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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试行)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4-08 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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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试行)环保网讯:日前,浙江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试行)》。全文如下:农村生活污水

环保网讯:日前,浙江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试行)》。全文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

(试行)

前言

根据“两美”浙江和“五水共治”的总体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运维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范了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的运维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起草人:王付超方佩珍朱国平谢杰张宗霖乔晓刚

1总则

1.0.1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运行维护,确保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正常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采用厌氧-缺氧-好氧(A2/O)工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维。

1.0.3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术语

2.0.1厌氧-缺氧-好氧(A2/O)(Anaerobic-Anoxic-Oxic)

是一种常用的具有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污水处理工艺,简称为A2/O工艺,又称AAO法。完整的厌氧-缺氧-好氧工艺包括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和排放井(口)等单元。

2.0.2预处理单元pretreatmentunit

指具有除渣、沉砂、调节进水水质水量和沉淀作用的处理单元。一般包括格栅井、调节池、沉砂池和初沉池等。

2.0.3生化处理单元biochemicaltreatmentunit

指通过厌氧、缺氧、好氧微生物处理,去除水中污染物的处理单元,也是A2/O处理工艺的主体单元,由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二沉池组成。

2.0.4二沉池secondarysettlingtank

指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污泥和水分离的沉淀池。

2.0.5排放井(口)disgewell(outlet)

指经设施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至外界环境的单元。

3基本规定

3.0.1运维单位应执行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标准和规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应制定A2/O处理终端运维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运维人员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0.2运维单位应在接收运维A2/O处理终端前,仔细核对处理终端外观、设备状况、工艺技术参数合理性、进出水指标达标情况,并对数据进行记录备案。

3.0.3运维单位应配备熟悉A2/O工艺技术参数和设备运行要求的专业运维人员,设专业技术负责人。运维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3.0.4运维单位应配备满足运维区域内使用的便携式pH计、溶氧仪、高压水枪(压力一般在3MPa左右)、吸污车(罐体有效容积5立方以内)和安全防护工具等设备、工器具。

3.0.5运维单位应定期对A2/O处理终端运行维护结果的数据进行记录、分析和报送。

3.0.6运维人员应做好运维台账记录与管理工作,台账内容应能清晰反应A2/O处理终端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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