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附项目 河南焦作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附项目 河南焦作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 《焦作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印发,目标为2018年,蟒河温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 《焦作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印发,目标为2018年,蟒河温县汜水滩断面除氨氮≤3.0毫克/升外,其它指标达到Ⅴ类;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除氨氮≤3.0毫克/升外,其它指标达到Ⅴ类;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断面除氨氮≤4.0毫克/升外,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沁河武陟渠首断面保持稳定达标(Ⅳ类)并稳中有升。焦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焦作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沁阳市、孟州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其他县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详情如下: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
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4日
焦作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7”系列文件,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要求,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完成201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蟒河温县汜水滩断面除氨氮≤3.0毫克/升外,其它指标达到Ⅴ类;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除氨氮≤3.0毫克/升外,其它指标达到Ⅴ类;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断面除氨氮≤4.0毫克/升外,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沁河武陟渠首断面保持稳定达标(Ⅳ类)并稳中有升。焦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焦作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沁阳市、孟州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其他县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年底前,焦作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沁阳市、孟州市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其他县城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道整洁。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污水管网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社区、村镇必须建成污水管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收集范围;积极推动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焦作段)沿线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全国重点镇和市界周边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业废水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2)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质量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环境保护局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2018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2)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2018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市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3)实施工业废水深度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全部实施废水深度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4)推动工业节水。对电力、化工、钢铁、平板玻璃、石油炼制与焦炭业、食品、造纸、纺织(染整)、皮革、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落实河南省水效领跑者行动方案,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创建活动,发布焦作市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5)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完善并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方案,完成2018年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6)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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