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
《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日前,《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由河南省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点任务》从六个方面,为
日前,《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由河南省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点任务》从六个方面,为河南今年新型城镇化建设描绘“路线图”,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省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于每季度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委、省政府。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为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落实《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实施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战略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2〕3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锚定“两个确保”,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统筹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强化中原城市群主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郑州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心城市“起高峰”、县域经济“成高原”,壮大中心城区规模实力,建设宜居韧性智能现代化城市,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全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量质双升”
聚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个首要任务,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的便利度,进一步放宽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门槛。以吸引集聚青年人才为抓手,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探索推行电子居住证。推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义务教育国家办学主体和公益属性,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入学就读。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新建公办幼儿园200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0所,新增公办学位9万个。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医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试点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县(市、区)全覆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达标,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负责)
(三)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围绕重点群体就业实施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师资授课、师傅带徒、就业牵引、政策激励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格局。组织实施“豫见·省外”等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或有序劳务输出。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工作。深入实施稳岗促就业补贴政策,加强对年龄大、技能低、就业困难的农民工的重点帮扶。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40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万人。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出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统支实施办法,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50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负责)
(四)完善城镇化配套政策。探索建立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重点支持吸纳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城市。进一步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三、以都市圈建设为引领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为内核建设现代化郑州都市圈,推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二次创业”,壮大洛阳、南阳副中心城市,着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五)强力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聚焦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国家开放高地、国家人才高地。推进河南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加快中铁装备地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智能传感器(MEMS)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等建设。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培育引进一批掌握自主核心技术的单项冠军、创新龙头、瞪羚企业。加快开展“中豫号”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做强临港口岸经济。提升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品牌优势。修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推动开发区深化改革、提质发展。支持郑州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免税经济”。创新引才聚才机制,利用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载体。(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六)打造高能级现代化郑州都市圈。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快标志性引领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编制郑州都市圈总体发展规划、郑州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纳入国家战略部署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全域一体化发展、新阶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化发展等规划,制定出台都市圈各专项规划和都市圈其他城市市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强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产业、物流、航空都市等功能定位,在区域协同、开放带动、人事薪酬、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大胆创新,统筹推进核心区、联动区、协同区规划建设,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施、统一政策,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研究制定郑开同城化发展规划,加快兰考融入郑开同城化进程,推进郑开兰特别合作区建设取得新突破。打造以郑汴许三市主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支撑,以郑开科创走廊、许港产业带、开港产业带为骨架的郑汴许核心引擎。探索以柔性方式拓展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强化交通联通、产业贯通、创新融通、要素畅通。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增速提效、跨越发展。促进郑州都市圈教育医疗资源共享,健全重大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税收分享和经济统计分成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中铁郑州局等负责)
(七)加快副中心城市和城镇协同区建设。推进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级扩能,坚持创新产业双驱动、改革开放两手抓、文旅文创成支柱,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和现代生态宜居城市。突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标准化推广“智慧岛”双创载体,加快推进省科学院成果转化基地、龙门实验室总部基地、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等科创项目建设。实施洛阳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积极推进呼南高铁焦济洛平段建设。做强“盛世隋唐”“国花牡丹”等特色文化品牌,打造沉浸式文旅目的地。支持南阳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出台实施支持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生态本底、区位交通、产业基础、市场规模等突出优势,打造辐射豫南区域、支撑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坚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推动汽车零部件、农牧装备、应急装备、智能装备等突破发展。支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高标准恢复建设张仲景国医大学。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等生态保育工程,加强水源保护和环境整治,切实维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深化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完善汉江生态经济带上下游合作联动机制。强化城镇协同区建设,推动豫西、豫南、豫东和豫北四大城镇协同发展区内部交通对接、功能衔接、产业链接。(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负责)
(八)提质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支持县(市)依托开发区培育主导产业,精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全面推行“三化三制”和“管委会+公司”改革,剥离社会管理事务,强化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力争新增2个规模超千亿元、5个超500亿元的开发区。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发性政策性及商业性金融机构信贷等资金,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发挥兰考、鄢陵、新安、南乐、新郑等5个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带动作用,促进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支持永城、林州、项城、长垣、新郑、禹州、巩义、固始、荥阳、邓州等发展成为50万人的中等城市,培育一批5万人的中心镇。加强特色小镇监测监督监管,促进规范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等负责)
四、以安全韧性为先导建设高品质新型城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发展与安全,协同推进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打造人民高品质生活空间。
(九)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三区一村”改造,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787个、37.86万户,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城市更新,注重修缮改造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培育新产业、发展新功能。持续推进达标街道、示范街区创建,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支持开封、安阳等市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试点,组织开展省级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健全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加强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政策协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0万套、建成交付20万套。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省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提升公租房保障和服务水平。指导郑州、洛阳等市探索共有产权住房。通过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以房聚才、以才促产,优化人口结构、增强城市活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十一)健全便民服务设施。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加快养老、托幼、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扩容提升,推进适老化基础设施、社区、住房和适幼化设施、空间建设改造,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打造15分钟生活圈,建成一批完整社区。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市政道路交通体系建设,构建“窄马路、密路网”,打通一批断头路、卡脖路。大力推进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快建设立体化智能化停车设施,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加快建设充电桩,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省体育综合训练中心建设,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推进体育河南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负责)
(十二)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燃气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守牢安全底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化排查,对燃气门站、管网、工程、器具等关键部位深入排查,建立企业、市县、省级三本台账,逐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商研判、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完善管网信息监控系统,强化报警装置配备,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绘制城市地下管网一张图、智慧管理一张网。加快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和提质扩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等负责)
(十三)健全防洪排涝设施。深刻汲取去年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全面落实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防涝工程体系。畅通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连接,建立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泵站和设备改造更新力度。开展排水设施和易涝点整治,提升城市建(构)筑物地下空间重要设施,推动城市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城市桥梁隧道等地下空间设施迁移改造、防涝加固,落实防淹、防断电措施。加强城市重要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增强应急抽排和抢险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四)提高抵御灾害冲击能力。加强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健全传染病救治体系,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推进综合医院和疾控中心提标改造,增强传染病科室和重症监护室诊疗救治能力,分级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升平疫结合能力,确保新建改建的特定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和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各级减灾委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气象灾害防御、防震抗震、地质灾害等专项指挥部之间工作联动协同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健全防灾减灾演习机制,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十五)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前瞻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打造千兆城市和行业千兆虚拟专网标杆,推进农村家庭百兆光纤和乡镇以上区域5G网络全覆盖。统筹移动互联网和窄带物联网(NB—IoT)协同发展,加快物联网终端和智能化传感器规模部署。完善能源大数据中心功能,强化能源网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工程,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通管”、政务数据“一网通享”。加快推进城市地上、地面、地下设施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系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负责)
(十六)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垃圾分类、“限塑”行动,建设“无废城市”,建成10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完成15座垃圾填埋场封场。开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座、日处理达到80万吨,建设污泥处理厂10座、日处理量达到2000吨。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合理布局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统筹推进“五水综改”,加强城市再生水利用,支持开封、洛阳等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组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政策引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注重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建智慧,做好第八批河南省保单位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宣传。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将龙门石窟研究院建设成为区域性石窟寺保护研究基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省林业局等负责)
五、推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八)强化空间治理。稳步推进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战略“留白”机制,预留未来发展空间。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加强老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和U型空间治理。优化城市生态空间,串联城市公园、休闲空间和滨水绿带,保护城市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山地、林地、湿地,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和绿道建设,保持城市自然水域面积和生态用地规模,不断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强化城市总体风貌塑造,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消除“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和强化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构建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强化全要素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建立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多样化,提高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设200个“青翼家园”工作阵地。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健全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次”。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二十)做大做强市本级经济。持续壮大中心城区规模实力,在不调整行政区划的前提下,探索中心城区周边部分县(市)按照区的模式进行规划管理,推动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市)优势互补、相向发展。坚持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围绕产业链完善供应链、布局创新链、配置要素链、健全制度链。加快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品质,塑造特色魅力。强化改革赋能,合理划分市和区的职责分工,促进市区两级有机联动、运转高效。(省委改革办、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六、全面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十一)深化许昌试验区改革探索。落实省政府印发实施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河南许昌)实施方案,在“人、地、钱、技”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完善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600个以上。推进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建立入乡转化科技成果库,初步建成入乡转化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加快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壮大涉农市场主体。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5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一体化建设,加快打造覆盖全域、衔接顺畅、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道路客运网络。支持许昌先行开展共同富裕探索。(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改革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有关部门以及许昌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二)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赋能能力全面达标,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支持远程诊疗、互联网健康咨询广泛应用,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制度。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完善提升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级儿童之家建设,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负责)
(二十三)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以上,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新增1000个行政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行,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区周边重点镇村延伸。分区域推进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启动第三批10个县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电网改造升级。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36%。(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负责)
(二十四)深化农村改革试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济源试点工作。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流转服务体系。稳慎推进巩义、孟津、宝丰、长垣、新县等5个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负责)
(二十五)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严格把握监测对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及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行动,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规范岗位管理。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做好定点帮扶、消费帮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组织实施
(二十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专班,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要细化制定政策措施,组织调动本系统力量抓好落实。
(二十七)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加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和建设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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