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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8-10 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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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环卫网获悉,8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计划》提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产

环卫网获悉,8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计划》提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初步构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建设市级绿色示范社区100个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市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率达40%。

强化垃圾治理,强化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健全城市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让城市干净、整洁、清爽,城市运行井然有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广分类投放模式。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厨余垃圾规范收运覆盖比例。规范可回收物管理,实现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推进以资源化利用和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应急保障、其他处理方式并存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建筑垃圾源头排放、密闭运输、消纳处置利用的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完善保洁作业标准和长效管理制度,提高环卫清扫保洁效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路桥隧”及附属设施清扫保洁,提升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能力。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增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应急能力。因地制宜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统筹布局清漂设施,完善清漂设备,建立区域清漂联动机制。

深化治理违法占道经营、人行道违法停车等突出问题,规范机动车路内停放秩序。开展“蓝天行动”监管执法和露天焚烧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控扬尘污染,全市扬尘控制示范道路总量达到1200条。常态化抓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执法。构建城市违法建设监管执法体系,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由专项治理、集中攻坚阶段转入全面防控、长效治理新阶段。

配套完善小城镇市政环卫基础设施,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小城镇清扫保洁机制,强化环卫规范化作业。加大对小城镇中违法占道经营,违法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砍伐、移植树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小城镇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休闲空间。推进小城镇排水和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有效改造小城镇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塑造街区特色风貌;保持与修复小城镇自然格局、街巷肌理和整体风貌,真正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渝府发〔2022〕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设独具魅力的国际山水都市,发挥国际门户枢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城市职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尊重五统筹”,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以提升品质为导向,以城市更新为抓手,聚焦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经济品质、人文品质、生态品质、生活品质,努力建设“近悦远来”的美好城市。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建管并重。融会贯通城市哲学、城市美学和城市科学的前沿知识,以科学规划精准描绘城市成长坐标,以“工匠精神”精心推进城市建设,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走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路子。

——尊重规律,凸显特质。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功能提升放在首位,注重把握城市有机更新中的“留、改、拆、增”原则,避免过度超前或重复建设。依托山水人文资源,因地制宜,彰显立体式交通、多样式建筑、组团式社区、田园式乡村等山水城市特色。

——紧贴民生,安全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老百姓最关心的城市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升城市安全保障和韧性水平。

——全域统筹,重点推进。聚焦主城都市区,统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在功能提升、产业提升、生态提升、人文内涵提升、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动态评估城市更新提升实施效果,实时增补重点专项,在提升中完善,在完善中提升。

(三)总体目标。围绕建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总体目标,集中力量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再升级。到2025年,城市更新提升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走出一条重庆特色的城市更新提升道路。

——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开发强度、组团规模、人口密度、环境质量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达到1亿平方米,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城市住房供应和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

——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高铁通车及在建里程超过2000公里,开工建设高速公路1000公里、建成1200公里,主城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1000公里,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达到7000公里、山城步道达到900公里,全市5G基站数量达到15万个。

——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初步构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建设市级绿色示范社区100个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市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率达40%。

——安全韧性能力稳步增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城市防洪排涝、消防、人防、基础设施等方面韧性不断增强,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消除,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达到0.56个,新建防空地下室6级以上人员掩蔽工程占比不低于7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025。

——智慧城市特征日益明显。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基本建成,“CIM+”应用体系初步构建,市级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达到600所,“智慧医院”达到100家,智能产业补链成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成为响亮名片。

——城市人文魅力不断彰显。城市更加人性化、人文化,更加优美和富有特色,市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8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1.05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率100%。

展望2035年,重庆“三个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内陆开放高地全面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充分彰显,基本建成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的现代城市。

二、提升城市规划水平,科学引领城市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做好规划,是任何一个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水平编制和实施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引领城市发展和品质提升。

(一)坚持规划战略引领。立足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重庆特色、高点定位,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紧紧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要求,精准定位城市发展坐标,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结合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特点,精心描绘新重庆美好蓝图,展现大山大江大资源格局、大城大美大人文精神。突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按照“谋划铸魂、策划赋能、规划塑形、计划推动”的思路,构建“穿透式”规划体系。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提高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权威性、协调性、操作性。〔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

(二)优化空间发展格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持续释放区域空间布局优化效应。

1.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坚持一体化发展理念,按照成渝地区“一轴两带、双核三区”空间发展格局,以区域协同发展为导向,突出双城引领,强化双圈互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城市群发展格局。促进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推动川渝高竹新区、遂潼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坚持做大做强“一区”、做优做特“两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着力提升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梯次推动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功能互补和同城化发展。加快中心城区强核提能级,集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国际交往等高端功能,在全市率先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加快主城新区扩容提品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一心、一廊、五片”带状网络化城镇空间,建设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和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发展,构建“一心、一堡、四节点”城镇空间,立足生态资源和民族特色,建设具有山地特色和独特魅力的国家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推动中心城区“瘦身健体”,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形成“一核两江三谷四山五城多名片”的空间结构。强化“两江四岸”城市发展主轴功能,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高水平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寸滩国际新城、国际生物城等城市功能名片,树立卓越窗口形象。顺应自然地理格局,塑造多中心组团式空间形态,形成若干由“山水、田园、城镇、乡村”组成的群落单元,推动景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功能有机融合和空间复合利用。(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广阳岛绿色发展公司)

(三)统筹“三生空间”布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空间用途管制,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1.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支持和约束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建立与资源、环境、生态相适宜的产业结构,落实各类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做好各类园区规划,明确产业导向,构建产业生态圈,推动产业项目集中布局、集群布局、立体布局、协调布局。加强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存量与增量,提高产业空间保障能力。完善产业配套,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加大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创新产业用地供给,逐步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出、税收、容积率等指标。(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促进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布局,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用地空间和建筑总量规模平衡关系,按照职住平衡的要求,优化城市组团和居住用地布局,控制新增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增加高品质居住空间供给。优先保障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设施用地,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高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构建由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自然山林、滨水空间等组成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公园绿地可达性和服务覆盖率。逐步建立灵活高效的居住用地供给机制,有序扩大租赁住房用地供给,加大居住用地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促进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构建“三带四屏多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加强水、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提高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巩固“清水绿岸”长治久清,坚持综合治理,统筹好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上地下、岸线水体,因地制宜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优化城市生态格局和功能,加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网络,营造和谐自然的生态场景。(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加强规划管理。健全规划管理机制,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构建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规划管控制度,切实保障规划落地实施。

1.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构建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精简规划类型、减少内容重叠、避免内容冲突”原则,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编制审批管理制度,实现“多规合一”。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加强城市设计,细化城市设计分类,提高城市设计规范化、信息化能力,提高城市设计编制水平和管理效能,建立具有重庆特色的空间形态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坚持“远景目标、发展战略、空间布局、指标体系、行动计划、项目生成”规划工作机制,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的引导和管控机制,科学引导和有序调控城市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空间规划法规体系,确保规划工作全过程有法可依。完善规划考核、督察、审计、修改终身记录、违规处罚的刚性约束机制。完善违法建设查处体制机制,确保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统建共享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等动态监测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管、体检评估和动态维护的全周期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规划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突显立体城市特色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提升城市建设水平”“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依托重庆多维地势地貌特征和独特山水人文资源,加强城市形态管控,提升建设品质,打造“建造强市”,彰显“立体城市”优美形态。

(一)加强城市形态管控。充分利用山水城市特色和自然资源禀赋,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精心打造城市窗口地区,多维度、多视角突出“立体城市”风貌。

1.塑造山水城市风貌。结合城市山水空间格局、功能布局、空间尺度,对接城市设计,依山就势、随形而变,合理布局建筑群体,严控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水岸线。开展重庆建筑特色研究,提出建筑立面及城市风貌控制要求。提升城市开敞空间及重要道路沿线的建筑单体与城市环境、城市文脉、建筑美学的契合度,展现重庆显山露江的特色城市轮廓。(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扮靓窗口地区形象。持续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商圈、机场、车站、码头、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等重要窗口地区品质,实施标准化管理,打造特色窗口形象。联合整治城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铁路、轨道交通等两侧可视范围内脏乱差等环境秩序问题,将道路沿线打造成环境优美的风景线。整体提升城市视觉系统,构建系统规范的城市标识、交通标识、文化标识、旅游标识,推广国际化双语标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加强重点建筑管控。提升城市建筑艺术品质,加强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项目管理,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建筑。强化对建筑体量、高度、立面、色彩等要素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加强涉及自然生态、历史人文、视线敏感等地段的建筑风貌管理。严格限制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地标建筑,加大对区县新建超高层建筑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方案征集工作,推动重要建筑、跨江桥梁建筑设计出精品、出亮点,打造城市代表性名片。(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着力提升建设品质。强化“精致宜居”理念,对标一流,提升城市建设标准,提高设计水平,强化建设管理,提升建设品质,让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城市有温度。

1.提升建设标准。围绕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品质要求,完善标准体系,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按远景需求确定重要通道、基础设施等的标准等级,一次性实施到位或者预控到位。加强机场、高铁站、大型桥梁、隧道、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强化科学性,合理确定建设内容、范围、标准、时序,推动各项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并投入运行,增强建设的整体性。强化技术标准供给,加强基础设施、防洪排涝、生态环保等领域相关技术标准的对接,增强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加强设计管控。充分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先导”作用,强化使用功能,注重艺术品质。倡导“优质优价”,健全高水平设计队伍比选机制,继续加大国内外高水平设计机构与本地设计机构的交流合作和人才引进。健全优秀设计作品评选机制,强化重要项目设计方案指导及审查机制,提高方案决策水平。强化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监管机制,加大对擅自改变规划和建筑设计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推动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同步实施,加强设计与施工协同,完善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监管机制,保证工程实施质量。完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落实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责任,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持续推进落实监理工作“十不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着力提升工地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对施工围挡、大门、安全网、外脚手架设置管理以及车辆冲洗、裸土覆盖、扬尘治理等进行规范。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建立与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聚力打造“建造强市”。以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转变城市建设方式,建立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发展高端特色新兴建造产业,巩固传统优势建筑产业,提升建造规模能级,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响“重庆建造”品牌。

1.提升建造产业能级。大力发展高端特色新兴建造产业,重点培育装配式部品部件、智能施工机械装备、智能家居产品、建筑再生产品生产制造产业,大力建设综合型、特色型产业园和企业级产业基地。巩固提升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山地城市“路桥隧”建造等传统优势建筑产业,优化建造产业结构,增强建造全产业链的韧性和竞争力。培育现代建筑服务业,大力发展设计咨询、信息化服务、研发检测、教育培训、物流运输等服务业。推动重点建造领域与科技、金融、人才深度融合,促进各建造领域间、高端建造产业与传统建筑业间紧密融合,畅通要素供给渠道,激发现代建筑产业发展潜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推进绿色智能建造。坚持建造活动与绿色发展同步,大力推进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造。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标准化设计,加快形成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部品部件供应体系。推动工业化装修技术应用,发展成品住宅。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在绿色建筑中推广成熟装配式技术应用,通过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动实施绿色建造。加快智能建造发展,深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持续实施数字化建造试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立与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EPC)相关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定,制定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加大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实施力度,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积极发展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细则和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城市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促进建成区及新区协同发展。下足“绣花”功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一)提升公共空间环境品质。聚焦群众实际需求,改善城市“硬环境”,提升公共空间环境品质,规范环境秩序,完善服务配套,扮靓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1.优化道路空间环境。编制城市道路全要素整合设计导则,规范各类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科学有序推动“多杆合一”,合理布置地下管线及设施。推进道路平整专项整治和人行道完善提升,实施中心城区隧道口及周边环境提升。完善道路绿化,提升重要节点绿化水平。推动城市家具标准化建设、便民设施系统化建设。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优化布局,提升品质。加快城市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消除城市照明暗盲区,全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6%。(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提质城市开敞空间。编制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升公园绿地、绿廊绿道、山城步道、滨江岸线、城中山体等绿色生态空间的连接度,构建立体绿色网络体系。推动“山城公园”品牌创建,构建“山城公园”体系。实施城市公园更新提质,开展园林绿化补缺提质,持续强化历史名园保护管理,丰富园林园艺展会活动。推进商圈广场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重塑“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夜间风貌,擦亮“两江游”“街巷游”等夜间经济名片。(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规整社区空间秩序。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完善消防通道长效管理机制,消除重点隐患,加大违章搭建整治力度。挖潜老旧小区周边路内停车空间,试点建设“小微停车场”,逐步缓解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商圈等区域的停车难问题。加强对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强老旧小区的小游园、小运动场地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强化垃圾治理,强化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健全城市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让城市干净、整洁、清爽,城市运行井然有序。

1.强化城市垃圾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广分类投放模式。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厨余垃圾规范收运覆盖比例。规范可回收物管理,实现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推进以资源化利用和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应急保障、其他处理方式并存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建筑垃圾源头排放、密闭运输、消纳处置利用的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提高城市环卫水平。完善保洁作业标准和长效管理制度,提高环卫清扫保洁效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路桥隧”及附属设施清扫保洁,提升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能力。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增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应急能力。因地制宜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统筹布局清漂设施,完善清漂设备,建立区域清漂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加强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深化治理违法占道经营、人行道违法停车等突出问题,规范机动车路内停放秩序。开展“蓝天行动”监管执法和露天焚烧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控扬尘污染,全市扬尘控制示范道路总量达到1200条。常态化抓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执法。构建城市违法建设监管执法体系,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由专项治理、集中攻坚阶段转入全面防控、长效治理新阶段。(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4.加强小城镇环境治理。配套完善小城镇市政环卫基础设施,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小城镇清扫保洁机制,强化环卫规范化作业。加大对小城镇中违法占道经营,违法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砍伐、移植树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小城镇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休闲空间。推进小城镇排水和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有效改造小城镇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塑造街区特色风貌;保持与修复小城镇自然格局、街巷肌理和整体风貌,真正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深化“大城细管、大城众管、大城智管”,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全周期管理、同标准管理、智能型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化“大城三管”。推动“大城三管”体系化,夯实细管基础、拓宽众管渠道、完善智管体系,促进城市管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标准。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构建行政综合、法治综合、上下综合、社会综合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健全定期协调机制,落实各部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责任,消除管理盲区,推动城市综合管理全域覆盖。(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深化“马路办公”。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马路办公”,探索将“马路办公”下沉到社区,进一步贴近市民诉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马路办公”长效机制,把分散式、以面上城市管理工作为主的“马路办公”,调整为“解剖麻雀”式的“马路办公”。探索“马路督查”机制,持续推进“马路办公”从城市核心区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延伸。(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推进城市管理智能中枢建设。推进建成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加快建设市、区县一体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管理智能中枢,丰富智能应用场景,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智治升级,实现“一网统管、一屏通览、一键联动、一端服务”,形成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城市智治体系,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服务人性化、应急快速化、决策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五、提升城市交通水平,推进交通强市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交通要先行”“要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放在城市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强市目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立体复合的现代化交通设施体系。

(一)畅通多向出渝大通道。围绕构建陆海联动、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畅通国际国内大通道,着力提升对外运输能力,有力支撑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1.构建“四向”国际综合运输大通道。强化对外开放通道能力建设,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南向做大做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形成多路径、多方式的铁海联运、铁路国际联运、公路跨境班车运输网络。西向巩固强化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做强做优中欧班列(成渝),强化国际物流陆路运输骨干功能。东向优化提升长江经济带通道,构建以长江黄金水道和铁路、高速公路为主的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全面打通面向太平洋的国际开放通道,推动与沿江省市港口、口岸合作。北向培育壮大中蒙俄通道,加快形成北向高铁通道和高速通道,形成对接蒙古和俄罗斯的渝满俄国际物流双通道。空中强化航空物流大通道,加密重庆至欧洲、北美、南亚全货运航线,支持航空企业“客改货”航空中转业务,大力发展基地货运航空。(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构建“三轴六廊”国内综合运输大通道。发挥好重庆承东启西、联通南北、通江达海的优势,畅通重庆—京津冀主轴、重庆—长三角主轴、重庆—粤港澳主轴等3条综合交通主轴;畅通重庆—北部湾西部陆海走廊、重庆—滇中走廊、重庆—成都—拉萨走廊、重庆—兰西—天山北坡走廊、重庆—宁夏沿黄走廊、重庆—海峡西岸走廊等6条综合交通走廊,形成贯通东中西、连接海内外的对外交通格局。(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合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综合交通网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推动形成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1.打造国际航空门户枢纽。加快形成布局完善、保障有力、功能健全的机场体系,基本建成国际航空门户枢纽。有序推进枢纽机场建设,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机场协同发展,加强洲际航线班期安排,共同争取国家在航权、时刻方面的政策支持。提升支线机场能级,完成万州机场、黔江机场改扩建,开展万州五桥机场提升为干线机场、黔江机场跑道延长项目前期研究,研究新增万盛、城口等支线机场布点。规划建设一批通用机场,积极拓展应急救援、商务包机、空中摄影、景点观光等服务应用领域,引导新兴航空消费。(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构建多层次铁路网络。加快建设“米”字型高铁网,推动成渝地区高铁网络高效融入国家“八横八纵”高铁主通道。加快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渝昆高铁、渝万高铁、成达万高铁等项目建设,新开工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渝宜高铁等项目,加快渝贵高铁、黔江至吉首高铁、兰渝高铁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区域普通铁路网,加快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等项目建设,推进安张铁路、达(开)万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研究论证沿江货运铁路、长垫梁铁路、广垫忠黔铁路、梁忠石货运铁路等。织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际铁路网,规划研究重庆至自贡至雅安、重庆至广安以及汉中至南充至潼南至铜梁至大足至荣昌至泸州等城际铁路。利用国铁干线开行周边地区与中心城区间的公交化列车,加快成渝铁路重庆站至江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加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路网络。加快形成“三环十八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大力实施射线高速公路扩能改造和高速公路联络线、支线、重点区县环线等项目,强化川渝毗邻地区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加密连接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省际通道。加快推进川渝毗邻地区普通干线公路提质改造,满足普通国道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普通省道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技术标准,全面提高既有路网通达效率和通行能力,大力发展干线公路路衍经济。(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4.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健全以长江干线为主通道、重要支流为骨架的航道网络,协同推进长江上游航道整治,全面打通嘉陵江国家高等级航道,加快畅通乌江航道。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港口集群,全面建成中心城区果园港、万州新田港和涪陵龙头港3大内河港口。强化长江上游港口分工协作和集约发展,推进港口企业合资合作,促进区域港口码头管理运营一体化。加快智慧长江物流工程建设,推动全市港航智能化改造。推进港口集疏运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运输问题,完善铁水联运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5.构建高标准枢纽体系。加快形成一体化“2+4+6”综合交通示范枢纽港,打造枢纽港城市靓丽新名片。建设2个综合型枢纽,有序推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重庆新机场。强化4个大型物流枢纽功能,加快完善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功能,全力拓展果园港能力,积极推进重庆公路(南彭)物流基地建设,全力提升江津珞璜港能力。构建6个大型客运枢纽,优化完善重庆北站、重庆西站集疏运体系,建成重庆西站二期工程,加快建成重庆东站站房和配套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改造重庆站,高标准建设科学城站,建设寸滩国际邮轮母港和游客集散中心。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建设换乘便捷、设施完备的综合客运枢纽,推动综合货运枢纽与综合立体交通网衔接顺畅,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零换装”。强化枢纽港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集疏运通道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作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推动市域交通协调发展。树立“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理念,提速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区”,完善主城都市区快速通道网络,推进主城都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同城化发展,推动“一区两群”交通互联互通。

1.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区”。完善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和功能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按照“中心加密、两槽提速、两翼联通、外围辐射”思路,提速实施轨道成网计划,构建“环射+纵横”格局。加速前三期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的8条、198公里线路建设,推动东中西槽谷内部轨道交通加速成网。推动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提质增效,实施轨道交通2号线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加快3号线技术改造工程。深入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整治工作,提高轨道交通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持续推动中心城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步行等换乘接驳,提升轨道交通出行的便捷性与舒适性。到2025年,力争主城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里程达1000公里,高峰日客运量达到600万人次。稳步推进主城都市区城轨快线项目,加快推进璧铜线、江跳线等建设。全力推动已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的中心城区至主城新区4条、278公里城轨快线尽早开工建设,积极做好尚未纳入国家层面上位规划的主城新区其他城轨快线前期工作。推动综合交通枢纽“站城一体”发展,大力发展枢纽型经济,强化枢纽和配套集疏运交通设施同步建设、同期投入运营。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分批次组织实施主城都市区轨道交通场站TOD综合开发项目,培育功能复合的城市发展新空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加快中心城区与主城新区连接通道建设。按照主城都市区“1小时通勤圈”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与主城新区连接通道研究,梯次构建中心城区与主城新区高速公路、快速路双通道,提升中心城区与主城新区互联互通水平。加快两江新区至长寿快速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两江新区至涪陵快速通道、中心城区至永川至荣昌快速通道、中心城区至合川快速通道、中心城区至綦江至万盛快速通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促进“一区两群”交通互联互通。构建“一区”与“两群”1小时通道,主城都市区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加快形成以渝万高铁、渝万城际为主导的高铁双通道格局。加快补齐主城都市区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高铁联系短板,实现渝东南高铁“零突破”。强化“两群”间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万州经石柱至黔江高铁、恩黔遵昭铁路项目前期工作,通过衔接安张铁路,进一步强化黔江与奉节、巫溪、巫山、城口等三峡库区城市的铁路联系。启动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建设,与黔江至石柱高速公路形成“两群”高速公路双通道格局。(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中心城区交通服务能力。依托中心城区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格局,聚焦城市重点区域,系统推进中心城区路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推动交通缓堵促畅,提高地面公交、停车设施和交通管理等服务水平。

1.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二纵线华岩至跳蹬段、六纵线南段等中心城区快速路网建设,形成“六横七纵一环六联络”快速路网结构体系。完善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国际生物城等片区路网,建设科学大道、茶惠大道、开成路等骨架道路。加快中心城区越江通道、穿山隧道、重要立交节点等建设,大力缓解越江、穿山通道瓶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有序推进城市路网更新。在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严重、秩序混乱及出行环境较差的片区,大力实施路网更新改造,盘活老马路、老街巷等道路资源,打造“马路上的老城区”,提高城市路网运行效率和交通出行品质。推进存量道路挖潜,建设级配合理的路网结构,尽快打通未贯通道路,畅通微循环。加强道路精细化改造,持续开展道路平整行动,动态实施道路交通堵乱点“一点一方案”治理。提升慢行设施品质,推进“山城步道”建设,新建和提档升级人行过街天桥与地下通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3.提高地面公交服务能力。提升现有公交优先道利用水平。完善公交枢纽、首末站、停保场等设施,加快智能调度系统、智慧公交站台建设。全面梳理“直线式”公交停靠站,因地制宜实施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对站场用地规划不足的城区,试点推进路边港湾式“微型”公交首末站点建设,中心城区建成区实现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优化公交运力结构和线路组织,加强区域公交循环接驳和社区循环小巴穿梭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停车管理服务调控。多措并举治理停车问题,健全停车管理服务体系。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设置“小微”停车场;针对医院、景区等停车矛盾突出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地面或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在中心城区外围区域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规划建设“P+R”公共停车场,减少进入核心片区机动车数量;鼓励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智慧停车平台,探索分时段、分建筑类型停车共享共用机制。加强停车需求调控,推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提升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定期排查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5.大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全面集成融合全时空、全要素交通数据,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平台,深度应用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人脸识别、智能信息检索、智能控制等前沿科技,构建山地城市交通管理“智慧大脑”。稳步推进高峰时段城市道路桥隧限行等需求管理政策,完善公交优先通行网络及控制系统,推广城市交通信号联动,加强路段信号灯绿波工程、精细化车道管理等措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系统。加大机动车乱行、乱变道和行人乱穿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力度,规范路面通行秩序。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规范占路占道停车行为,治理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六、提升城市经济品质,持续增强发展动力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经济发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突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补链成群,推动产业链现代化,优化产业协同布局,支撑“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科技创新趋势和产业发展大势,围绕打造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营造创新生态,全面提升城市创新活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1.建设一流创新平台。按照承担国家任务、服务重庆发展、产生重大成果的总体思路,搭建全市创新平台体系。强化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三大核心创新平台引领作用,按照主体集中、空间集聚、特色鲜明、显示度强的原则,集聚高端研究平台,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力量建设金凤、礼嘉、龙兴、广阳湾等科技创新示范区。提升全市高新区发展能级,统筹推进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和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北碚、巴南、江津等拓展园的协同发展,通过“以认促建”“一区多园”等模式,推动区县高新区转型升级与创建。围绕新技术应用场景搭建,聚焦各级高新区主导产业,提升高新区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和产业创新水平。(牵头单位: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广阳岛绿色发展公司)

2.培育一流创新主体。发挥高校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企业应用创新的生力军作用,壮大产学研一体联动的创新主体。增强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针对优势学科,积极建设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新型科研机构。加大对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精准指导市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行动,在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领军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实施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跃升行动,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定增长;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规模,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紧扣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产业创新难题,培育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体系,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科技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创新投入机制,持续提高市、区县两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机制,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规模。推动创新转化,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构建重点产业集群专利数据库和知识产权专利池。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办好“智博会”、“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重庆国际创投大会、重庆英才大会,提升重庆创新文化交往能力和创新人才资源吸引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按照以点串链、补链成群的要求,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聚集,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畅通产业链条,扩大集群规模,增强经济韧性。

1.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培育打造万亿级电子信息、五千亿级汽车、三千亿级装备、六千亿级材料、五千亿级特色消费品、千亿级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构筑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核心支撑。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打造以金融、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研发服务为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以特色商贸、特色文旅、健康服务为主导的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集群,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提升产业链原始生成能力,重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企业布局,联动区县产业园,围绕新能源、绿色技术、智联网、生命科学等新兴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协同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数字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深化“芯屏器核网”补链成群,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高水平打造“智造重镇”、建设“智慧名城”。(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立足资源禀赋,秉承“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理念,形成“一区两群”差异化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形成全市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1.加强“一区”产业升级引领。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导向,重点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中心城区着力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集聚电子信息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现代金融、国际物流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现代商贸、大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主城新区着力提升工业发展水平,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制造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后台、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部门,主城都市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两群”特色产业做优。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导向,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和绿色工业等绿色产业。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立足沿江发展优势,突出生态特色,做长长板;强化与主城都市区工业产业链协同合作,提升绿色制造产业能级,培育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绿色园区;做靓“大三峡”旅游品牌,提升文旅产业质量,建设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民俗游、红色游、夜间游等多类型文旅业态;积极发展文化创意、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消费业态,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渝东北、渝东南各区县政府)

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创造美好人居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12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的重要指示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完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现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1.补齐租赁住房短板。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拓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优先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安置房、企事业单位自有住房、商业办公用房等存量房屋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持续优化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到2025年,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人才住房5万套。(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强市场调控和土地、金融等政策协同,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妥善处置个别头部房企项目逾期交付问题,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满足高品质住房需求。以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构建与人口流向、产业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住房供应结构。摒弃传统的高强度开发思维,通过细分用地功能、加密次支路网、降低居住用地容积率及建筑高度、鼓励住宅小区商业与居住功能适度分离等方式,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核心,推动城镇老旧小区“硬设施+软环境”一体化改造提升,健全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构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绿色完整社区。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燃气等老旧管线,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优先列为改造内容,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加装电梯等配套设施。积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指导居民有效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构建方便、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总量约1亿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坚持“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提升”,以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加快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建设。整合利用闲置土地、房屋等存量资源,依托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智慧小区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文化、健身、医疗、商业等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建立规则统一、要求明确、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物业服务管理标准。构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积极探索“党建+物业”社会治理模式,鼓励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基层治理。健全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实施居民自治物业管理,补齐社区管理短板。构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车辆管理、居住社区安全管理等智能化建设,促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精准提供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实现人口、经济与公共服务资源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区县为单位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把公办幼儿园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优先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在教育资源短缺的区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推动高校深度融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鼓励金融商务、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等类型的高校与中心城区新城、城市副中心联动发展,支持高校在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分校或分院。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支持10所国家级“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发展,建成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和“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样板城市。推动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重点推动一线劳动力再培训和再教育工程,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整合一批老年教育培训课程资源;全面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支持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推动智慧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智慧校园创新示范项目。到2025年,市级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达到600所,基本形成智慧教育新生态。(牵头单位:市教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残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支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力度,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每个区县重点办好1—2所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全市建成100所三级医院。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每个街道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诊疗设备,推进80个城市社区医院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推进生育全程服务,增加产科、儿科资源供给。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供给、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快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到2025年,“智慧医院”达到100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获得连续、稳定、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街道层面广泛发展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在社区和小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社会化运营,形成街道、社区和家庭有序衔接、功能互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改善传统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质量,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失能失智老人、方便可及的养老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全市文化设施布局,加快中国水文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打造一批城市人文地标。加快完善大型图书类、博物博览类、群众文化活动类等设施配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24小时城市书房。实施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建设、功能提升,推动更多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融入文化元素。(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5.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建设一批综合型、专业型体育基础设施,加快奥体中心综合馆、冰上运动馆、国际小球赛事中心、龙兴专业足球场馆等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社会足球场地等群众参与度高的公共活动空间。推进体育设施全民共享,继续实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惠民工程,鼓励体育场地与城市绿地、城市线性空间、自然生态、商业文化体育设施等共建,构建兼有体育锻炼功能的高品质公共空间。深化成渝体育产业联盟,推动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协同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型体育赛事。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赛、中国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黑山谷国际羽毛球挑战赛等赛事品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八、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保护修复城市生态空间,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一)保护修复生态空间。立足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禀赋,以中心城区“四山”“两江四岸”和江心绿岛为重点,以自然恢复为主、生态修复为辅,推动实现山清、水秀、城美。

1.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立足“城市绿肺、市民花园”的定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水资源、特色农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中心城区“四山”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核实违法建设,实施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推动矿山修复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山地生态公园,完善山林步道和公共交通体系,改善提升景区环境,适度开展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活动,促进“四山”旅游经济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做靓“两江四岸”主轴。按照城市发展主轴定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滨江与腹地,将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打造成为山清水秀生态带、便捷共享游憩带、人文荟萃风貌带、立体城市景观带。建成109公里滨江公共空间,重塑城市健康自然的水体岸线,实现功能、环境、生态、交通、设施等各方面系统提升,打造时代精品工程。推动滨江公共空间向城市腹地延伸,融入城市公共空间网络,引入丰富多元活力功能,让滨水空间回归城市生活核心。精心打造长嘉汇大景区、长江文化艺术湾区、嘉陵滨江生态长廊等重点项目,提升区域空间品质,完善功能配套,用心描绘“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经典之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水利局等部门,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

3.保护江心绿岛生态。按照强保护、微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长江生态岛链的保护管控,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广阳岛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多用自然的方法、少用人工的方法,多用生态的方法、少用工程的方法,多用柔性的方法、少用硬性的方法,系统开展自然恢复、生态修复,丰富生物多样性,打造成为生动表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态大课堂。以广阳岛为范本,推广“护山、理水、营林、疏田、清湖、丰草”六大策略,加强对渝中区珊瑚坝岛、巴南区桃花岛、木洞中坝岛、鱼洞中坝岛、南坪坝岛等的生态保护,突出生态性,适度拓展生态旅游、科普教育、自然观光等功能。在未明确各江心绿岛的功能定位前,对其按留白方式进行管控。(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部门,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广阳岛绿色发展公司)

(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水里、山上、天上、地里”,统筹“建、治、管、改”,系统提升水、气、土和噪声环境质量。

1.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质目标管理和重点水域综合治理,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综合运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推动“厂网一体”改革。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实现港口码头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全覆盖。全面摸清城市入江排污口底数,逐个制定整治方案,并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防反弹。推进城市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保持水质100%达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化工业污染控制,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为重点,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深化交通污染控制,重点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和纯电动车推广。深化扬尘污染控制,出台并实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标准,重点开展绿色示范创建和智能化监管。深化生活污染控制,重点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和露天焚烧污染管控。强化大气污染精细管控和联防联控,推动“一区一策”精细管控,重点加大空气质量未达标区县的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周边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深化防控交通噪声,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和交通干线、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持续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的工业噪声污染源治理,减少城市建成区工业噪声扰民问题。严格控制生活噪声影响,巩固和深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倡导简约适度、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科学预测化石能源消耗规模,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控燃煤发电机组增长速度,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等未达标准的设备,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和煤层气综合利用,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及结构占比持续下降。开展非化石能源和非碳能源替代方案研究,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布局风电场、地热能、农林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和水源热泵项目,推广氢燃料、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替代能源。加强区域协同,推进川渝电网一体化发展,扩大三峡水电站及川黔等地入渝电力规模,构建区域能源协调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制定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则,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山城步道和绿道,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城市步行街。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步行等出行方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九、提升城市人文品质,彰显多元文化内涵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等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创新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重庆人文精神,全面增强重庆人文魅力与城市吸引力。

(一)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按照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要求,注重历史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完善保护体系,加强保护修缮,推进活化利用,融入城乡建设,让优秀历史文化活在当下、服务当代、富有生命力。

1.加强系统保护。准确把握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内涵,多维度展示弘扬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移民文化,不断充实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增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传统风貌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依存的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各级各类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保护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及时加固修缮,消除安全隐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发挥其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3.融入城市建设。坚持“留改拆增”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稳妥推进城市更新,逐步降低老城区建设密度和强度,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仓储物流、区域性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多种形式应急力量建设,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各类保护对象及周边地区建设活动管控,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鼓励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培育重庆人文精神,让文化融入城市建设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1.健全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公共文化阵地网络,规划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推动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建设、功能提升,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文化设施供给,优化图书馆、文化馆、书店、影剧院等设施布局,倡导全民阅读和艺术普及,提升城市的“书香气”“文化范”。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推动区县公共博物馆全覆盖。注重在建筑、街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中注入文化艺术元素,提升设计品位。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加强重庆城市文化总体策划,实施重庆文化形象推广计划,推出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大事件。立足重庆特有的自然山水人文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打造包括山城公园、山城崖壁、山城洞天、山城步道、山城阳台、山城交通、山城夜景、山城之窗、山城记忆等山城特色品牌,培育江城绿岛、江城峡泉、江城绿岸、江城半岛、江城湾区、江城桥都、江城夜游、江城人家、江城印象等江城特色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产业、融入现代生活。建设长江文化艺术湾区、长嘉汇演艺聚集区,推出一批音乐、舞蹈等演艺精品剧目和演艺文化品牌。加强和规范城市地名管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3.弘扬重庆人文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坚韧顽强、开放包容、豪爽耿直”为主线、主题和主调,培育新时代重庆人文精神。依托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和红岩精神,提升创作能力,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推动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各种文艺形态蓬勃发展,不断丰富市内书籍、报刊、网络、影视等文化宣传内容,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精美的精神食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繁荣发展文化产业。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1.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领先、富有创意,开放共融、创新活跃,具有重庆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演艺、动漫游戏、数字影音、数字媒体、新型阅读、时尚娱乐、创意设计、当代艺术、工艺美术、文化用品装备等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协同创新,优化升级文化产品供给,形成特色化、创新化、规模化文化产品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原则,深度挖掘人文资源,把文化元素植入景区景点,融入城市街区,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要素转化为旅游产品。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人文场馆、老旧厂房等拓展文化空间,开展文化旅游,做大做强文创产业。通过规划、建设、经营植入新兴业态,培育发展富有地域文化特色、蕴含本地文化元素、彰显传统文化精髓的文化旅游精品,形成体现重庆特色的文旅融合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推动文化产业融入城市发展。发掘城市文化资源,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将美学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山水人文城市。以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为抓手升级迭代商圈、商业街、商业体和夜市,面向国际市场打造一批优质演艺、会展、艺术品、工艺美术、数字体验和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与时尚深度融合,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商业价值,鼓励打造一批优质文化内容与服饰、餐饮、康体、社交等业态深度融合的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地。(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十、提升城市韧性水平,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城市建设和防灾减灾,增强基础设施韧性,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应急能力,有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多轮驱动、注重效益,准确把握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安全韧性为前提,把韧性要求融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抓紧谋划推进一批引领性、牵引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强水利、通信、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下设施“里子”,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

1.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提升“水利网”,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基本建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投用巴南观景口、南川金佛山大型水库。抢抓国家“150”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机遇,推动100座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城乡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提质增效,抓紧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渝南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前期工作。建设提升“通信网”,推进5G、千兆宽带等基础网络建设,打造一批产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成渝节点,统筹布局大型云计算和边缘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提升“能源网”,重点打造“疆、川、藏”电入渝通道和川气入渝通道,完善电力储能、成品油储运、储气、储煤设施,构建灵活高效的能源储备调峰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网”,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民防空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紧密结合和军民兼用,强化对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及高层建筑的加固改造,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民防空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统筹城市地下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完善地下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改治理安全隐患,更新改造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功能缺失的老旧设施。加强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加快廊道化、智慧化建设,力争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不低于30%。强化市级统筹和区县属地管理,完善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统筹地上地下,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统筹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统筹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突出安全标准的刚性、空间利用的弹性、城市运行的韧性,在工作机制、规划建设、技术标准、综合管理等方面加强统筹,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沿江建筑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落实城市滨水空间“分级设防、雨旱两宜、水进人退、水退人进”的弹性利用方式,完善应对洪涝灾害的韧性城市管理策略。融入低影响开发理念,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到2025年,滨江地区各类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及房屋防洪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实现防洪排涝、生态保护、人居环境、应急调度等功能多元复合,将“两江四岸”建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城市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强化城市风险动态管控,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全面提升城市风险防控水平,助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开展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区县地震风险预评估,建立全市地震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洪旱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到2025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大江大河短期水文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重点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其他地区达到2.0级,实现1分钟地震自动速报、5分钟地震烈度初报。(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强化城市风险动态管控。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建设施工安全、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实施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综合防治,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等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等专业防控体系。到2025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提升城市应急能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事故灾害救援处置体系,形成应急准备和响应合力,全面提升事故灾害抵御水平和疫情应急响应水平,切实增强抗灾、救灾能力。

1.完善事故灾害救援处置体系。加强城市专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出台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分专业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救援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快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市域内1小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震、水域、山岳、轨道、化工等专业救援训练基地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实战任务需要。依托国家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形成应急准备和响应合力。加强应急基地建设,建设市应急指挥总部和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强化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功能,健全重庆市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制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建立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快1个市级和6个战区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消防救援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等灾害救助机制。(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水平。高标准打造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程,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先期处置、扩大响应、响应终止和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智慧医疗服务管理质量,构建“卫生健康云”平台,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智能响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监测信息网络和系统。强化疫情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保障,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领作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市城市更新提升工作。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抓好专项工作推进落实。市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委)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协调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措施,以常态化、多元化方式指导各区县开展城市更新提升工作。各区县政府是本地区城市更新提升各项任务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和实施项目库,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细化分解责任,“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确保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科学、有序、协调推进。(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

(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城市更新提升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实施项目推进情况;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提升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体检,重点加强城市问题溯源,剖析根源,破解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更新提升相关工作立法,形成体系完善、相互协调的法规制度、公共政策、管理办法、规范标准。进一步推动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要求,强化城市建设全过程档案留痕与信息共享,实现城市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高效管理、安全运行,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品质提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统筹要素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加强资金、资源、资产统筹,扩大资源配置半径,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和资金平衡。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城市更新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市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市与区县事权划分,分别落实项目筹资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公共预算、政府基金和专项债,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厘清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边界,依法依规、稳妥推进PPP、TOD、REITs等投融资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居民参与和出资。深挖项目市场化运作空间和商业运营潜力,经营性项目采用市场化方式;准经营性项目优先采用市场化运作,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准公益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要创新方式调整投资结构,扩大市场化比例,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区县要结合市、区县事权划分,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的督查督办。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梳理解决矛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按要求加快推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进度控制,强化各项任务推进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办;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提升工作,打造立体化宣传矩阵,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党建引领,梳理城市更新提升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激发广大市民理解和参与热情,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谋城市发展,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