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江苏省提案答复——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效的建议
江苏省提案答复——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效的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实际,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为重点,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大分流”,扎实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全程“细分类”,并较早在全国以全省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高位部署,构建强有力的组织推进体系
我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系统谋划,建立完善推进体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高位部署、系统推进。省委、省政府将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连续四年纳入省政府十大重点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考核。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省推进垃圾分类。2021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强化协同、合力推进。提请省政府建立了由省文明办等17个省级部门组成的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先后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宜居城市、“无废城市”等重要部署予以统筹推进,并列入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召开省级机关垃圾分类推进会,全省1万余家党政机关纳入网上考核系统,有效推动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强制分类。多部门联合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调研,深入推进有害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是建立机制、持续推进。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年度重点任务下达跟踪管理、处理设施项目化管理的目标管理机制,以及月报告、季督查、年考核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全省53个市(县)均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完善工作调度、督查指导和通报简报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调度会,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评价,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以来,省级共召开推进会4次,印发通报15期,编制印发简报55期,开展督查检查6次,不断推动垃圾分类走深走实。
二、强化支撑,不断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围绕法治保障、规划引领、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支持、推动各地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牵头起草《江苏省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指导各地加快推动地方立法,目前南京、无锡、徐州、苏州、连云港等5个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常州、镇江、泰州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其他设区市均已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各地正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制度。二是强化规划引导。制定了《江苏省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全省“十四五”期间垃圾分类和治理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印发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指导各地编制垃圾分类规划。三是强化技术支持。先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引》《餐厨废弃物与垃圾焚烧协同处置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起我省垃圾分类和治理标准规范体系;开发并运行垃圾分类和治理信息系统,为垃圾分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四是强化资金保障。2016年以来,全省共下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9.28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修订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
三、加强科学管理,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垃圾分类总体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科学管理,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垃圾分类体系。
一是全面覆盖,建立完善垃圾“大分流”体系。针对城市生活垃圾中餐厨废弃物、建筑(装潢)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中产生量大、收运处理体系相对独立的特点,加强试点示范、规划引领,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推动各地基本建立了分类收运、处理大分流体系。徐州、常州、苏州、扬州、镇江市等城市成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城市成为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规模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1座,日处理能力从2015年的1035吨增长到目前的7580吨,增长了6倍,基本实现了县以上城市全覆盖;全省规模化集中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数量从2015年的8座增加至目前的48座,年处理能力从2016年的500万吨提高到目前的3500万吨,增长了6倍,实现了处理设施设区市全覆盖。
二是循序渐进,推进居民生活垃圾“细分类”。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收运体系、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形成整体效应。一是推动前端分类投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和亭房建设,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评价工作,建立问题发现与反馈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促进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南京、徐州、苏州等地通过积分兑换、设立红黑榜等方式,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部分已经出台法规的城市,还开展了一系列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推动强制分类。加强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路径探索,不少城市建立了垃圾分类督导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等制度,提高了参与率和准确率,助力垃圾分类常态长效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4330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并示范带动了2.16万个居民小区、3.52万个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四分类”小区超过1.5万个,覆盖率达到65%,南京、苏州及所辖市、徐州等城市已经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立分类收运体系。指导各地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逐步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努力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勺烩”现象。目前,全省共配备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分类运输车辆8200多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加大对陈旧的小型转运站的改造力度,鼓励建设集分拣、垃圾转运、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垃圾中转处置小型综合体,全省建成运行大件家具拆解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84座,各县(市、区)同步配套设置了有害垃圾归集点,初步实现了分类收运。三是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加大“三厂(场)一中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努力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3座,日处理能力从2015年的6.24万吨增长到目前的10万吨,提升了60个百分点;其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增长了117%,总能力达8万吨,原生垃圾基本实现全量焚烧,位居全国前列。餐厨废弃物处理实现了县以上城市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了设区市全覆盖。指导各地推进循环产业园建设,统筹布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徐州、江阴等7家循环产业园被列为国家资源化循环利用基地建设试点。鼓励各地依托餐厨厂建设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南京、无锡、徐州、苏州等城市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4000吨/日。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统筹处理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试点示范地区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国家重点镇、特色小城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村所在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并按照100万元的标准对垃圾分类省级试点乡镇进行奖补。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现场评估工作,指导各地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让村民弄得懂、能接受、好操作,不搞“一刀切”。强化对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鼓励对有机易腐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本。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1个乡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徐州沛县农村生活垃圾“六化”模式被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督查在全国通报表扬。
四是问题导向,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对40座垃圾填埋场、57座垃圾焚烧厂进行专项检查,并会同纪检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推动排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销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排查出的168处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整治销号。开展垃圾焚烧飞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建成运行飞灰填埋场24座,填埋库容总体满足需求。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监管方式从定期考核转变为日常动态监管,从单一的部门监管转变为第三方、信息化综合监管。组织开展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全省共有7座垃圾焚烧厂被评定为AAA级,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推动落实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装树联”制度,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放标准。目前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均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四、广泛动员,推动市民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组织垃圾分类倡议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设计大赛,举办“精管善治再启航”新时代江苏城管高质量发展主题文化活动,率先在省级层面编写《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公众版、青少版),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生活”环保理念,引导更多市民群众主动投身垃圾分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等活动,通过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以及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手机游戏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了解分类、懂得分类。近五年,全省上下累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广场活动8.5万次、进社区、进学校活动16.5万次,开展垃圾分类微电影、广告设计等大赛550多次,组建宣传引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4.7万人,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超过100万人次,共发放宣传手册约2500多万份,积极营造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城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推进不够紧密、配套政策支持力度还需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还存在短板弱项、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还不高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进全链条处理体系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贡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以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规定,争取尽快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实施。做好条例实施的宣贯工作,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各环节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全链条分类管理的标准体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组织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高位协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确保十四五规划和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有序推进。研究制定我省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标准体系,强化对街道、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成效评估,推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提高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各地分类点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指导,修订完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指南,有序推动前端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制定分类点站日常运行维护标准,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价,建立问题发现反馈整改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收集点(站)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市民群众在垃圾分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建成垃圾分类达标小区3000个。四是提升终端处理设施能力。按照能力适度超前、工艺先进领先的原则,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力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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