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节能

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6-09 12:01:28
热度:

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环保网获悉,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

环保网获悉,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

前 言

界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生态优化、绿色发展”,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四五”时期是界首市打赢疫情防控、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也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探索适应界首市特点的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践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

界首市“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安徽讲话精神指导下向美丽中国起步开局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界首市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快推进“品质慢城,乐居界首”建设的关键期。为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赢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界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界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总体顺利。

截止2020年年底,“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14项约束性指标共有10项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要求,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8.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7.6%;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64.2%,比2015年下降12.8%。

地表水国家或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且Ⅲ类比例100%,较2015年提升80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扣除地质背景因数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规划目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超过9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5%、14.3%、11.2%、14.4%,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减排任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比例约0.35%,森林覆盖率18.3% ,森林蓄积量77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1840.59公顷,全市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2.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创建持续领先。“十三五”时期,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思想正落地见效,“抓环保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可持续发展”逐步深入人心。全市上下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努力实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赢之路,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就是维护健康市场,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依法排污、科学治污、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正在形成。生态文化、绿色消费、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日益成为社会主流风尚。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十三五”时期,界首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乡镇6个,市级生态村5个。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强力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绿盾行动”问题整改,做好“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莲浦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共计5处,2020 年底前,莲浦湖湿地公园5处遥感点位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3.总量减排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界首市每年均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在GDP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5年总量减排分别为1523.285吨、183.0925吨、886.454吨和236.048吨,均达到总量减排目标,总量减排任务有序推进。

4.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十四五”时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2018年,界首市通过清洁能源替代、拆除等方式,完成城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清洁界首”专项行动、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开展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工地全天候监管,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启动“地空一体化”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落实70个监控点位布设,实现全市区域高精密全覆盖秸秆焚烧预警监控。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工作。全面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治;“十三五”期间全市没有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发现焚烧火点。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的通知》《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将限放改为全年禁放,并将禁放区域从城区扩大到部分农村重点区域。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增加森林碳汇等措施,全市碳排放强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界首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4.2%,较2015年下降12.8个百分点。2018-2020年界首市PM2.5和O3年均浓度呈下降趋势,2020年年均浓度分别为48.9μg/m3和122.25μg/m3,为全市最好水平。

碧水保卫战坚决有力。印发界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界政办〔2020〕10号),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列入“河长制”考核16条主要河流实施季度监测,定期考核。开展万福沟综合整治,推进万福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全市1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年度考核指标,无劣V 类断面。大力做好控源截污工作,强化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原城区7条黑臭水体水质,已完成5条黑臭水体水质治理,城市内河水质明显改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和整治,规范调整并划定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完成24个入河排污口整改并通过上级验收销号。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5个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市15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完善了粪污处理设施,2016年至今共完成31375户自然村和美丽乡村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严控新建重金属项目,加强全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2020年度重点重金属排放控制量满足省厅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对原界首市昊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开展土壤修复工作,完成原界首市中源皮革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开展土壤风险调查评估。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对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开展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农用地详查,制定农用地分类管控工作计划,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不低于90%,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完善。

界首市将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为重点,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点位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对现有田营、光武园区等重大风险源的检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达到100%。

5.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得到加强。

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帮扶督查问题交办督办工作。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检查、非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检查等7项随机抽查检查事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积极做好群众信访举报查处工作、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6.基础设施得到有力提升。

加大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成界首市环境监测大数据库一期、二期、三期建设,系统配套建设了机房、视频监控和各类应用系统。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启动“地空一体化”大气颗粒

物激光雷达走航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建设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做到精准溯源、综合管控。开展全市域水系治理,实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和万福沟水系治理EPC项目。在阜阳县市区中率先完成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正式运行,实现了全市所有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全覆盖,成为安徽省唯一入选的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十三五”期间,界首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从总体上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趋于良好。然而,当前环境状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未来几年,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全市将会面临更大的环境压力。

1、冬季空气质量管控效果需提升

空气质量排名落后已成为界首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之一。“十三五”时期,阜阳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省16市中排名靠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名靠后;秋冬季节区域灰霾影响凸显,城市O3浓度不稳定达标,尤其是在初夏至初秋期间超标率较高,超标出现时间近年来有提早的趋势,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二次污染已经成为阻碍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问题。

2、黑臭水体现象偏远区域和农村仍然存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已成为地表水污染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人口密度的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虽然目前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但处理设施建设却未能满足需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农村的河沟池塘仍有发生。由于区域差别、县乡差别,部分农村地区将河沟池塘演变成为纳污水体。在枯水期,污染物难以稀释,河道水质经常出现超标现象,导致水体发臭发黑,丧失正常功能。

“十三五”期间,随着界首市集镇人口不断增加和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各乡镇尚未建设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之农民环境意识淡薄,垃圾沿河、路等随处乱堆乱放的现象较为普遍,污染问题仍较突出。一些畜禽养殖户普遍规模小,没有相关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禽畜养殖业粪便成为农村重要污染源之一。同时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也给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已影响到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4、土壤环境污染管控任重道远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建设用地主要是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工业集中区及周边等部分区域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但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内。目前,土壤环境质量底数调查及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5、环境风险累积效应凸显

当前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覆盖市的辐射安全管理队伍没有建成,辐射安全管理能力同核与辐射行业的管理需求不匹配。随着我市辐射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落地,驻界首市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和职责亟待建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监管合力没有形成,放射性药品、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等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饮水安全隐患。

6、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加强

环保执法力量仍有不足。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尚不健全。界首市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治理和修复的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安全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时期,为界首市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打赢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带来了重要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深化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环保督察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有了普遍提高。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界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十四五”是确定“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期,在“十三五”规划如期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的基础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将迎来更加有利的战略态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为界首市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标定航向;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界首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2、挑战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到2021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第二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推动落实,环保督察常态化、生态环保监管“大格局”日趋成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强调突出,界首市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大。界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管家”及企业现有环境管理能力相对不足,污防技术较为欠缺,亟需增强“环保管家”力量,实现环境治理监管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2020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4号),要求到2025年,环境治理各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形成。界首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跟过去比有很大的提升,但是距《实施意见》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深推做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落地存在一定压力。区域协同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仍需健全,生态环保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增强,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理念,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总要求,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品质慢城,乐居界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十四五”期间,界首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爬坡期,生态环境保护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主基调,坚持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环境目标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综合作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着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要凸显绿色发展引领,用绿色发展的成果提升整体发展的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示范创新,彰显特色。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环境质量,传承优秀生态文化,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统筹协调,系统保护。全面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整体施策、多策并举。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建设与“品质慢城,乐居界首”相匹配的高品质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多点发力、点面结合。既整体设计又突出重点,注重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分要素与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识别与针对性对策措施的设计,细化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落地,规划编制与任务分解同步进行,健全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管理体系,提高规划针对性与操作性。

(三)规划目标

1、总体指标。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人居环境更加和谐,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生产生活方式。

2、指标体系。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综合反映环境质量改善、气候变化应对、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防范制、生态安全维护等的综合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的 18项指标。

表2.1“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三、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城市绿色转型领域

1、优化空间布局。

发挥“一河两岸、三纵三横、一主两副十三单元”生态文明建设界首模式,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发展布局,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城乡用地结构,促进空间发展格局科学合理。严控城市无序发展、粗放发展,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加快城市低碳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底线,确保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

2、提高资源利用率

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实施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节水行动,提高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用水效率,加强界首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依法推进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传统行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鼓励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

3、强化生态文明创建

全面启动绿色生态城市建设,将生态市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打造,空间上逐步实现美丽乡村、绿色城镇,多层面、多方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利用环境教育基地,开展以绿色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森林日、水日、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日、全国低碳日等节日,集中组织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活动。

4、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三线一单”作为全市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实施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业化示范工程,优先在冶炼、绿色食品、生物制药等重点行业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发展新动能,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大力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持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提升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以生态环境整治倒逼、引导、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严格环境准入,继续控制重污染产业新增产能,禁止新上工艺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

5、能源结构优化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进能源供给多元清洁、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能评、用能权改革。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新增耗煤项目,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逐年降低,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天然气替代煤炭消费,加快炉窑煤改气、煤改电,推进工业用能低碳化,对高耗能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推动能源消费向清洁化、低碳化方向转型。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广泛使用光伏、光热、热泵,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6、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编制实施全市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碳总量“双控”。积极稳妥推动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落实县级达峰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明确的碳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针对火电等行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开展行业二氧化碳总量控制试点。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和能源领域的碳排放管控,推广减排措施与适用技术。大力推进区域、社区、园区、企业等各类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城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碳中和试点和碳汇试点。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体系。在持续进行碳排放核查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基础上,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和管理体系。鼓励碳捕集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利用。通过保护、恢复和改善土地资源管理的方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碳汇水平。探索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涵盖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绿色积分商业激励机制的“碳普惠”制度,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

实施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在减排目标上,实现大气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统筹,做到目标分解的协同,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在任务举措上,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促进火电、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在管理制度上,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交易制度协同。在监制监管与执法体系上,逐步将温室气体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同时,加强政策创新,实现温室气体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7、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夯实绿色发展制度基础。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促进生产、消费、流通、采购、金融各环节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以新能源、冶炼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全过程绿色化。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推进新能源、建材、冶炼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开展重大能效提升、循环经济、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实施资源环境绩效评估和绿色生产的行业标准,加快生产领域的绿色化进程。加强绿色理念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知度。壮大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阜阳界首高新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全市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库。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咨询,逐步增强人们的节约意识与责任意识,使绿色理念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百姓的自觉行为,普遍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生活推广政策。研究建立统一的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碳标签”产品的推广和使用。推动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强化政策引领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鼓励采用碳中和会议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创建绿色生活典型。加强绿色包装、绿色配送、绿色回收等绿色物流体系构建,促进物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景区、绿色建筑、绿色商场、绿色出行和节水型高校等的创建,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到2025年,8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城乡家庭、学校、社区、酒店达到绿色建设要求,25%以上的大型商场建成绿色商场。

(二)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通过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手段,深入研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作用机理,形成污染动态溯源基础能力,制定“一城一策、对症下药”有效措施,为大气污染有效防控提供决策依据。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为抓手,聚焦生产生活、机动车、扬尘等领域,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到2025年,市区PM2.5浓度不高于35μg/m3,市区臭氧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力争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反应活性的VOCs 减排策略,实施“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精细化治理,逐步推进全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汽修等涉VOCs 重点企业实施源头低VOCs 替代。强化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实行分区管理、协同减排,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持续推进废气污染源治理。全面削减工业企业VOCs存量污染,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减排,全面禁止高污染燃料锅炉,对符合规定的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严控VOCs增量污染,鼓励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建设,禁止新、改、扩建项目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油墨、涂料、稀释剂、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产品质量标准;探索通过政策激励等手段,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涂料、清洗剂,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加强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VOCs综合治理。强化VOCs排放管理,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使用量大的统筹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建设溶剂回收中心。加强油品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各地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煤炭、矿石、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加强全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率,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优化更新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开展城市重污染天气成因及污染物来源精准分析,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区)应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年度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加强对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强化监管和督察,对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力的县(区),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

2、全面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生态扩容。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要求,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围绕水环境存在恶化趋势、生态脆弱的颍河杨湾断面、泉河、万福沟等水体,以国控断面汇水范围为控制单元,通过“治”、“保”、“还”、“减”、“护”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过载和污染河湖治理与修复。实施一批入河(湖)湿地恢复与建设、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项目,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施护坡生态化改造,建设氮磷拦截、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采取源头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持续巩固岸线清理整治成效,严厉打击筑坝围堰等生态破坏行为。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建设一批“五好河道”、“生态河道”,积极争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和减排。按照“填平、补齐、优化”的原则,制订一批地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以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级,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以补足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乡镇及农村;以降低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源污染控制,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实施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控制。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所在地城市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总磷超标的河流水体开展总磷排放控制

各级水源地保护的规范化,加大水环境安全保护力度。以保障水安全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县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达标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实施以地下水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地表水替代工程,202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实现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覆盖。以“双源”为重点,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重点行业地下水源头预防,明确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工程,使地下水污染源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确保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稳中有降。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皖北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

3、持续强化土壤监管

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网络体系。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重点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及调查;依法开展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监测,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形成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环境管理数据库,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推动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坚持“用养并重”,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增粮规划项目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区域,建设优质、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实施农田“断源行动”,强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整治,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引入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运用安徽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继续实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选择中、轻度污染和农产品超标的典型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农产品不超标。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加快试点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

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管理。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组织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探索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

强化新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严格管控治理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建立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严格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田营循环经济园周边开展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规划、整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以化工、冶炼行业为重点,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巡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

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聚焦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到2025年底,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提升,形成完善的固体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各类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无害化的目标。

持续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源头减量化。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减少污泥产生,推进源头减量。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链循环化,推进工业园区“无废化”。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减量施肥技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光盘行动”,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绿色办公,加强节约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稳步巩固生活垃圾“零增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实施禁限塑制度,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到2025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幅减少,替代产品广泛推广,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持续完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化。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小微产废企业工业危险废物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五化”(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收运体系,实现存量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严查。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严控长距离运输,对辖区内相应利用处置能力能够满足需求的危险废物,严格控制跨省、市、区转出利用处置;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就地就近消纳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推广医疗废物回收“小箱进大箱”,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严格实行垃圾“四份三化”构建分级分类的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到2022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持续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着力解决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明确建筑垃圾的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匹配化。全面摸清区域内固废处置缺口,将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加快完善相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形成“资源化利用优先,焚烧和协同处置为主、填埋应急为辅”的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理体系。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加快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基本实现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全面推进汽修行业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小微危废收集,切实解决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点多、面广、产量小、收集贮存难、收集率低、管理风险大等问题;鼓励试点单位开展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运维工作,为产废单位内部危废分类、收集、暂存、预处理、申报等提供专业化延伸服务。

健全固体废物闭环式监管体系。严格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和环境管理的精准性,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申报登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覆盖固体废物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握涉废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不断深化固废管理综合执法力度。重点关注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小微危废产生单位,严格核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以及处置去向,推动电子运单和危废联单联网,强化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于危废不合法处置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观众参与固废管理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

5、严格重金属和危化品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涉重产业准入政策。从严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加大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统筹安排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建立总量减排台账,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的原则,新建行业涉重项目必须有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保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强化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和开展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工作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重金属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公开重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加强重金属污染健康防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强化危化品风险源头监管。常态化推进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在控可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及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红线区域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现状梳理;持续开展危化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危化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和危化品档案。

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建设放射源移动监督执法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对变电站、广电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完善全区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精细化、专业化监管水平,推动建立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放辐射环境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分类培训改革,提升培训质量。

(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领域

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推动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生态资本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1、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双减”行动。提高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力度,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围绕秸秆收割、压缩、烘干、储存、运输及综合利用、产品制造、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条,扶持发展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依托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聚研发力量和产业资源。积极开拓秸秆产业市场,集成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拓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渠道。促进秸秆工业原料化产业发展,稳步推进秸秆收储体系标准化建设。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为平台,在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加大“引进来”力度,实现展示展销、项目合作、要素对接及国际交流。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积极推进可降解膜的示范应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落实农膜回收优惠政策,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网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到2025年,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0%,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强灌区渠道防渗和田间工程配套,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广喷滴灌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资源保护区建设,开展资源抢救性收集。坚持渔业资源养护,科学划定江河湖库禁养、限养、养殖区域,全市涉及到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施行全面禁捕。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等重点工程,形成设施升级、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多元开发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因地制宜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推动形成以能源化和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渠道,基料化、饲料化为补充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格局,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畜禽养殖环节中常态化的生产方式。

2、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统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市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到2025年,全市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要改善控制的建制村生活污水。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发挥好河(湖)长在农村水环境治理中的牵头组织作用,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在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到2025年,全市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推进“厕所革命”,重点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的自然村常住农户实施卫生厕所改造,农民新建自建房及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沉陷区治理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乡村风貌与现代元素有机结合。加强对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严禁脱离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同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整治公共空间,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整治庭院环境,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2025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力争达到10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促进中心村科学布点,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的永久居民点。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努力实现全部村(社区)达到省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3、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严格执行禁养区、适养区划定要求,发展特色生态养殖,建立以王集、顾集为中心的特色养殖循环利用示范区;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度,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和搬迁成果;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科学调整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重点推广猪(禽)-沼-果(茶、林、菜、粮)等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抓好渔业结构调整,依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优化渔业产业结构。

4、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美丽乡村中心村创建、重点自然村整治,推进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深入推进自然村“厕所革命”,建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农村改厕工作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推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实施县乡道路排水畅通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加强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公厕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各景区根据规模和游客接待量,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置相应的垃圾清运车及其他垃圾处理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推动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增建现代化的生态厕所和环保移动式厕所。

(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领域

1、打造界首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体系

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和分级管理体制,努力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采伐、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各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推动划定落实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加快推进两湾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莲蒲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设置界桩、标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

构建现代生态林业治理体系。以“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工程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建设好、保护好、盘活好、利用好丰富的林业资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继续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公益林建设补助政策;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科学管制。实施林分抚育改造工程,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大力培育混交林,推进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组成、结构和功能,确保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城乡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建设,力争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通过城市建设用地外围的生态山林、农田等进行大环境绿化,在城市与郊野之间形成良好的城乡空间景观梯度。在城市外围水系两侧种植防护林,形成以水系为核心的生态廊道,利用道路红线内外不同类型绿地形成绿脉,打造城市林荫道体系,沿铁路、公路建设生态防护林,构筑城区间景观通廊,实现“绿廊相连”的网络格局。根据城市现有公园绿地分布状况,增设综合性公园;建设社区公园,确保社区层面公园绿地分布均匀;注重公园品质提升,建设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专类公园,突出特色文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过程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完善界首市自然保护地体系

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和跟踪督办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加快自然保护地间的生态廊道建设,实现有效连通,保持自然生态、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领域

1、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1)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界首市委、市政府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投入及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必管”要求。

(2)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落实排污许可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加大工艺技术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入,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推行统一的第三方运维,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3)健全环境管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经开区、乡镇级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强经开区环保管家专业水平,促进经开区整体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推进环境网格化精细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督执法格局。强化“三线一单”硬性约束。加快划定界首县“三线一单”,制定并实施界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推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系统与智慧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数据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深做实河长制,充分发挥河道警长、民间河长、技防河长“三长”作用,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办案协调、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完善“民间河长”选聘办法、建立“河长制+检察官室”机制,为深化河长制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扎实推进林长制,纵深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加快出台林业金融定向激励和风险缓释管理办法,拓宽“两山”转换通道。严格属地管理,全面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和利用建设、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力量,实行各镇、开发区、街道跨区域联合行动,针对大气污染实行联合执法,确保区域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

(4)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举报平台作用,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治污攻坚舆论氛围。

发挥社会团体作用。积极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策划举办全国性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事业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

提高公民环保素质。倡导绿色生活新方式,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打造绿色消费新引擎,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强化资源稀缺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方式。开展绿色出行创建活动,提高城区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和分餐制等节俭用餐服务,推行绿色餐饮自律,提升餐饮外卖、快递包装等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5)健全市场维护体系

探索生态补偿市场化交易机制。试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研究化学需氧量、颗粒物、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排污权有偿使用的途径,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加强对排污权出让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水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严格控制总量、加强用途管制等方式实现“严控增量”,规定水量交易的条件、范围、程序;遵循水生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通过水权交易实现“盘活存量”,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水资源。探索推进碳汇交易,积极推动界首市域及周边地区高碳排放企业,鼓励其认购碳汇指标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引进安徽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平台在界首市试点建设,推动森林碳汇指标的托管和交易,完善碳交易政策保障,使森林保护者能直接受益于碳交易收入。

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建立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

优化价格机制。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积极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6)健全信用体系

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加快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深化公开透明、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拓展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

(7)落实法规政策体系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企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主体责任。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主动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形成案件线索清单;及时分析研究线索清单,聚焦突发环境事件,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立案,形成案件清单,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非法倾倒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建立办案台账,加强调度,对社会影响大、污染严重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案件办理,提高办案环境效益、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强化绿色产品认证监管。严格认证把关,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健全质量审核、现场检查、检验检测、标识管理、风险预警等认证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加强绿色优质生产技术的研发,加快创新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的生产加工技术;加强标准、生产技术、管理模式等培训、宣传、推广和应用,大规模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进标准和技术落地生根,争取2025年全市范围内的乡镇都有认证企业基地。

2、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

完善智慧环境监控体系。完善覆盖全市的数字化大气监测体系,实施大气网格化微站监测,建立片区大气监测网,压实基层治理职责,将二氧化碳、臭氧等指标纳入监测范围,实施大气环境提升精细化管控。建立“厂-网-河-库”一体化水质监测感知网,在主要入河排水口、入库河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主要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关键节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水环境微型自动监测系统,建立连续、稳定、实时的水质在线监测网,全面掌握水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监测“生态站”网,构建生态和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

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污染物在线预警能力,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异常报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围绕水环境风险控制,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网络,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协助省市完成和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含水功能区和农田灌溉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以及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设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地块等监测点位,提升环境污染溯源解析与风险监控能力。

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加强固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和面源监测。强化高架源、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涉工业窑炉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鼓励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监测体系。完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提升监测与执法工作效率。生态环境部门可委托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配合开展执法监测。

(2)环境管理能力现代化

加大科学研究投入力度。鼓励有关研究人员和团队以界首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对象,积极申报安徽省及国家有关课题。集中资源、加强合作,调动积极利用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的参谋作用,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广泛技术和学术支撑。强化科学研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理论支持,扩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方法路径。加强科技导入,探索在生态产品开发过程中使用新方法、新技术,提高科技含量,加速价值实现。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合作交流等多种渠道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界首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坚实保障。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与教育,支持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培养、集聚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多部门协调落实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市政府统领、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管、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城管、林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市各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主体,2021至2025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与市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市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市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作为保障,先进的治理技术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应深化环保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和补偿机制,构建学科覆盖全面、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先进、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形成完善的环境保护科技网络。加大环保科技教育的投入,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科技创新和引进,增加科技、人才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培养和培训机制,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机制,促进人才成长,提高科研水平和研发能力。

(五)强化资金投入

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环境污染治理、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监测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项目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财政奖补机制,推进空气质量财政奖惩、地表水环境质量财政奖惩等。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化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向环境整治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村级工业园改造任务难的地区倾斜。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建设。

(六)保障重大工程实施

为落实各项任务措施、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基础能力提升等一批重大工程,并纳入重点项目库。健全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