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宜昌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宜昌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日前,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宜昌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宜昌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
日前,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宜昌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宜昌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全局,以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碳达峰行动为抓手,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强化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稳妥有序,系统推进。统筹产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和各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节约优先,源头控制。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提升投入产出效率,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从源头和入口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作用,以数字化信息化驱动工业绿色转型,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达峰工作,深化工业发展的绿色底色,激发绿色新需求,引导绿色新投资。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更趋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天然气、电力消费比重稳步提升,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化信息化助推绿色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主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稳步下降,煤炭消费总量达峰、占比继续下降,天然气、电力消费比重继续提升,绿色低碳工艺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取得突破,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进一步下降,工业低碳发展模式初步确立。到2030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1.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制定“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加强窗口指导、从严监管,强化政策协同、综合施策。建立“两高”项目准入部门联审会商制度,深入评估论证。对在建、拟建、存量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新建、扩建磷铵、黄磷、尿素、烧碱、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严格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化工、建材、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以源头削减碳排放产生为切入点,大力研发推广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实现过程降碳、工艺降碳。鼓励企业将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节能降碳相结合,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技术改造,推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氢能、数字经济及航空航天和海洋工程三大战略产业,塑造宜昌面向未来竞争新优势的三大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4.做优做强主导产业。做优做强绿色化工、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建筑建材、清洁能源、纺织服装及文化用品六大主导产业,筑牢工业经济发展的“底盘”和“稳定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
5.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坚持“创新引领、供需结合、高端发展”的思路,健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依托全市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发展智慧物流、检验检测、节能环保、工业设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推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
(二)着力强化节能降碳。
6.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煤炭消费总量达峰,推动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煤炭多元替代,不断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推进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保障天然气供应稳定,降低天然气使用成本,不断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进工业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光伏发电,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工业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7.推进节能改造升级。聚焦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严格能效约束,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打造能效“领跑者”,推动重点企业持续赶超引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8.强化节能管理。坚持全面节能战略,把节能贯穿于工业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及预警,严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9.持续优化原料结构。鼓励化工企业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绿电制氢合作,提高化工行业低碳、富氢原料比重,优化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提高磷石膏、炉渣等工业废渣的掺入量,推动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减少水泥行业对钙基石灰石原料的依赖,逐步降低工业过程碳排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10.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固废减量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业固废减量化路径和重点任务,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进一步拓宽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11.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废旧纺织品、废旧轮胎、废钢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四)推动数字化转型。
12.实施数字新基建。组织实施一批5G、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及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重大工程,加快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布局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部署建设,重点推动5G实现市中心城区连续覆盖、各县市区城镇区域、工业园区重点覆盖,提高企业宽带接入能力,提升数字新基建服务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3.推动数字新融合。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需求和关键场景,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构建新基建场景应用的数字生态系统,推进场景化数字生态与宜昌特色产业融合。组织实施化工、建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重大工程,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深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应用服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4.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加快工业互联网在能耗与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促进企业构建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分析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鼓励和引导化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工业互联网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统筹共享绿色低碳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行业企业提供服务。以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绿色、创新发展为契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在宜都化工园、姚家港化工园、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开展“互联网+绿色制造”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五)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5.建设绿色工厂。在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标改造,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6.开发绿色产品。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选择条件成熟的产品,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7.建设绿色园区。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到2030年,全市1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2个省级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18.打造绿色供应链。以实施九大综合性产业链链长负责制为抓手,发挥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
(六)研发应用绿色低碳技术。
19.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系统梳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提升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推动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化工行业电子级化学品、精细化工新材料、黑磷产业链、磷石膏和磷尾矿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形成原始创新策源地,推动磷化工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0.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示范应用。聚焦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流程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利时机,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
(一)化工行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1.磷化工。优化产业结构,新建磷铵、黄磷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品性能,发展磷系专用肥、缓控释肥和水溶肥等新型高效磷肥产品,提质增效,减少资源浪费。优化产业链,着重发展精细磷化工产品、氟资源回收及深加工产品、磷系新能源材料及化工新材料。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严格管控磷石膏堆场,加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研发、试验和推广工作,积极发展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实现磷石膏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节能降碳工艺,利用热泵、热夹点、热联合等技术强化能量梯度优化利用和余热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先进磷矿石选矿技术、半水—二水法磷酸生产技术、湿法磷酸萃取结晶技术、管式反应器磷铵生产技术、湿法磷酸深度净化技术、氟硅伴生资源高效回收与利用技术等高效生产工艺技术,提高磷化工企业整体能效水平。调整用能结构,加快锅炉、热风炉等燃煤设备升级改造,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
2.煤化工。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控制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延伸产业链,借助浩吉铁路北煤南运大通道,充分利用宜昌区位优势,推动煤炭深加工向聚酯、聚酰胺、聚乙烯、聚丙烯、高性能纤维、功能性隔膜材料等有机无机化工新材料方向发展;加快乙二醇下游深加工产品研发生产,重点向工程塑料、汽车零部件、锂电新能源等领域延伸。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快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开发推广可再生资源制取化学品产业链技术、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甲烷转化合成化学品等技术。调整原料结构,控制原料用煤,加快页岩气规模化开发,拓展富氢原料来源,推动原料轻质化。减少燃料用煤,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提高余热余压利用。
3.盐化工。优化产能规模,执行烧碱、纯碱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淘汰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产能,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升级产业链,推动盐化工向一体化、基地化、循环化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依托氯碱项目,利用煤化工中间产品、成品,结合盐化工进一步发展新材料、生物化工、精细化工产品,形成“卤-盐-两碱-精细化工-盐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技术、水平带式真空氯碱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技术等。
到2025年,黄磷、磷酸铵、纯碱等主要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明显下降,到2030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可再生资源制取化学品产业链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
(二)建材行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1.水泥行业。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落实水泥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严禁新增水泥产能,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优化产品结构,打造水泥及其制品产业园,重点发展干法水泥,转型生产高标号水泥,延伸发展水泥基复合材料等产品。开展原料替代,加大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力度,采用磷石膏、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煤矸石、建筑垃圾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减少水泥生产对钙基石灰石原料的依赖。推进燃料替代,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生物质燃料、废旧轮胎等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推广绿色降碳技术,推广使用六级预热器、低阻高效分解炉、多通道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篦冷机、超低排放、富氧燃烧、高效节能粉磨技术、余热高效利用等技术装备。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依据能效水平设置错峰生产时间,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融合,推广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在线仿真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等。优化能源结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
2.玻璃行业。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落实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推动玻璃深加工,加快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功能玻璃、新型玻璃、特种玻璃、光伏双玻组件等光电晶体。提升玻璃制造工艺技术,推广先进的浮法工艺、电窑炉、电加热、全氧燃烧、浮法玻璃一窑多线、余热高效利用等技术,突破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玻璃熔窑氢能煅烧等技术。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减少石油焦使用,增加天然气供应,开发厂房光伏发电,提高绿电使用。
3.陶瓷行业。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开发陶粒板墙、透水砖等新型建筑产品,探索环保、蜂窝、电子等特种陶瓷产品领域,提高3D喷墨陶瓷、功能陶瓷、大型薄板陶瓷生产比例,加快发展薄形化、减量化、节水型产品,开发工业陶瓷、医用陶瓷。推广绿色低碳新技术,大力推行陶瓷砖薄型化技术、脱硫除尘改造技术、新型干法制粉技术、清洁能源使用技术、连续球磨工艺技术、窑炉燃料循环利用技术、低温烧成技术、工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化技术、低温快烧陶瓷原料技术、余热高效利用等。提高清洁化能源使用,减少煤炭使用,增加天然气消费,开发厂房光伏发电,提高绿电使用。
到2025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陶瓷等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耗稳步下降,到2030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原燃料替代、全氧燃烧等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氢能煅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
(三)钢铁行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严格落实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存量优化。鼓励钢铁企业与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回收加工配送中心,加强废钢铁的回收利用。加大工艺改造力度,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能效水平。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钢铁企业绿电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的领导,强化各地各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统筹研究、整体部署、系统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全市碳达峰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本区域本行业碳达峰工作。重点企业要尽快制定企业碳达峰实施行动方案,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举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引领作用。严格对碳达峰工作的监督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奖优罚劣,树立正确导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企业)
(三)强化配套机制。建设工业领域碳排放数据信息系统,推动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制度。完善节能监察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气候变化投融资在工业领域中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等方面的金融支撑作用。优化财税支持机制,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利用财政专项、政府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建设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宣传引导,利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碳达峰,提高节能降碳意识,既避免因减碳而不敢发展、损失合理增长空间的倾向,又避免将碳达峰变成攀高峰、一味追求发展速度不求发展高质量的冲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活动,围绕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制造业绿色升级,培养急需紧缺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社会公众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建立与绿色低碳循环相适应的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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