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发布
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发布11月9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目标到2023年各项指标和
11月9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目标到2023年各项指标和申报条件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考核要求,2024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市域空间发展布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区域生态系统保育与生态功能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果,林草覆盖率增加到50.03%,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生态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得到普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并把“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同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宜宾市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素有“长江首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的美誉。全市区位优势突出,生态本底良好,自然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历史文化浓郁,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关键区域、长江黄金水道的起点和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长期以来,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万里长江第一城,首先必须是生态第一城”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宜宾市视察,提出“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宜宾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以下简称《规划》),统筹和引领全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规划》范围为宜宾市全域。规划基准年2021年,创建达标阶段2022-2024年,巩固提升阶段2025-2030年。本《规划》为具体措施和方向导向相结合的开放性规划,需定期评估探索试点,根据实施成效适时修编。本《规划》按程序报批后由宜宾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是指导宜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特征
宜宾市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是万里长江第一城。幅员面积13283平方公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岭谷相间,平坝狭小零碎。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多年平均温度17.5℃,平均降雨量1150mm。以长江为主脉,大小溪河有600多条。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覆盖率49.92%。有红豆杉、梓叶槭、大熊猫、云豹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78种。
宜宾市水能、矿产、旅游、文化、农产等资源丰富,区位和交通优势突出,是国家规划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市原有产业结构以白酒和煤炭构成的“白+黑”产业结构为主,电子、氯碱化工、有机化工、造纸、轻化工等产业并存。“十三五”期间,宜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形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智能轨道交通等主导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旅游业等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全市户籍总人口550.5 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经济实力位居四川省前三,先后入围中国城市GDP百强、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百强。
二、建设基础
宜宾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树牢上游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保持良好。
(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按照中央和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宜宾市认真落实《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宜宾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宜宾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21个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宜宾建设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以及大气、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等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机制,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贯穿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经济发展等各领域、各环节。
(二)生态建设纵深推进
宜宾市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先后开展美丽乡村植竹造林、美丽城镇竹林景观打造、宜长兴“百里翠竹风景线”示范等大规模绿化行动,完成营林面积335.6万亩。以长江、金沙江、岷江干支流和南广河、越溪河等河网绿化为重点,建成林带林网4000公里,森林覆盖率49.92%,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市山体生态修复,实施中心城区“六山”保护、“绿化翠屏”等项目,完成山体生态修复369公顷。全市不断强化长江流域在宜宾境内的全域生态保护工作,禁捕退捕任务全面落实,增殖放流国家重点保护及珍稀特有鱼类800余万尾,修复治理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225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0平方公里,建成长江生态廊道80公里,生态修复成效先后9次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三)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宜宾市狠抓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全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较“十三五”时期有明显改善,2021年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的平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17.0%和63.6%。“三江九河”水质状况总体良好,纳入国家、省地表水考核的22个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中心城区、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8%,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市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宜宾纸业、红星电子、宜宾天原3家企业老厂址及黄桷庄电厂场地2500亩土壤治理修复及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圆满完成省政府“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目标考核,超额完成“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下降目标任务。
(四)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宜宾市深入开展“城市双修”,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两拆一增”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大力推动建成区风貌整治工程,城市形象明显改善。全市1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97%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累计420个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1236个,97%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城市公园97个,绿道335公里,建成区绿地率41.74 %,人均绿地面积14.52m2,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入选全省首批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城乡人居品质不断提升。
(五)绿色经济蓬勃向上
全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定数字经济新蓝海和绿色新能源“一蓝一绿”两个发展赛道,积极拓展新领域,持续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全市淘汰落后产能841万吨/年,小煤矿矿井88个,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培育了门类齐全、装备先进、富有活力的绿色经济增长源。成功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31个、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26种、省级节水型企业14户、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1户,被国务院表彰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城市。2021年全市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9%,服务业生产总值位居全省第3位,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由全省第4位上升至第3位,实现近20年来的历史性突破。
三、有利形势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发展主旋律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建设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强调“生态环保任重道远”,要求“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必将推动宜宾市绿色发展,高质量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
(二)社会经济发展多重战略机遇叠加
“十四五”时期,国家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全面建设陆海新通道,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将四川发展推向深化区域合作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前沿。宜宾在全省“一轴两翼三带”区域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经济总量、产业转型、科教支撑、交通枢纽、开放平台、发展环境等优势将全面释放改革红利,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三)生态文明建设在宜宾市形成合力
随着宜宾市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不断增加,洁净的空气、水,绿色的生态食品已成为日益重要的民生问题,公众对环境的支付意愿显著提升,对生态产品的渴求愈加期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宜宾视察并做出重要指示,精准地指引了宜宾市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宜宾“长江生态第一城”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四、面临挑战
(一)如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
当前宜宾市产业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城镇人口总量快速增加,广大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受固有发展模式惯性较大等制约,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传统的化工、水泥、食品、造纸、煤炭等高排放高耗能产业污染负荷仍占较大比重,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口高度聚集,对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的需求不断增加,新增资源环境压力和新型环境问题将逐渐显现,如何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守住一江清水向东流,是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如何探寻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途径
宜宾市较长时间以来,深度依赖“一黑一白”(煤炭、白酒),资源外延发展的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扭转,节能降耗压力巨大,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尚未完全健全,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以四川省首个省级新区三江新区为主要载体,宜宾市推动与成都、重庆双核的深度合作,不断壮大新兴绿色产业链,主动承接东西部产业转移,积极发展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联合打造制造业集聚区,为宜宾市带来发展机遇,也产生新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面临如何把好环境准入关口,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因城市建设、经济发展而下降的挑战。未来如何在严格的生态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下,如何充分利用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将生态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的绿水青山转化路径,是宜宾市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如何建立匹配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体制
目前宜宾市生态制度体系、执法监管机制和治理能力体系还有待健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员机制、激励机制、宣传教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探索建立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考核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素质、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还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如何平衡新形势下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疫情后全球主要经济体面临增长压力,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既有的全球产业分工和产业链格局有割裂风险,经济复苏的任务艰巨。宜宾市正处于打造现代工业强市的关键期,如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中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这也是现阶段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五、建设优势
(一)生态地位重要,自然生态优良
全市气候温润,山水秀美。作为长江首城,生态系统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25处,是我国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和长江上游关键生态屏障区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森林覆盖率49.92%,国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资源禀赋突出,发展潜力巨大
境内溪流纵横、山脉延绵,旅游资源富集、类型多样、品质高端,拥有国家级旅游资源6处,蜀南竹海、兴文石海蜚声国内外。物产丰富,茶叶、酿酒专用粮、蚕桑、油樟、竹产业综合产值均居全省第1位,肉牛、生猪出栏量居川南地区第1位,早春蔬菜、特色水果等在全省优势突出。文化资源丰富,有长江文化、酒文化、僰苗文化、抗战文化、民俗文化等。丰富的人文、旅游和农业等资源为宜宾市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绿色转型显著,产业能级跃升
全市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提质增效白酒、化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壮大动力电池、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2021年,全市三产比例调整至11.3 : 49.8 : 38.9,三产比值居于全省前列,战略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产业经济发展各方面,产业转型发展取得重大成效。
(四)城市形象良好,人居环境舒适
利用“三江九河”的良好自然生态资源,不断提升全域人居宜居度。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拓展到168平方公里,建成贯通翠屏、叙州、临港和南溪等5区县约68公里绿道,大地坡公园、金沙江湿地公园等一大批生态绿地竣工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及周边36个山体得到生态修复。建成区绿地面积10163.49公顷,绿化覆盖率41.74 %。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8%,80%以上村庄具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97%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五)创建成效显著,建设基础扎实
全市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翠屏区、长宁县、兴文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并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高县、筠连县、珙县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核查。宜宾市相继成功创建国家、省级生态乡镇88个、省级生态村27个、生态小区130个。全市10个区县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已有9个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十九大以来,长宁县、翠屏区和兴文县正式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长宁县、南溪区和筠连县等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夯实了基础。
六、存在问题
(一)生态环境局部脆弱,保护治理难度较大
全市自然地貌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南部、东北部低山、深丘地区地形破碎化严重,夏季降雨量集中,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水土流失面积较大,30%以上的国土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乌蒙山区的兴文县、珙县部分区域石漠化防治依然较为严峻。森林生态系统林种结构单一、林分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有待提升。珙县洛浦河、筠连县镇舟河等部分小流域水质难以全年稳定达标。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面广,整治难度较大。
(二)风险防范任务较重,环境质量仍需提升
全市高耗能、高排放的化工、食品、建材、印染等行业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结构性污染在一定时期仍将存在。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但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于污染物消纳和扩散,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压力较大。城市沿江发展,个别产业布局近水靠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及城镇交错,“三江”水生态安全压力巨大。重金属、化工企业等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土壤等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问题亟待解决,页岩气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应对能力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压力叠加的关键期,还清旧账、不欠新账的要求是现阶段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经济质量总体不高,绿色发展任重道远
全市依然面临经济总量较小,人均水平较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绿色发展动能不强等问题。新兴产业的整体比重仍偏低。全市现有产业体系多处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配套产品多,终端产品、大型成套装备少,产品附加值偏低。现有工业能源、原材料利用效率较低,节能降耗压力大。传统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仍占主导地位,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文旅资源创新性开发利用不够充分,资源向资本的转化能力不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还有差距。
(四)体制机制尚需完善,治理能力相对薄弱
宜宾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仍较薄弱,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化、宣传、污染源在线监控以及应急管理等综合监管能力尚未完全形成,生态环境监管、监测和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尚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野蛮施工、破坏生态、偷排漏排、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最严密、最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加强和进一步细化落地。跨区域、流域的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健全,生态文明长效机制亟需完善。人才短板突出,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社会治理智慧化程度不高。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有待加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多元共治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生态安全,倡导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健全生态制度,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将宜宾打造成为绿色发展引领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支撑宜宾市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二、规划原则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围绕长江生态第一城的建设目标,谋划未来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战略布局、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化工、食品等传统行业改造,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竞争力,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中求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中谋崛起,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宜宾市土地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差异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管控要求,分区控制,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按照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观点,对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进行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着力解决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勇于探索,积极实施市域生态经济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推进行政、生态、文化和社会管理创新,构筑充满活力、更富效率的体制机制,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注入内生动力。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协作机制,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示范引领,促进公众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和社会风尚,深入、扎实、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宜宾市辖区,包括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和屏山县,幅员面积13283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以2021年作为基准年,规划期2022-2030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创建达标阶段:2022-2024年。2023年,宜宾市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全域生态系统健康、生态风险可控可防、人民群众满意度高。2024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5-2030年。全面建成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全面好转,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的幸福美丽新宜宾。
五、战略定位
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在山青水绿、田沃湖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努力把宜宾建成万里长江生态第一城、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区。
六、规划意义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央、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惠及长江中下游乃至整个流域的责任担当;是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行动。
七、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宜宾市区位、生态和产业优势,以国土空间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宜宾贡献;突破资源束缚、破解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高绿色发展质量,打造具有绿色竞争力的产业;提升生态生活空间宜居度,推动生态文化观念深入人心,把宜宾市建成生态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都市风貌与山水风光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长江上游类似区域提供示范样板。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创建达标期(2022-2024年)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各项指标和申报条件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考核要求,2024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市域空间发展布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区域生态系统保育与生态功能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果,林草覆盖率增加到50.03%,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生态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得到普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期(2025-2030年)
在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要求的基础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城乡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稳定共生,山水相融、城景交融、水净气清、城乡融合的城市外在形象进一步彰显,富庶安宁、精致大气、绿色低碳、和谐包容的城乡内在品质进一步形成,蓝天白云、绿水青山、鸟语花香成为常态,优质生态产品不断丰富,宜宾市迈入生态文明新时代。
八、建设指标
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生态〔2021〕353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1年修订版)等要求,结合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实际,确定规划指标体系由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36项指标组成(表2-1)。
目前36项指标中,已达标指标31项。相关责任部门将进一步夯实责任,通过项目实施、严格管控、监督执法等巩固成效,确保已达标指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未达标指标5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等,将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达标。
表2-1宜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
第三章 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国土空间管制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
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高质量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进行差异化配置。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维系生态系统完整性;保障农业空间,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彰显戎州田园风貌;优化布局城镇空间,凸显良好城市空间形态。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强化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市特色等领域间的衔接。
(二)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依据宜宾市自然禀赋、人口分布和产业布局,构建“四屏三廊多契”生态安全总体格局。“四屏”即市境内东部老君山,南部红岩山、大雪山、僰王山等中山、高山区域,具有固碳释氧、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游憩景观、涵养水源等作用,是宜宾市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三廊”即长江、岷江和金沙江,是宜宾市最主要的生态廊道,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过滤降解污染物、涵养水源和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多契”为生态价值突出的生态斑块,包括重要城市公园、湿地公园、大型绿地等,是人口密集区与周边山地的有效生态隔离,是防治城镇无序扩大的绿色缓冲区。
(二)构建总体发展格局
依托宜宾南北差异化的自然特征、以及沿江和沿轴带集聚发展态势,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川省等发展保护战略,构建市域“一带两区、一核三轴多点”的总体发展格局。
“一带”:即沿三江高质量发展带。坚持生态优先,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推进宜宾中心城区、屏山县城、江安县城的统筹布局和一体化建设。
“两区”:即南部山地生态涵养区和北部丘陵现代农业发展区。在筠连县、兴文县、珙县县域和屏山县、长宁县、高县、叙州区南部山区,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适度发展休闲旅游和特色产业。在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全域和屏山县、叙州区北部丘陵地区,大力发展粮油种植、特色果蔬等现代农业,推进高品质现代农业集聚发展。
“一核”:即宜宾中心城区。强化高端服务、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功能集聚,打造引领宜宾一优三高发展核心。
“三轴”:即宜自区域联动发展轴、宜高筠城镇集聚发展轴、宜长兴城镇集聚发展轴。落实南向开放、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等要求,强化宜自区域联动发展轴对宜宾、自贡、内江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作用。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培育宜高筠、宜长兴两条城镇集聚发展轴,不断增强宜宾中心城区对云南、贵州方向的辐射带动作用。
“多点”:除主城区外,形成多个市域次中心,即江安、屏山、长宁、珙县、高县、兴文、筠连县城。
二、构建全域空间管控体系
(一)严格国土空间分区管控
全面执行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宜宾市调整产业结构、规划产业布局、推进城镇化的红线底线,实现国土空间管控精准落地。
(二)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通过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开垦费等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户保护农田的积极性,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
(四)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
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评估修正工作,科学划定城市边界。统筹山、水、路、岸、城等空间要素,健全国土空间分类治理体系,各区县合理布局生态功能区,整合提升产业资源优势,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深度融合和联动发展。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制定分区准入正负面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制度。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三区三线”统筹划定规则的工作要求,积极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分析评估保护空缺,规范建立矢量数据,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内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严禁旅游无序发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结合“绿盾”专项行动,开展综合执法,利用好“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构建全覆盖执法监测监管体系。
(六)加大河湖岸线管控
统筹规划境内河湖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建立健全长江、岷江、金沙江、长宁河、南广河等“三江九河”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
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加快全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在重点地段(部位)、拐点等控制点设立地理界标,打桩定界,树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力争2024年前,完成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形成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图上有点、地上有标(桩)、信息入库。
(二)健全生态保护红线配套支撑体系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生态保护红线巡查制、现场核查制、分析报告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信息调查制度,做好管控区域内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等基础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夯实动态监管基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要求,合理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定期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时预警生态风险。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及时掌握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评价结果作为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修复
推动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采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在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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