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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挤牙膏”式环评案例 处分没商量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5-20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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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挤牙膏”式环评案例 处分没商量一边是项目上马在即的紧迫,另一边却是环评报告遭遇“挤牙膏”式修改、审批迟迟无法完成的绝望。碰上如此的行政流程,应该是所有企业的“噩梦”。 但

一边是项目上马在即的紧迫,另一边却是环评报告遭遇“挤牙膏”式修改、审批迟迟无法完成的绝望。碰上如此的行政流程,应该是所有企业的“噩梦”。

但在近日,一则来自河北省邯郸市纪委监委的典型案例通报,或许能够为类似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的行政行为敲响警钟。

未履行一次性告知被处分

5月9日,邯郸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曲周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原负责人胡启园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问题便名列其中。

根据通报,2021年7月,曲周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窗口开始受理某公司项目环评审批的申报。在接下来近3个月的时间里,工作人员先后7次对该企业提交的环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且在提出修改意见时并没有一次性告知到位。

“挤牙膏”式的修改,使得资料预审时间一再拉长,项目环评长时间无法完成审批。通报中指出,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胡启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搜索公开材料发现,曲周县行政审批局挂牌于2017年5月,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当年8月,曲周县将26个部门的192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而环评审批便是其中一项。

而在今年3月,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下简称为《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中明确,工作人员因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申请人多次往返,产生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制度》中同样对一次性告知进行了明确:申请人进行业务咨询或办理审批事项时,应一次性详细告知其所要办理或咨询事项应该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

“刁难群众”重则开除党籍

一次性详细告知材料、程序、时限等内容,本不该是难事。更何况,一次性告知可以使群众准备好需要的材料,避免多次往返产生的麻烦,减少人力、物力、时间成本。那为何还要选择多次提出意见,翻来覆去折腾群众呢?

原因不外乎两种:相关工作人员知识掌握不够,业务不熟练,不能抓到问题核心,导致办事效率低,抑或是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作为、不干事,进而侵害群众权益。

但无论是业务知识的缺失,还是官僚作风的体现,这些都是“庸懒散怠”的行为。其本质均是漠视群众利益,让群众碰软钉子、吃软刀子,没有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如此的不作为、慢作为,群众最痛恨、最厌恶,也最无奈。导致的结果,是群众对于当地营商环境的信心被消耗,市场主体活力被抑制,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当地经济社会。

在《制度》制定之前,尽管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并没有对一次性告知明确规定,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类似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着相应规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明确,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正是基于党纪的要求,邯郸市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原负责人胡启园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最终受到纪律的惩戒。

以环评“放管服”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当前形势下,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必须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强化环评等保障作用。如此背景下,环评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以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便变得尤为关键。

2021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表示将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既守好环保底线,又努力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5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会议强调,要持续完善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工作机制,指导地方建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落实好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的各项措施。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围绕地方环评工作实际,创新工作做法,聚焦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5月1日之后,吉林省级环评审批进入“电子证照”时代,项目单位申请省级环评审批,均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网络进行实时查询;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推出同类项目整体评价,把同类型建设项目“打包”为一份《环境影响报告》,一次审查,一份批复;

江西省吉安市召开环评视频会议,组织专家通过“云端”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在全国范围内有如此众多的环评工作典范前提下,曲周县行政审批局仍选择让群众“跑断腿”“说破嘴”。如此作为,实属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