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河南省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河南省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日前印发,目标为到2020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日前印发,目标为到2020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详情如下: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政办〔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9日
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我市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实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77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安政〔2016〕1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1.“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全面实施了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为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6天,达标率为45.5%,较2014年增加了30天,达标率上升8.2%,重污染以上天数44天,较2014年减少1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151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了1.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91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了6.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7条河流18个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22.2%,Ⅳ类水质比例为11.1%,Ⅴ水质比例为11.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5.6%。“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状况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8%。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95.6%,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70.6%,区域噪声测点达标率为68.0%。全市降水平均pH值为7.35,酸雨平均发生率为0。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内。
2.污染减排成绩显著。“十二五”以来,我市通过实施“三大减排”措施,高效利用环境资源,引导各县(市、区)加大减排力度,有效控制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促进了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四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12万吨、0.58万吨、9.22万吨和8.45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11.4%、14%、33.6%和13.8%,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3.环境风险防范有序开展。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我市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削减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辐射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未发生重特大辐射事故,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规范,处置设施负荷率达到84%,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为100%。开展了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工作,逐步将化学品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应急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具备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4.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与分级管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积极推进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
5.农村环保与生态建设取得进展。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46个,兴建各类供水工程463处,解决了9个县(市、区)1034个行政村和801所学校共计163.3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23.5%,比2010年增加3.7个百分点,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1个,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稳定在1.5%。2015年底,我市累计建成102个地力监测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506万亩,占主要农作物面积的70%;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农药有效利用率为32.8%;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工作。2011至2015年,全市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7个,省级生态村98个,市级生态村335个。截至2015年年底,对28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了污染治理,全市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25座,新增沼气用户6850户。
6.环保执法保持高压态势。环保目标责任制、差别化审批、总量预算、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环境举报等环境监管制度稳步实施。脱硝脱硫除尘电价、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实行网格化监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54起。受理信访投诉7211起,办结率100%。
(二)我市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15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重度污染天数等指标虽较“十一五”有较大程度改善,但仍然不容乐观。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和劣V类水体断面的比例指标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2.产业结构偏重和产业布局不合理亟待改变。我市传统支柱产业钢铁、建材、煤化工等对能源资源的依赖程度高,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尤其是大量燃煤燃烧造成的煤烟型污染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问题共存,产业结构偏重在西部地区尤为明显。
3.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集中体现。我市处在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上,加之地形的影响,易形成污染物的聚集效应;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长期累积叠加,传统煤烟型污染与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污染并存;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消费性污染交织,机动车、城市河流等污染给环境质量改善带来巨大压力。
4.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依然很大。从发展速度方面看,我市“十三五”期间要保持中高速增长,综合实力力争重回全省第一方阵,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方面看,我市“十三五”期间将会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创新驱动主导、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但工业转型升级依然是工业发展的主体,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然是重要任务。从城镇化方面看,我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将会快速发展,预计到“十三五”末,全市中心城区人口将达到150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和45%,城镇污染排放新增压力仍然处于高位水平;同时,我市城中村、棚户区尚未完成改造,集中供热、雨污分流等环境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从资源能源方面看,我市的生活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持续增加,全市煤炭消费比重仍然较高。
总体判断,我市依然处于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相持期,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拐点尚未到来。按照国家对环保总体阶段的判断,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拐点已经出现,但污染物叠加排放拐点尚未出现,预计我国主要污染物叠加排放总量在“十三五”期间达到峰值,环境质量改善拐点会滞后于污染物叠加排放拐点出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任重而道远。结合我市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仍需要更长时间的努力。
(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和历史性机遇
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形势错综复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于矛盾最为集中的攻坚时期。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问题共存,尤其是在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大背景下,冶金、建材、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支撑作用逐步减弱,新兴产业发展难以弥补传统产业下拉作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环保投入力度受到影响。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城镇开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压力将继续加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将继续加大。
“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已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动,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资源能源消费朝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污染物新增排放压力趋缓,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挑战与机遇并存,既是负重前行、任重道远的关键期、攻坚期,又是充满希望、实现质量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要坚定信念、保持信心,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集中力量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战略目标。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完成总量减排指标为重点,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为抓手,坚决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安阳,确保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目标任务。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清单式管理,将生态环境质量不降级作为刚性约束,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核心评价标准。
2.坚持把生态环境全过程保护作为根本途径。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各环节,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链条向两端延伸,强化生态环境预防,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3.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4.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协同推进环境预防、生态保护、治污减排、风险防控,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坚持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保障。确保党委、政府履职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治污减排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环保队伍、环境监管能力、环境信息化建设,凝聚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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