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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GEP与GDP双考核制度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8-15 0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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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GEP与GDP双考核制度传统的单一针对GDP指标的考核方式存在结构性缺陷,没有涵盖生态系统产出与效益,无法科学反映真实发展水平。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是评估一定区域

传统的单一针对GDP指标的考核方式存在结构性缺陷,没有涵盖生态系统产出与效益,无法科学反映真实发展水平。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是评估一定区域生态系统为人类生存与福祉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功能量和价值量。近几年浙江、贵州等多地开展GEP核算试点,从探索成效来看,为地方践行“两山”理念、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重要支撑。新发展阶段需要尽快调整考核方向、优化考核结构,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基础上,建立GEP与GDP双考核制度,将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好科学考核这一“指挥棒”,引导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单一的GDP考核方式已不符合新时代绿色发展要求。早在 2013年,中央就提出应改变考核的方法和手段,将人民福利水平、社会进步以及生态效益等指标均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不能仅仅以GDP的增长率来进行评判。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不同地区GEP差异较大,GDP较低的经济欠发达区域往往生态资产富足,GEP价值较高。现行考核体系仍以经济指标为主,生态价值考虑不足,GDP考核结果无法科学、全面体现区域真实发展情况,而GEP能够真正把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量化,将生态系统创造的价值纳入社会发展评价考量。

地方GEP核算与应用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2020年,浙江省发布了首部省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域生态系统》,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GEP的核算与考核将从丽水推向全省其他地区。2021年,贵州省在都匀市、赤水市、江口县、雷山县、大方县5个试点市(县)GEP核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发布了贵州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目前,青海、贵州、海南、浙江、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丽水、抚州、甘孜、普洱、兴安盟等23个市(州、盟)以及阿尔山、开化、赤水等100多个县(市、区)已展开了GEP核算试点示范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牵头出台了《生态系统评估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等GEP核算标准,为推行GEP考核奠定了工作基础。

GEP工作存在重核算评价轻考核应用问题。目前GEP工作过于重视GEP核算,这与地方上普遍生态系统价值的“家底”不清、GEP工作技术性强等问题有直接关系。从深圳、丽水等地方实践经验来看,实施GEP评价的最大意义不是对生态系统价值量的测量,而在于如何充分发挥其在政绩“指挥棒”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推动就“GDP”论“GDP”区域经济发展导向GDP和GEP双核算、双评估、双考核的方式转变,可以实现GDP和GEP规模总量协同增长、GDP和GEP之间转化效率提高。其本质是“发展服从于保护,保护服务于发展”的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在“两山”理念的内涵中,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形势下,GDP与GEP双考核制度十分必要,GDP与GE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是迈向绿色发展之路的必由之途。

一是实施统一规范的GEP评价管理。将GEP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完善GEP评价技术指南等相关政策,明确GEP核算范围,制定生态产品分类清单,规范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确定衡量生态系统生产价值的指标体系,为同类地区、同类生态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核算评价标准,为GEP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提供基础。

二是从点到面逐步推进建立GEP与GDP双考核制度。尽快研究出台《GEP考核应用管理办法》等,可由国家统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地方定期开展年度GEP评价考核,推进建立区域GEP与GDP双考核制度,通过优化考核结构以适应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新形势。可率先在广东、浙江、青海、内蒙古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将试点地区分为生态保护类、特色发展类、高质量示范类等不同类型,将GEP增长率、GEP转化率等重要考核指标,根据不同类型地区设置不同考核指标和赋分权重。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开,发挥GEP与GDP双考核制度在构造新发展格局“指挥棒”的作用。

三是将GEP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评估考核。绩效考评机制是地方发展导向的“指挥棒”,可将GEP与现有绩效考核体系进行有机结合,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建立以GDP增长为目标、以GEP增长为底线的政绩观。明确地方在综合考核中增加GEP指标,确保地方在发展中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因素考虑GEP的变化量,可用以反映地方生态系统服务工作绩效。加强对基于GEP考核结果的财政资金分配、官员升迁、荣誉奖励等政策机制统筹衔接,将GEP推进实施工作不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纳入督察范围,强化政策综合实施效果。可考虑首先选择基础和条件好的广东深圳、湖北鄂州、贵州贵阳等地方开展试点工作。

四是建立双考核结果的定期发布制度。建立GEP与GDP双考核结果定期发布制度,明确GEP与GDP双考核的流程和结果发布程序,每年以《地区生产总值(GDP)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统计年鉴》的形式发布核算结果。完善GEP与GDP双考核制度相关数据信息的公开机制,公开区域生态资源基本概况、生态系统存量价值、生态系统生产价值、生态保护投入等数据信息,把各区域、各生态系统的“生态家底”以及每年的变化情况公开发布,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普及,强化公众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了解。

五是强化GEP核算的支撑能力建设。GEP从核算探索到管理应用,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配套能力支撑,确保核算结果的科学精准性。健全支撑GEP应用的监测机制和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机制,加强资金、人力、技术等对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的保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生态产品普查、生态产品动态监测机制,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规范标准,积极鼓励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等能力建设,实现生态状况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为GEP核算提供数据支撑。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本文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