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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关于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11-22 1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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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关于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详情如下:关于征集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发挥产(行

江西省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详情如下:

关于征集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产(行)业专家在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各类评审、咨询、决策中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作用,进一步充实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专家,打造“智库型”专家库,决定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重点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中征集专家,专家领域范围主要包含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标准、服务、治理设施等领域,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大气治理设施方面,将下设政策法规和项目资金规划组、技术攻关组(源头替代与末端治理技术)、综合研究组(污染源解析、监测预测、源清单)。

二、专家作用

专家主要为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提供科学、精准、依法的决策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等工作;

2.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课题、规划、政策文件的评审论证工作;

3.为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4.参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论证工作。

三、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从事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

5.无严重违法违纪或犯罪记录,无被取消相关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四、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入库专家填写《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报指定邮箱;

2.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受理、审核专家申请资料,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见附件2);

3.南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并公布。

五、专家管理

1.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项目评审、核查、课题立项、咨询论证等工作,将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专家在参加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报酬。

2.入库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对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价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充实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队伍。

2.每家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可推荐2~3名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不限名额。

3.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