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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11-16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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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省、市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省、市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1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王怡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出台背景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十四五”时期,全国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山东省9个城市入选,我市位列其中。2022年7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无废城市集群”的目标要求。

《实施方案》与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及我市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设计“无废”蓝图;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与“美丽青岛”建设管理的内在需求相融合,明确支撑“无废城市”建设的任务、项目、责任清单,补齐城市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降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产生强度,不断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以“无废城市”建设助力打造“六个城市”,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

主要特点

一是指标任务设置全面。在系统梳理国家和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形势,与“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充分衔接并合理延伸,从8个方面提出了30项措施63项任务,确定了60项指标体系,包括25项国家必选指标、30项可选指标和5个特色指标。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推进落实。

二是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我市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为导向,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末端安全处置“同频共振”,既将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贯穿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各方面,又突出“废旧物资循环示范”“无废园区”“无废岛屿”“零碳工厂”等特色建设,力争形成一批不同领域的示范模式,努力成为精彩宜人之城的“重要窗口”。

三是积极营造“无废”氛围。深化“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引导,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商场、进社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提升群众参与度、幸福感、获得感。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是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引领性文件。

(一)总体要求

“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持续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制定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发展。推广“农光互补”等低碳农业模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推进“无废城市”文化建设,打造“无废城市细胞”。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20家,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和10%,全市建成“无废城市细胞”不少于1000个。

二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开展“清废行动”,严格环境准入和项目监管。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

三是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促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是做好分类收集处理,促进社会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泥处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城市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到100%。

五是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建筑业绿色发展,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

六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运输转移,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危险废物信息化、规范化监管能力水平。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七是推进陆海协同共治,强化海洋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开展海洋垃圾综合治理,建立近岸海洋垃圾清捞作业体系,加大海域塑料垃圾治理力度,深化港口固体废物的管理,加强船舶拆解和修造行业污染防治。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八是加强四大体系建设,提升系统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障无害化处置,构建全方位的“无废城市”建设体系,营造创建“无废城市”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公布实施,具体内容可登陆青岛市政府网站、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查询。下一步,按照“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循环经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治理等专项工作相互关联、协同推进,系统谋划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