了更高要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进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有助于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上协同推进雅安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擦亮雅安发展的绿色底色贡献力量。
专栏2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
“三个高地”: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建设全国碳中和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园地共建先行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全省西向拓展开放高地:构建连接南亚、联动西藏、协同“三州”的内陆开放新高地,建成衔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全省西向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成渝地区先进制造业协作基地,建设成渝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特色旅游目的地。
“四大经济”:发展生态经济: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促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雅”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发展门户经济:立足雅安作为“川西咽喉”“康藏门户”的战略位置,依托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推动资源要素快速集聚和有效配置,助力川藏铁路第一城建设,打造国家级应急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基地、国家进藏物资集散基地、川藏铁路建设物资保障基地。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争创省级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打造成渝地区超大规模绿色数据中心、新型智能算力供应中心、数据创新应用中心、数据人才培训中心。发展共享经济:加快建设活力魅力雅安,打造名副其实的“成渝后花园、五宜幸福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创建绿色社区,打造成渝地区首选宜居城市。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素有‘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之称”等重要指示,为雅安“十四五”时期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川藏铁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有关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协同推进 “产业之翼、未来新城”的雅州新区发展,为全市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全省西向拓展开放高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打造“成渝后花园、五宜幸福地”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系统治理,精准发力。以巩固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为核心,以建设长江上游坚固靓丽的生态屏障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把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三水统筹”的理念,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创新机制,科技支撑。深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举措,夯实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力争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流量保障等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实现科学化、精准化治理。
——落实责任,多元共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贯通到底的责任链条,加强信息公开与激励,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构建全民参与格局,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第四节
到2025年,雅安市优良水生态环境质量更加稳固,助推美丽大渡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升青衣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为雅安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展望2035年,雅安市以Ⅱ类水为主体的水环境格局基本形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绿色发展示范效应更为凸显。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显著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美丽雅安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全面实现。
表1“十四五”规划指标
第三章
强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第一节治水空间格局
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市域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库等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的管控要求。实行水环境质量硬约束,以水环境、水资源承载力为基准,紧密结合水功能区划,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关系,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严格限制水污染排放量大和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布局,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源环境风险综合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线自然形态。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产卵场和相关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科学划定江河湖库渔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确定养殖容量。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青衣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倾倒垃圾,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0米以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场。
推进城镇绿色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雅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以优异的水环境质量助力雅安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应依托成渝发展主轴,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城市经济为核心、先进制造业为基石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补齐区域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中心城区与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能力。名山区、雨城区、天全县等川藏铁路沿线城镇应合理布局铁路装备制造、物流商贸、绿色建材等产业,完善物流园区水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设施,降低水生态环境风险。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应发挥资源富集的优势,重点发展绿色载能、新型建材、先进材料、食品加工、旅游康养等产业,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改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积极创建美丽河湖。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应发挥生态优势,重点发展先进材料、中药材和林竹加工等产业,同步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打造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示范区。
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逐步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的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排污口的监管、整治,规范排污行为,实现排污口看得见、可监测、有监控。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名录并完成规范化建设,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生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准入,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冶金、化工、纺织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利用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优势,促进大数据、锂电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立足雅安生态本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融合,着力构建“5+3”现代农业体系,探索雨城区、名山区沿河绿色茶叶种植技术,降低经济作物种植面源污染影响。全面取缔肥水养鱼、网箱养鱼,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合理培育发展优质精制茶、调味品、中药材、果蔬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配套完善相关产业水污染防治设施。
助推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依托良好自然生态条件,精心做好山水园林文章,大力培育大力发展“文旅+”,聚焦推进文旅与农业、康养、体育、科技、研学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创新提升蒙顶山生态康养产业园、世外乡村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荥经龙苍沟旅游度假区、碧峰峡森林康养度假区、芦山县大川河健康旅游、汉源湖运动康养旅游度假区、汉源阳光花海康养旅游度假区、天全水润康养旅游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倾力申报青衣江国家水上运动比赛和训练基地,稳步推进天全水上运动基地、汉源湖水上运动基地等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点打响“国际熊猫马拉松”体育赛事、青衣江龙舟赛事品牌,积极举办芦山大川河T3河道越野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赛事活动。
第三节绿色行动
持续推行居民家庭节水方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创建绿色社区。鼓励家庭参与节约用水,推广使用水嘴、便器、淋浴器、便器冲洗阀等节水器具。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新建小区中鼓励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鼓励民用建筑集中热水系统采取水循环措施,新建建筑配建中水回用设施。适度引导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将洗衣、洗浴和生活杂用等污染较轻的灰水收集并经适当处理后用于冲厕。
开创城市生活节水新局面。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中水和循环用水技术、设备。加快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全面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推进服务业节水改造。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推进机关、学校、医院、宾馆、家庭等节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推进雅安主城“直饮水”项目。
第四章
第一节
完善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配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划分,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将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控制单元水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合理划定及调整市、县两级水功能区,明确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细化河湖长制工作体系。落实“河湖长负责—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深入推动“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落地见效,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创新、人才培育。强化新技术应用与现有监督手段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监督模式。
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控机制。尊重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过度养殖捕捞、矿山开采、岸线开发等生产、生活活动。强化流域暗查暗访常态化,开展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持续传导压力。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倒逼生态环境责任落地落实。
第五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系统治理。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立足重点区域,强化整体治理,系统布局大渡河、青衣江、瀑布沟水库、周公河及名山河等重要水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大渡河、青衣江流域生态廊道,科学推进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等重要水体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恢复河流两岸山体植被和林草状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重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要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水和治草,形成合力。
构建“三水”监测系统。整合“十四五”省控、市控断面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地表水断面和水功能区断面,形成统一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生态流量下泄信息,对列入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石棉水文站、多营坪水文站2个断面,以及全市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的水电站实施生态水量监督性监测。围绕周公河、宝兴河等水生生物(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开展水生态调查,同时推动湖库富营养化管理能力提升,探索开展流域层面重要区域、重点湖库生态流量(水位)、富营养化和水华遥感监测。
第六节
健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落实与相邻市(州)、县(市、区)建立的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流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推动跨界河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联动执法、污染共治,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上水里的系统治理模式。积极推动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推动建立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提升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强化化工类工业聚集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强石棉县、汉源县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污染源的地表地下协同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
第五章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水生态产品
第一节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档案信息分级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规范制作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加快相关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或视频监控。到2025年,按要求实现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
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加强宝兴县、芦山县洪灾受损水源地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加快实施荥经县、名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推进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等6县(区)编制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七节
加大重点小流域环境治理。实施两合水河小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补齐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开展茶园翻耕松土并实行深埋施肥,流域内茶园统一扦插黄板并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在干流沿岸农田建设生态沟渠,提升红星镇、马岭镇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立流域水质预警管理体系,压实乡镇管理责任,系统提升支流干木沟河、余沟河、彭沟河和康乐河水质,实现两合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大力开展城市公园水体整治。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公园水体治理和保护,通过源头截流治污、沿岸排口整治、雨污管网完善、水资源保障、生态景观建设、水生生物保护等措施,确保城市公园水体得到综合治理。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以成都、德阳和宜宾试点先进经验为基础,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城市公园水体综合治理和保护。
第八节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统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河湖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水生态系统。明确各县(区)美丽河湖底数及差距,研究提出目标和任务要求,选择大渡河、经河、天全河等有条件的河段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试点。到2025年,建成一批“美丽河湖”示范点,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到2035年,全市河流、湖泊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严格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的人为活动。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及措施,提升水生态品质。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有效推进名山河城区段流域治理、城市公园水体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文化挖掘和文化设施建设,保护传承展示水文化。
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美丽河湖流域范围及其周边地区要率先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工业产业绿色发展、土著水生生物重现等目标,彰显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大力宣传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及其采取的主要管理措施和制度政策。建立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第六章
第一节
着力推动工业集聚区整治。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规范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石棉县等县(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禁止雨污混排,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严格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查和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级。
第九节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考虑城镇发展规模,科学规划管网布局,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深入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推进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到2023年,基本实现城市污水“零直排”,争取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105毫克/升、县级城市平均达90毫克/升。
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和分布情况,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加快实施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重点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探索城市雨洪排口、直接通江入湖的涵闸、泵站等初期雨水污染控制措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网络建设,推行“厂—管网—河(湖)”运行维护机制,建制镇纳入城镇运营管理系统。
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集散结合、适当集中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各区县要加快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处置不达标的污泥处理设施。鼓励污泥与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逐步降低填埋处置所占比重。到2023年,力争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县级城市达85%。
第十节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以芦山县、天全县为重点,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大力推广冷水鱼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活动。
强化种植业污染管控。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切实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到2025年,雅安市各主要农作物和农产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采取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循环利用等综合措施,在名山区两合水河流域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削减茶叶种植、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入河量。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坚持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片区中心镇(村)、乡政府驻地、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开展平坝、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优先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污水处理厂站设施对乡镇政府驻地全覆盖。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第七章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一节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夯实森林生态本底。加强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大渡河、青衣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建设,实施河岸耕种清理和岸线复绿。以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极重要区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制定和实施水源涵养功能提升规划,以源头集水区域周边第一重山脊线内为重点区域,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及退耕还林森林抚育工程,落实森林管护、封山育林政策,修复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土保持。到2025年,全市实现林地保有量1772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初步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加强水源涵养区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宝兴县、天全县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强瀑布沟水库周边消落带生态修复,营造环湖库生态隔离带。加强矿区地貌植被恢复,强化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锅巴岩矿区留白山体生态恢复、宝兴河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青衣江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中上游森林养护和滨水植被修复,厚植青衣江支流山水林生态本底。
第十一节实施生态缓冲带与湿地保护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调查分析周公河、宝兴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水生态状况变化等情况,确定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的清单,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规模化生态保护恢复任务。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依据河湖两岸物理特性、水文情势、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和缓冲带功能,在青衣江与大渡河干流、周公河、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等重要支流和瀑布沟水库等重点湖库周边,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推进湿地建设。在名山河流域内的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等关键节点,通过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协同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推进名山河、两合水河小流域湿地治理工程。
第十二节
加强水生生物生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流域生境保护,开展周公河、宝兴河等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特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持续观测评估周公河、宝兴河等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以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特有水生生物生境长期定位监测。
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科学布局水产养殖,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划定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规范管理水产养殖,完善周公河、宝兴河、天全河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快过鱼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实施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合理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健全水生态修复监管体系。实施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及大型通江湖泊瀑布沟水库等区域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完善水生态和渔业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严格保护大鲵、川陕哲罗鲑、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青石爬鮡、天全鮡、宝兴裸裂尻鱼等珍稀鱼类及其产卵场。
第八章
第一节
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施水资源利用差别化管控措施。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推动农业节水增效,进一步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加强工农业节水。积极发展绿色节水工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行动。构建有利于水循环的园区产业体系,推进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优化完善名山区灌溉渠道、管道系统,大力推进玉溪河灌区节水改造,实施芦山县玉溪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到2025年,实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名山河等流域合理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技术,将再生水用于河流生态补水,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任务,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有效提高名山河等流域的水环境承载能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推广再生水使用。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将再生水、雨水、中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十三节
科学调度水资源。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维护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落实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对各水文断面、水利水电工程等最小下泄流量和河道外取水户监管,严格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
实施水资源保障工程。配合实施引大济岷工程(雅安段)、长征渠引水水源工程(相岭湖水库),采用蓄、引、提等多种方式发展灌溉面积和解决人口饮水问题。健全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机制,完善细化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流域河湖生态流量(水量)总体目标和任务,加强小水电整改后监督,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制定河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逐个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
第九章
第一节
开展流域重金属风险源整治。全面推进石棉县、汉源县工业园区风险排查与整治,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废渣堆场与工业园区冶炼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按照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储备等三方面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分类提出整治任务。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将风险防范融入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实现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和主要环境风险类型的动态监控。以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和消防事故废水池,有效提升应对风险能力。
第十四节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开展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域,针对不同区域制定风险源差别化准入门槛。在大渡河、青衣江等重要流域开展重点河流环境应急防控工作,全面核清沿线风险源、敏感点和应急资源分布,编制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方案,绘制应急处置“一张图”,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在青衣江与大渡河干流、重点支流(名山河、两合水河、周公河、宝兴河等)、上下游行政区跨界(成都市、乐山市、眉山市、甘孜州、凉山州)、敏感水体和重点水域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固定源、面源污染源监测能力,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五节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立足雅安“川西咽喉”“康藏门户”的战略位置,对储存有化学品等泄漏会导致环境污染物品的重点产业物流园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加强108国道、318国道等重点区域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杜绝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化品和危险废物下河现象。以联合培训演练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应急联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监测网络,提升应急监测设备装备水平,积极应对Ⅲ(Ⅳ)级突发性污染事故。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建立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第十章
重要水体保护要点
第一节生态保护
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构建雅安市“一园、一干、六支”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园”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提升森林系统质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全面清理整治公园范围内小水电站。
“一干”即青衣江干流:加强青衣江干流生态廊道建设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防范沿江化工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坝水环境风险。
“六支”包括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设置自然保护区的河流以及荥经河、玉溪河、名山河:保护恢复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专栏3青衣江流域保护要点
(1)完善芦山县、宝兴县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储备物资,提升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开展雅安市名山区截流沟、导流渠建设,有效防治保护区内面源污染治理;
(2)开展雨城区、名山区、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芦山县、雅安经济开发区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染;
(3)完善宝兴河、荥经河、天全河等沿岸聚居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实施河流滩涂生态缓冲带修复,修建截污沟渠、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等,筑牢青衣江源头生态屏障;实施名山河、思经河、荥经河等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4)对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和提标改造,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降低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5)建设生态涵养林,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退化林改造修复,恢复流域的植被,恢复两岸山体林草状态;实施宝兴河、天全河矿区山体植被修复、水土保持工程;提升青衣江干支流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6)在周公河、宝兴河等重点水体开展水生态调查与评估;
(7)加强雅安市小水电站监管,确保足额下泄生态流量。
第十六节逐步推进美丽大渡河生态建设
着力建设美丽大渡河,构建雅安市“一干、两库、五支”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干”即大渡河干流(石棉、汉源段):打造美丽大渡河示范工程,建设宜居宜业的红色文化生态特色村;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小水电站,恢复河道连通性,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加强土壤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有序开采流域矿产资源,建设绿色矿山;开展涉危涉重企业、工业园区及沿江固体废弃物堆场环境风险排查治理。
“两库”即瀑布沟水库、永定桥水库:建设绿色水电站,大力实施库区边坡生态恢复;统筹考虑防洪、生态安全及电力供应需求,优化水资源调度方案。
“四支”包括流沙河、南桠河、松林河、田湾河: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专栏4大渡河流域保护要点
(1)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储备物资,提升石棉县、汉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
(2)开展石棉县、汉源县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染;
(3)开展瀑布沟水库良好水体保护,补齐汉源县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开展汉源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开展瀑布沟水库消落区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瀑布沟水库水质;
(4)配合推进建设“引大济岷”工程,提升支流小流域水系连通性,建设干流、支流生态廊道体系;
(5)以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安顺为目标,充分挖掘安顺历史文化资源、古场镇资源、生态资源,着力打造以红军长征文化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观光体验和山水阳光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不断助力秀丽蒲江河环境提升
持续巩固提升临溪河、两合水河水环境质量,打造蒲江河最优上游水源,构建雅安市“一库、两河、五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库”即百丈水库: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综合治理湖库区域及上游周边农村生活源、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
“两河”即临溪河、两合水河:持续开展两合水河达标攻坚行动,巩固提升临溪河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流域控源截污水平,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解决上游水库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开展上下游联防联治。
“五域”包括百丈镇、黑竹镇、红星镇、茅河镇、马岭镇:实施“三水统筹”的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农村及沿河集雨区生活污染、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出境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5蒲江河流域保护要点
(1)推进名山区万古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道路穿越等风险防控建设;开展名山区万星渠黄家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有序推进保护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完善监控设施;
(2)推进名山区红星镇、马岭镇、百丈镇、茅河镇小流域农村生活污水聚集点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针对名山区资源性、水质性缺水现状,通过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污水处理厂排水深度净化方式,补充河流生态流量;
(4)实施临溪河百丈段两岸修建生态护岸工程与植被缓冲带工程,推进两合水河生态修复,建设沿河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与人工湿地等。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市、县(区)、乡(镇)三级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载体,是编制和实施市域范围内县(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涉水事宜的重要依据。健全并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第一节
各级党委政府是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纳入责任考核,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的制度。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好规划项目的督促检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建立汇水范围“三水统筹”工作协作机制,坚持把水生态保护作为关系生态环境改善、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会议研究解决水生态保护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在推进水生态保护中的责任,保障规划制定的各项对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十七节健全法规标准
巩固完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工作,积极开展以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三水统筹”为导向的主要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雅安市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配合省上研究出台四川省岷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让水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确保工作见效。
第十八节发挥市场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手段,吸引各行业资金投入环保事业。建立促进水资源节约的价格机制,推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地。
第十九节加大科技支撑
优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战略部署和技术路线,加大科技研发的财政投入。在美丽河湖建设、水利水电资源优化利用与绿色发展、生物资源保护恢复、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耗、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湖库水生态保护修复、消落带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业行业废水深度治理与回用等领域优先开展先进防治技术攻关研发。
第二十节
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全面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节
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村(社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社区网络监管责任,培育和发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大力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监督力量,推广民间河湖长,并纳入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环境监测开放日”“随手拍”“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等活动。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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